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晃县三措施强化住房建设保障民生工程

来源:红网 作者:中共新晃县委政研室 编辑:闵美颖 2014-04-04 14:55:22
时刻新闻
—分享—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党中央为改善民生、解决低收入困难居民住房问题的一项重大决策,事关民计民生。一直以来,新晃侗族自治县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始终把住房保障作为一项关系民生福祉、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来抓,努力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顺民意、得民心、解民需”的民生工程。2008年以来,新晃县累计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21个,建设廉租房929套46923.4㎡、公租房150套8967㎡,改造棚户区605套68021㎡,发放租赁补贴4619户479.5万元,解决5791户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户住房问题。
  
  强化超前谋划。坚持把超前谋划作为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切入点”来抓,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按照“超前谋划、超前实施”的原则,变“等计划下达后再实施”为“边建边等”,利用时间差提前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超前超额完成。一是超前上报计划。根据城区改造和工业园建设等方面的需要,在每年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下达前,拟定多个项目实施备选,经县委、县政府审定确定后,下发县长办公会会议纪要,明确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二是超前确定选址。提前由县国土、住建等部门对保障房建设用地进行现场勘察,分析比较,确定最佳项目选址,做好用地报批等手续,启动征拆安置工作。特别是针对城市棚户区改造征拆难度大等实际问题,提前1~2年启动征拆工作,把已完成征拆的项目先列入计划,确保项目计划报得上、做得下。三是超前规划设计。聘请设计单位根据选址情况,综合考虑户型大小、日照采光、设施配套等方面的要求,提前做好规划设计,加快项目进度。2013年,已完成棚户区改造79套,建成公租房51套,36套棚户区改造已破槽动工,其他项目已进入招投标程序,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整体进度比预期提前四个月。
  
  强化要素保障。坚持把强化要素保障作为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着力点”来抓。一是强化土地保障。对建设用地提前进行报批,储备2~3年的建设用地,并克服用地资源紧张、指标有限的压力,优先在全县土地供应计划中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在计划下达后即可进行招标施工。如长乐坪项目已完成一、二期项目土地报批15亩,工业园公租房建设项目已完成一、二、三期项目土地报批91亩。二是强化资金保障。严格按规定把土地出让总价款的5%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两部分资金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不足部分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计划。同时,借鉴BT模式,由施工单位先行垫资进行项目建设,等项目资金到位后,再按建设进度进行拨付,有效解决了上级资金下拨前的资金建设瓶颈。三是强化服务保障。根据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特点,增强服务意识,合理简化手续,缩短办理时限,建立审批绿色通道,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对报建过程中产生的行政性收费实行全免,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减半执行,有效降低了项目审批成本。四是强化配套保障。按照“面积不大功能全,价格不高环境好”的建设原则,提高项目设计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加强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的配套开发,更加注重细节,更加注重协调,更加注重配套,提高绿化、环卫、物业管理等方面的配套力度,真正让保障性住房成为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安居工程。
  
  强化监督管理。坚持把注重监督管理作为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关键点”来抓。一是规范招投标。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强化招投标过程监管,真正让资质高、信誉好、经验足的施工单位承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是规范工程管理。严格施工过程监管,由一名高水平专业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在每一个项目施工现场派驻监理人员和管理人员,按照专人专栋、蹲点驻守、全程监管的原则,将每一个施工环节监管到位。同时,利用电视台、红网新晃站、公开公示栏等平台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落实施工现场“五牌一图”公示,切实强化项目监管。三是规范质量检查。在强化工程进度的同时,严把工程质量关。按照“一旬一梳理、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半年一小结”的要求,由县重点办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进行统一考核。同时,建立质量评比制度,由县质监部门每半个月对工程质量进行一次专项评比,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确保工程建设保质保量推进,真正使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成为廉洁工程、民心工程。

来源:红网

作者:中共新晃县委政研室

编辑:闵美颖

本文为湘潮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xc.rednet.cn/content/2014/04/04/4552703.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湘潮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