今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第一年。自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虽然国家先后出台了一些文件,也编制了乡村振兴的阶段性规划,许多专家学者也纷纷就乡村振兴发表了大量文章,但是一旦到了要具体动手推动实施的今天,面对难度巨大、千头万绪的乡村振兴,各级各地都普遍存在着一种茫然感,多数人都不知道乡村振兴到底该从哪里入手,到底该怎样干乡村才能真正振兴起来。针对当前各级各地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迫切需要确立一个正确的思路,从而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
有史以来,“人”始终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乡村振兴事关中国社会的发展大局,乡村振兴也必须始终围绕“人的全面发展”来思考和谋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重要手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与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又是高度统一的。既然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最终锁定的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个核心,那么乡村振兴同样也应瞄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个核心。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着重强调,“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必须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奋斗。”“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乡村振兴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实现党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为乡村振兴指明了方向,我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要全面围绕“人”这个决定性因素,在乡村振兴具体工作中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见效。毫无置疑,离开“人”这个决定性因素,乡村振兴也就根本无从谈起。
要瞄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个核心,乡村振兴就必须紧紧围绕“留得住人、引得来人、旺得起人”来做文章。“留得住人”就是先要留得住乡村的原住民,然后要留得住愿到乡村投资兴业发展的人。“引得来人”一是要能引得来愿到乡村创业落户的投资者和各方面人才,二是要能引得来或参观学习、或观光旅游的客流。“旺得起人”就是留下来的原住民和愿到乡村投资兴业发展的人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能够逐步兴旺发达起来。留不住人的乡村肯定是永远也振兴不起来的。基本上可以说,“留得住人”是乡村振兴的前提和基础,“引得来人”是乡村振兴的发展和动力,“旺得起人”是乡村振兴的目标和结果。
为什么目前的乡村普遍很难“留得住人”呢?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是目前乡村的生活品质相比城市还是有着较大的差距。而这种差距又主要表现在乡村生产生活中的现代化元素还大量缺乏,会让“人”觉得各种体验感都落后于时代,离现代社会遥远。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正是基于城市生产生活各方面的现代化元素高度发达,乡村居民内心必然会产生往城市流动的强烈愿望和冲动,导致了乡村目前留人不住的普遍性现状。
要想乡村能“留得住人”,根本出路就在于运用好城乡融合发展的思路,在乡村振兴过程中着力丰富乡村生产生活中的现代化元素,努力将乡村生活品质提升到可以与城市相媲美的程度,即做到乡村与城市彼此之间各有所长、各美其美。这就要求我们在客观上找到一个符合现代化建设规律且规模适度的建设载体。衡量和决定这种载体的基本标志,就是生活在这种载体范围之内的所有乡村居民能否感受到生产生活中的现代化元素无处不在,尤其是能否便捷地享受到具有现代化水准的各种基本公共服务。乡村振兴既是乡村的现代化过程,又是乡村的城镇化过程,但建设模式和表现形态要显著区别于我们过去所持有的城市建设习惯性思维和模式。因此,在一个乡镇范围之内,主要由中心集镇提供具有现代化水准的各种基本公共服务,同时将距离中心集镇路程适度、融现代化生产生活于一体的各个建制村与中心集镇视为一个整体来联合打造“村中城”,就是符合现代化建设规律且规模适度的建设载体。这是在城乡融合发展思路下乡村城镇化、现代化的客观需要和理念上、行动上的重大创新。
