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罗霄山片区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原中央苏区县,为老、少、边、穷地区。全县人口40万,其中贫困人口6.13万。今年以来,该县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把精准扶贫作为全面小康建设的重中之重,按照“五年攻坚战,小康全实现”的奋斗目标,紧扣“3322”脱贫计划,实施“5516”攻坚工程,积极探索“精准施策、分类帮扶、产业支撑、绿色崛起”的精准扶贫新路径,精准扶贫工作初见成效。
创新识别办法,实行精准识别。一是出台办法。结合汝城实际,制定了“一评生活条件好不好,二评经济收入多不多,三评劳动能力强不强,四评教育负担重不重,五评社会保障有不有”的“五评”识别办法,设立简便易行的数据化、精细化的识别体系,确定识别指标,参考权重,按分数进行量化排名。二是开展行动。深入开展“千名干部下农村,精准识别摸实情”活动,对全县309个村进行了全面摸排,认真调查核对贫困户情况,把精准扶贫工作与民政农村低保调查有机结合,协调推进。并对原已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进行再次识别、核准。三是履行程序。按照入户、见人、建档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对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分类识别,通过申请评议、公示公告、抽检核查、信息录入等步骤,切实防止违规操作,杜绝了“富人戴帽,穷人落榜”现象的发生。
创新施策方式,实行精准施策。一是因户施策。制订“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帮扶方案,针对贫困原因,分别落实抓产业扶持促收入增加、抓基础设施促环境优化、抓移民搬迁促条件改善、抓职业教育促技能提升、抓社保兜底促保障增强的“五抓五促”帮扶措施,将全县政策、资金、项目精准“滴灌”到贫困村、贫困户上,提高扶贫工作实效。二是因地施策。针对全县贫困户分布特点和致贫原因,在全县规划发展绿色茶叶、无公害蔬菜、特种水果、油茶、楠竹、中药材、草食动物养殖、创业就业、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10多个扶贫产业,覆盖全县19个乡镇、6.13万贫困人口,培育了鑫利食品、松溪茶叶、金晋农牧、农惠通电子商务等61家精准扶贫对接企业,对全县贫困户精准脱贫进行产业支持。三是因人施策。开展干部帮扶,实施结对帮扶“4321”行动,1名县处级干部结对帮扶4户贫困户、1名正科级干部结对帮扶3户贫困户、1名副科级干部结对帮扶2户贫困户、1名一般干部职工结对帮扶1户贫困户,定户、定人、定时、定责进行精准扶贫,做到贫困户不脱贫干部不脱钩。按照“一村一扶贫工作队、一户一脱贫责任人”的要求,派驻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对扶贫资金、扶贫项目、扶贫队伍进行精细化管理。对全县90个重点贫困村分两批派驻帮扶工作队,包村单位“点对点”帮扶贫困村,零距离服务贫困户,做到贫困村不“摘帽”工作队不撤出。开展志愿帮扶,鼓励和引导全县社会群团、企业、个人以多种形式,参与精准扶贫,凝聚全县精准扶贫攻坚合力。
创新管理体系,实行精准管理。一是建立责任管理体系。实行县级统筹、乡镇主抓、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各级干部分级负责的责任机制,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帮扶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以责任落实促工作落实。二是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新建了汝城县贫困人口信息系统数据库,对识别出来的贫困人口进行动态管理,根据量化分值确定为贫困帮扶对象、基本脱贫对象、稳定脱贫对象。对扶贫对象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测,实时反映帮扶情况,实现扶贫对象的有进有出,动态管理。三是建立政策支撑体系。产业扶持政策实行提标准、降门槛,扶贫产业奖补标准在农业产业奖励办法的基础上提高20%,同时对贫困户奖补不再限定规模。搬迁扶持政策实行叠加式、最大化,将保障性住房、危房改造以及国土、移民、代赈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全部叠加,将搬迁成本降下来,让贫困群众可承受。贫困村基础设施优先列入项目建设计划,项目资金配套、“一事一议”奖补就高不就低。社保兜底、临时救助、教育培训等实行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应训尽训。每年县财政预算资金3000万元以上,整合涉农项目资金5000万元以上,集中投入精准扶贫。充分发挥金融扶贫的撬动作用,实行贷款授信评级、扶贫贷款贴息,对授信贫困户实行5万元以下免抵押、无担保贷款,县财政予以贴息,让金融这池“活水”更好地浇灌贫困地区。引导社会闲散资金采取股份制等方式,参与到精准扶贫攻坚项目建设。
创新考评体系,实行精准考评。一是坚持量化考核和差异化考核相结合。以提高贫困人口收入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为重点,建立精准扶贫目标任务考核体系,明确“硬杠杠”、“硬指标”,分别按不同权重设置不同指标,对乡镇、县直单位、扶贫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进行量化考核和差异化考核。二是坚持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对精准扶贫工作实行每季一调度、半年一评比、年底一考核。日常督查主要对精准扶贫的日常工作、基础工作和阶段推进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调度。年终考核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询问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乡镇和单位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情况,结合平时督查情况,对乡镇和单位的帮扶工作措施和成效进行评估。三是坚持绩效考核和用人导向相结合。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把精准扶贫工作实绩作为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让帮扶贫困村、贫困户成为干部比作风、比作为的“赛场”。
(汝城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来源:红网
作者:胡剑松
编辑:闵美颖
本文为湘潮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