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清区辖6个乡镇、6个办事处,总人口31.5万,是邵阳市的老工业基地,下岗失业人群多,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困难群体保障面大,该区坚持应保尽保,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截至2013年底,全区有城市低保对象11834户18382人,农村低保对象3932户5326人,共发放城市低保金5034.86万元,农村低保金678.43万元。2013年,双清区以推行规范化管理为重点,以完善制度为抓手,全区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城乡低保按政策顺利实施,为维护全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完善制度,加大投入,夯实基础。为搞好城乡低保工作,该区先后出台了《双清区城市低保管理暂行办法》、《双清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双清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城市低保八项工作制度》、《双清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在具体实践中,本着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原则开展工作,以法治的理念织好低保这张保障网。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低保政策的贯彻落实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双清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配套工作经费年年纳入财政预算,预算城市低保配套110万元,年解决工作经费35万元。区民政局先后投入30多万元改善局本级低保办公条件,设立宽敞的社会救助服务大厅,配备电脑、电子显示屏,实现数据信息化办公管理,开辟了包括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等4个救助服务窗口,同时还配置工作用车一台。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也分别配备了低保专干和民政助理,共有工作人员24人,并设立专门机构,配备电脑,实行信息化管理。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为了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该区不断加强宣传力度。一是在全区各级低保办公室内,悬挂低保政策标牌,将享受低保的条件,办理程序,规范化管理制度公布于众;同时在区民政局办公楼一楼大厅的醒目位置,将低保的办理流程和申请条件进行公示。二是印制《低保对象须知》1.5万份,通过社区和银行两个渠道发放给每个低保户,宁多不漏,确保一户一份,使低保户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便于低保机关的管理;三是区民政局翻印湖南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政策资料300本,发给区相关领导,各乡镇街办分管领导,低保专干,做到人手一册;四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低保工作,倾听他们对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在对普通居民群众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将宣传的重点放在区领导、区直部门领导,让依法施保的观念深植领导的脑中,在依法施保方面积极争取领导的支持。
规范办理程序,严把审核审批关。该区逐步健全完善低保民主评议、长期公示、诚信声明、服务承诺、社会化发放资金四项制度,保证政策透明;完善低保标准自然增长、低保待遇定期审批审验、低保对象分类动态管理、低保工作考核监查“四大机制”,保证工作运行;着力规范低保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核查核实、张榜公示、会商审批、资金发放和监督管理八个环节,推进精细操作。在城乡低保的申报、审核、审批、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低保办理工作流程,坚持户籍属地申报管理原则,要求入户调查率达100%,并组织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区民政局入户抽查率要达30%,审批后,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两级整卷建档,并录入数据信息库,最后通过银行打卡发放低保金,区民政局发放低保证。
开展“阳光工程”,打造“阳光低保”。为不断增强城乡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该区把低保对象在区政府网站上全面公开,积极开展“阳光工程”活动,努力打造“阳光低保”,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满意度。按照上级要求,该区从2013年7月至10月中旬开展城乡低保“阳光工程”活动,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任组长,以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督查室、区纠风办为成员单位的“阳光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区社会救助局负责具体活动的开展,采取三步走策略将明显不符合条件,群众反响比较强烈的几种现象类型的低保户作为重点清退对象:第一步,自清自查。要求各乡镇、办事处民政办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辖区内所有城乡低保户进行自清自查。第二步,抽样调查。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本次抽样调查对农村和城区分两大块同步进行。第三步,联审联批。通过乡镇自查和民政抽查,在最终确定保障对象时,采取与乡办联审联批方式进行。此次阳光工程共清退城乡低保对象252户、416人,其中城市218户369人,农村34户47人,进一步提高了保障对象质量的纯度。
强化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双清区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坚持低保动态管理,将低保工作的重点由应保尽保转移到规范化管理上来:一是建立低保户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户一档,并按规定归档,改变过去低保档案装订成册和材料不齐的缺点;二是建立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将低保对象分为长期保障对象,相对稳定的保障对象、不稳定的保障对象为三类,根据分类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动态管理方式,即A类对象,一年入户审核一次,B类对象,半年入户审核一次,C类对象为重点核查对象,每个季度入户审核一次;三是实施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制度,每个社区要组织有劳动能力而尚未就业的保障对象参加社区公益劳动,使其回报社会,增强集体观念。四是充分依靠群众的广泛监督和举报,坚持低保年审制度,开展专项清理,诸如2009年城市低保清理整顿、2010年低保“阳光行动”、2012年低保信息比对。通过几次大的清查行动,对低保中保障不准、不公、不合理的对象予以清理查处,据统计清退人数达3000余人,全区城市低保人数从最高2.3万人下降到1.8万余人。通过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除出群体,把真正需要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纳入进来,保障质量相应提高,保障水平相应提升。城东乡在开展低保阳光行动时,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精神指导,以《湖南省2014年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实施方案》为操作细则,对全乡低保户、五保户对象开展“四个100%”评议审核暨“100%开展入户调查核实,100%开展民主评议,100%公示公开,100%建档备案”。该乡低保阳光行动开展至今,经过“四个100%”评议审核后,该乡共清退不符合低保标准对象55户58人,结合入户调查结果拟新增符合低保对象共176户177人。
来源:红网
作者:张雪珊 莫万鸿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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