根据上述原理,乡村振兴就应该以乡镇为基本单元,按照“村中城”理念来进行总体规划和建设。全乡镇每一个村的发展定位都要纳入本乡镇“村中城”建设模式来统筹考虑,要以集镇为中心,从时空距离上实事求是地科学论证和区分好哪些建制村是现代化水准的基本公共服务可以便捷覆盖、有希望振兴起来的村庄,哪些是现代化水准的基本公共服务难以便捷覆盖、基本上不可能振兴起来的村庄,并据此在乡村振兴规划中区别对待,分类处置。一个县各个乡镇的“村中城”建设总体规划还要结合全县的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规划来确定,有些主要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还必须以一个县为整体来设计和打造,一个个乡镇单干还不可能干好。在乡村振兴规划上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不能简单地就村论村。因为简单地就村论村,容易忽视客观条件和规律的制约,盲目地把本村的发展规划定得过高甚至错位,最终导致本村的乡村振兴发展规划落空。有时甚至还会出现虽然投入巨大而见效甚微的状况,造成乡村振兴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巨大浪费。
“村中城”这个理念是通过反思我国所走过的城镇化道路,运用城乡融合发展的思路,总结我们国家现代化实现过程的发展变化而得出的规律性结论。“城中村”曾经是中国乡村城镇化道路上的一块“伤疤”,但“村中城”将会是中国乡村城镇化道上的“锦上添花”。完全可以说,“村中城”就是中国乡村城镇化道路的终极模式,因为我们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把所有农地都建设成为城市,城市与乡村只能彼此融合、和谐共存,人类与大自然和谐共生的理想化终极模式只能是“村中城”。
将“村中城”理念和建设模式运用于一个乡镇的乡村振兴总体规划,需要一个可操作、便于落地的具体概念。对于这个具体概念,我们不妨这样来理解和设定,以集镇为中心,原则上以5—8公里为半径划圈,将圈内区域面积75—200平方公里范围内分布的各个建制村,与集镇这个中心联合起来规划建设,整体性打造成“村中城”。虽然每个乡镇的版图都不是一个规整的圆形,但在概念上应该这样来基本把握,特殊情况也可据实而论。这样打造“村中城”目的,就是要为乡村“留得住人、引得来人和旺得起人”奠定了一个综合性的良好基础。比如生活居住在圈内各村庄的居民出行到集镇上去获得相关公共服务,5—8公里通畅路程配上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原则上只需5到10分钟,完全可以做到通畅便捷出行,这就比许多大城市的状况要好得多。再加上乡村其他方面的优质条件,乡村居民的生活品质就会逐步具备与城市生活品质的可比性,从而展现出巨大而且诱人的生命力。
“村中城”的中心集镇和圈内各建制村的功能定位和建设应按照如下办法来展开。
中心集镇的主要功能定位是本乡镇“村中城”的基本公共服务中心区域。基于这个定位,中心集镇建设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根据本乡镇整体实现现代化和“留得住人、引得来人、旺得起人”的要求,按照“缺什么就补什么”的原则,补齐、升级、完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及相关公用设施建设。中心集镇首先要与县城连通二级以上等级公路,打通与县城等外部现代化城市有效联系的便捷通道。落地中心集镇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是标准化的乡镇政务服务场所、乡镇中小学、乡镇卫生院、乡镇公共文化体育场所、乡村现代生产生活主要商品集散场所等等。由于中心集镇的功能不再是该乡镇“村中城”居民的主要生活居住区域,因而不再采用过去通过卖地建房扩大集镇居民数量的老办法来扩大集镇规模,但规模化企业仍可进集镇落地。
圈内各建制村是属于可以振兴、应该振兴的村庄,对于圈内此类建制村可以称之为“振兴村”,其主要功能定位是生活居住区域加上以农业为主的生产区域,依托圈内各“振兴村”的特色和资源禀赋,有针对性地规划好相关发展空间布局。首先要按照“生态宜居”的总要求,进一步提升“振兴村”生活居住环境和条件,以“适度集中居住、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投资效率”为规划引领,以美丽乡村和幸福屋场建设为抓手,通过改水、改厕、垃圾分类等具体行动,培养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逐步改善和提升人居环境。其次,还要规划建设好新的生活居住区域、产业分类发展区域,根据需要建设好廉租房、周转房、标准化厂房等等。在产业分类发展用地规划上,要在确保留足并标识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用地区域的前提下,明确标识好其他产业可用地的区域,充分挖掘村内其他产业的发展潜力。在乡村生产形态上,要改变市场经济条件下数量众多的村民主要从事经营规模小、劳动强度高、现代化程度低、抗风险能力弱、经济效益低下的农业的生产组织方式,下大力气重构乡村生产社会分工,把广大村民从这种很难致富的困境中逐步解放出来。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把能够流转的粮地和林地应尽量向大户或专业户集中,以利实现规模化生产和经济效益提升。同时通过资金、技术和人才的引进,加强加工业“共富车间”建设,尽最大可能为其他村民就近就地从事其他产业、更多地增加收入努力创造条件。在村内公共服务上,以落地“振兴村”的小微型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为主,比如村级事务服务中心、村小学等场所以及“农家乐”、小酒吧之类的餐饮和娱乐店铺、小微企业等等。