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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健全四项机制 打造教育强县

来源:红网 作者:李育智 编辑:闵美颖 2013-12-16 14: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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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澧县位于湖南省西北部,因澧水贯穿其境而得名。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80所,在读中小学生79724人、在园幼儿21494人。近年来,澧县积极推进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全面推进教育强县建设,先后荣获全国“两基”先进单位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40多个,为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的建设教育强县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建设教育强县的决定》,对教育工作做到了思想重视、认识统一、规划清晰、政策到位,为全县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健全教育工作制度。一是领导定期议教制度。县委每年召开议教会2次,县政府每年召开议教会4次,研究通过了《澧县“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县城区学校建设发展规划》等规划方案,解决了一系列事关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二是县级领导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县四大家领导始终把“强教兴县”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经常走学校,进家庭,访社会,全面掌握教育工作情况,多次现场办公,解决学校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人大、政协监督检查制度。近年来,县人大、政协多次专题听取政府教育工作汇报,落实教育经费审议,就城区教育布局调整、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等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向各级政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营造重教兴教氛围。澧县每年召开一次教育工作会,共商教育发展大计。从2008年起,连续举办了四届“县域教育发展”论坛,组织教师和校长开展教育教学理论研讨。每年教师节,澧县精心组织主题庆祝活动,大力表彰优秀教师,营造了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澧县还通过广播电视、网站等多种形式,加强了对教育方针政策、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教育强县工作的宣传。
  
  二、健全投入保障机制
  
  加大财政投入。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投入“两个比例”、“三个增长”要求保证教育经费,并坚持优先预算、优先拨付、优先追加,先后投入1362万元为义务教育阶段师生配齐了高标准的课桌和办公桌椅;配套3000多万元,及时化解了义务教育债务;投入资金8000多万元,建起了县教育信息中心和50多家校园网站、计算机网络教室117间、建设多媒体教室637间,“校校通”接通率达100%,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普及率达到93%。
  
  全力争项引资。近几年来,澧县争取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校安工程、义务教育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示范校建设等上级专项资金10210万元;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出台各种优惠政策,广泛开展招商引资,先后筹资2个亿。县政府根据教育发展实际,统筹安排各项资金并积极配套,全面推进合格学校建设,积极实施校安工程,新建和改造校舍27万平方米,高标准建成义务教育合格学校82所。
  
  开展捐资助学。三年配套普高、中职、义务教育等各类助学金1024.13万元,资助学生7.5万人次。各种助学活动,近4年募集资金1200多万元用于资助特困学生,扎实做好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基本形成了从幼儿园到大学的救助体系,保证了全县学子无一人因贫失学。
  
  三、健全教师培养机制
  
  建立人才补充机制。2010年以来,澧县严格组织公开招考,引进新教师共378名;择优选拔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共102名,进行五年以上的大专或本科层次定向培养;设立了职业教育“流动编制”。
  
  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在及时、足额落实教师工资的基础上,从2010年起在全市率先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每年人均安排1.5万元,2013年提高到1.7万元,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了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从2004年起,县财政坚持为八个山区乡镇中小学教师浮动一级工资。
  
  实施教师定期交流。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制度;选派农村学校校长、教师到城市学校挂职锻炼;实施区域内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开展送教下乡活动。三年来共安排33名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对159名教师进行了区域内交流,逐步实现名师资源城乡共享。
  
  强化校本研训制度。建立校本研训制度,着力强化校本研训,促进研究性教师快速成长。广泛开展各类教学比武、素养大赛和评选学科带头人、师德标兵,加强骨干教师培训,为教师脱颖而出搭建广阔的舞台。澧县教师队伍已成为拥有22名特级教师、23名全国优秀教师、56名省级优秀教师的优秀群体。
  
  四、健全教育督导机制
  
  严格教育工作责任。制订了《乡镇和县直单位建设教育强县工作责任》,在全县建立了督学责任区制度及教育督导随访制度,定期开展随访督导,全面开展专项督查。
  
  严格学校检查准入。制定了学校检查准入制度,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按有关法律法规向学校的收费均全额缴入县财政,县财政已全额拨付给教育,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严格组织年度考评。每年年底,组织对全县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进行教育履责考核,对年终考评教育工作不合格的乡镇和县直部门,一律取消党政“一把手”评优评先和提拔重用的资格。
  
  (作者系澧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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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育智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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