在乡村社会形态建设上,要延续和发扬好乡村注重人情味的“熟人社会”属性,着力营造乡村邻里和睦、互帮互爱的传统社会氛围,深刻认识、大力宣传、全方位凸显农村“熟人社会”相比城市“陌生社会”的优越性。在乡村文化建设上,每个村都要以“同祖同宗同源”为理念,以“知根达命”为目标,由乡镇党委领导、村级党组织主导,对出自本村或与本村有着密切关系的祖上名人、重要历史人物、革命烈士、为党和国家的突出贡献者等等,每年都在特定时间节点、采用特定方式予以集体纪念,扬“敬祖”之风,树“爱国”之气,建设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祠文化”。要以弘扬“敬祖”为纽带,深入持久地开展“我为家乡振兴作贡献”活动,一方面要动员本村村民紧跟党委政府的要求和步伐,做乡村振兴的动力;另一方面要主动联络、鼓动本村在外地工作的人为家乡振兴献计出力,调动一切可调动的积极因素投入到乡村振兴的具体工作中来。在“村中城”内的路网建设上,首先要按照满足圈内各“振兴村”居民生产生活出行的通畅便捷需要,依地形地势因势利导,适当提质、拓宽、美化、亮化、完善连接圈内各“振兴村”与中心集镇的交通干道,不必像修建城市街道那样修得又宽又直。
圈外村庄是原则上属于难以振兴、应该消减的村庄,对于圈外此类村庄可以称之为“千禧村”(实为“迁徙”之意),就是说生活在这些村庄的村民在乡村振兴中遇到了千年难遇的迁徙(千禧)到“振兴村”的发展机遇。乡村振兴要出台好可堪比脱贫攻坚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相类似优惠的乡村“易地振兴搬迁”政策,有计划组织和引导“千禧村”的村民进圈内的“振兴村”迁移安置。圈外要消减的村庄,其土地等有特色资源开发价值的仍然可以开发,有的村民依然可以到这些村庄开展有关生产活动,但村民日常可以不在这些村庄生活居住。
至于紧紧环绕县级以上城市周边的建制村,这是乡村振兴相对容易搞成的“第一环”,也一样要运用好“村中城”理念,把这样的村庄作为整个城市有机构成的一部分,可以城市为中心,将这样的村庄定义为城市的“卫星村”,按照“乡村风貌、城市功能”的要求来开展好规划建设。在推进“卫星村”建设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发挥“卫星村”的城市公园功能、城市“菜篮子”作用、生态宜居效用、教学研基地潜力,努力做到内容上各具特色。
要想乡村能真正做到“留得住人、引得来人、旺得起人”,在建设“村中城”的过程中,还得下决心降住乡村振兴路上的三只“拦路虎”。“乡村基础教育偏低”“乡村医疗卫生偏差”和“村级集体经济偏弱”。降住这三只“拦路虎”的主要方法就是以县为单位联合打造“学校联合体”“医疗联合体”和“村级集体经济联合体”。
在一个地方一定时间阶段,非常善于授课的优秀教师数量是很有限的,于现有基础教育发展模式下根本无法均衡分配到各个学校,加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放式办学优秀教师受到市场追捧,乡村基础教育基本上留人不住,自然就形成了乡村学校优秀教师普遍缺乏的尴尬局面,这是目前广大村民最为关注的热点和难点。一方面,为了让孩子能受到更好的教育,村民想方设法择校,有的拼命陪读,有的不得已花巨资去购买所谓的“学区房”等等,导致广大乡村居民成为了目前优质教育资源分配不公的最大受害者。另一方面,县级财政在现有教育发展模式上包袱也越来越沉重,苦不堪言。人的现代化是乡村振兴的根本所在,降服这只横在乡村振兴路上最大的“拦路虎”,既能帮助广大村民卸下巨大的经济包袱,节省巨额开支,有力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实质性成效,又能帮助县级财政走出困境。目前最好的降服办法就是紧盯“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将现在常用的视频会议系统改造升级为“即时视频教育系统”,同时改革基础教育现有发展模式和体制机制,及早地尽最大努力打造好“学校联合体”。所谓“学校联合体”就是在一个县范围内,以县级中学为主体,将全县所有公办中小学校联合打造成一个通过“即时视频教育系统”进行分年级统一授课的“义务教育联校”,县一级设立“联校校务委员会”为联校日常教育管理机构,现有的各所中小学分别更名为“联校中学校区”和“联校小学校区”,中小学合在一起的可叫做“义务教育校区”,原有的班级和班主任设置可以不变。要改革现有教师管理模式,将教师分为两类进行管理。一类叫做“授课教师”,一类叫做“监课教师”。联校要精心组建好由各类优秀教师组成的“授课教师”团队,每门学科至少配备2名“授课教师”,主要任务是在中心授课点教授好相关课程,可适当巡回到各校区现场教学和批改各校区所授年级相关课程作业,以熟悉学生学业状况,实现教学相长。联校要为“授课教师”潜心授课和巡回教学创造必要的相关基础环境及教学条件。除体育教师以外,各校区要组建好“监课教师”团队,主要任务是在“授课教师”授课时由“监课教师”负责监督所在年级或班级的课堂秩序,辅导教学,协助“授课教师”回答好学生课堂内外提出的疑问,批改好所监年级相关课程的作业。要勇于突破现有教师待遇体制机制,在严格教学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大大提高“授课教师”待遇,条件许可的县可以对“授课教师”实行“年薪制”。对“授课教师”与“监课教师”可分类设立职称晋级机制,最高级的“授课教师”同样可以尊称为“教授”。要鼓励“监课教师”钻研教学,为“监课教师”成长为“授课教师”创造条件、开辟路径。条件允许的话,可鼓励“监课教师”适当多学科监课,提高人事效率,按照“多劳多得”原则,提高“监课教师”的收入水平。在改革后全县教师总需求量相对减少的情况下,“监课教师”的待遇也应该相对提高。每个校区在“义务教育联校”的统一领导下要实施规范化、有特色的自我管理,努力争先创优。至于小学三年级以下班级和幼儿学前班是否适宜开展即时视频教学,另当别论。
能否便捷地享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是现代化生活品质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乡村能“留得住人、引得来人、旺得起人”的基础性条件。所谓“医疗联合体”就是在一个县范围内,以县级人民医院为主体,通过现代化技术和手段,将全县各乡镇的卫生院和各建制村的卫生室联合起来打造成一个互联互通的整体性医疗服务机构,采取与省市大医院视频连线和巡回出诊等方式,“坐院诊疗”与“巡回诊疗”相结合,“医院病床”与“家庭病床”相结合,“中医诊疗”与“西医诊疗”相结合,“常规诊疗”与“应急诊疗”相结合,着力构建覆盖全县域的医疗服务新体系、新机制、新效能、新形态,全面提升乡村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做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重病不出县。“医疗联合体”是以社会效益为追求,不以盈利为目的,对于医师可根据医术水平高低,实施“主治”和“协治”之类的分类管理,分别设定医师晋级机制,在待遇上可适当拉开差距。每个村卫生室原则上至少应匹配1名“协治医师”在岗,每个乡镇卫生院原则上应匹配3名“主治医师”和8名“协治医师”在岗。“巡回诊疗”主要在“主治医师”群体中展开,“协治医师”可进行岗位轮换,还要为优秀的“协治医师”转为“主治医师”设置相关机制和路径。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历史事实已经充分证明,靠一个个村去单打独斗,村级集体经济很难搞起来,即便搞起来的也是凤毛麟角。所以,组建“村级集体经济联合体”就势在必行。具体方法就是在一个县范围内,以所有建制村为股东,无股本金的村可由县级财政注入所需数额的股本金,采用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方式联合组建“村级集体经济有限责任公司”,全县所有建制村的集体经济发展统筹纳入该公司的项目发展合作规划,让每个建制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既可利用现有优势单打独斗获利发展,又可在无任何基础或优势的情况下找到一条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发展之路。县级政府鼓励、扶持、监督其合法经营健康发展,一定时期内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将县内的有关建设投资项目交给该公司来承担,经营收益按股分红,让每一个村都能够利益均沾。公司财务由县级财政负责监督管理,公司管理人员可仿照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一样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可依托“村级集体经济有限责任公司”开办银行,进一步搞活乡村金融。还可以把它打造成为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一样的县级投融资主体,填补好乡村振兴投融资主体空白,破解当前乡村振兴投融资艰难的困局。待将来条件成熟以后,可再由县与县之间的“村级集体经济有限责任公司”联合组建成上市交易的、实力雄厚的、混合所有制的、省级乃至国家级的“村级集体经济股份有限集团公司”。
紧扣“现代化”这个主题来打造好“村中城”,还要从人文和科技两个领域、生产和生活两个方面,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照当代最先进、最前沿的社会人文理念和已经普及化、实用化的先进科学技术来找差距、想办法、排计划,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稳步扎实推进。特别重要的是必须按照中央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和“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总体要求,持续不断地丰富乡村生产生活的现代化元素,让广大乡村真正留得住人,真正引得来人,真正旺得起人,真正实现广大乡村“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总的来讲,只要我们始终做到围绕“三个人”,塑造新常态,降住“三只虎”,建好“村中城”,一张蓝图绘到底,乡村振兴就能曙光初现,也完全可以预见三十年以后,未来每一个充满活力的乡镇“村中城”将会共同承载起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振兴伟业。
(作者系湖南省乡村振兴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廖红兵)
来源:红网
作者:廖红兵
编辑:莫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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