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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检察院明职责强监督促勤政

来源:红网 作者:彭涛 李凌云 编辑:闵美颖 2013-07-10 15:03:17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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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干警勤政廉政,湖南省龙山县检察院坚持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为方针,切实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通过强化内部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规范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而有效地推动了该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并为该院检察事业的整体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障。三年来,该院先后多次被州院及县委、县政府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结合实际,明确领导职责和责任分解
  
  每年年初,龙山县院领导班子一班人都会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研究会议。他们通过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不断落实中纪委和全省、全州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并制定了该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从而进一步明确了领导职责,进行了责任分解——即在原有的党风廉政“三级捆绑”制的基础上,该院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和完善了相应的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意见,从而为进一步抓好“一岗双责”工作,确立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建设职责及连带责任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完善机制,加强监督,进一步促进勤政廉政
  
  为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分解、落实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龙山检察院按照《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制定了《龙山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办法》。同时,龙山县院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等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即一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红包礼金报告、登记上交等制度的监督。
  
  切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积极倡导廉洁从检
  
  1、加强学习教育,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和核心价值观。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切实开展好“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教育,龙山检察院积极培育和弘扬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同时从服务检察工作大局的角度引导全院干警进一步明确并坚定了正确的政治方向,从而使该院干警的执法理念和执法作风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2、突出抓好廉洁性教育,不断增强检察干警的是非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为避免该院干警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避免一些党员干部在党性党纪方面存在问题,龙山检察院突出抓好了《廉政准则》、《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等。并同时加强了对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会议就检察机关领导干部重申的“十个严禁”和省政法委《六个严禁》的系统学习。通过学习,该院干警判断是非的能力得到了大大加强,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也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3、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其主要做法是:一是针对检察权的配置和运行特点,以检察权、人财物管理权相对集中的岗位和部门为重点,切实开展了自查自纠,从而找准了领导岗位风险点、执法办案岗位风险点及人事、财务权管理岗位风险点等。二是对症下药,对查找出来的风险点实行有效管理。为此,龙山县院先后制定出了针对性较强的思想道德风险点和岗位职责预防措施20余条,并通过要求每名干警对确定的风险点和制定的预防措施实行书面承诺,以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坚持每星期对各科室不定期查岗,并于每季度对各科室的每名干警进行风险点评估。从而进一步实现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防控机制。
  
  坚持“三重一大”、“一支笔”审签制度,让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在阳光下进行
  
  1、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实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今年年初,龙山检察院召开了一次高标准的民主生活会。会上,各党组成员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每个党组成员针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了整改措施。为将措施落实到位,龙山县院领导一班人还进一步以各业务科室分片实行了依纪依法履职制度及重特大、疑难案件检察委员会研究制度。与此同时,他们还对在执纪执法业务工作中遇到的法律、政策上的相关问题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的有关问题均坚持由检察长主持、检委会过半数委员出席后研究决定。会议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检委会组成人员过半数意见达成一致后,即可作出相应决定,确保公正执法。
  
  2、坚持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进一步增强党组工作的透明度。为增强党组工作的透明度,让人民放心、令群众满意,龙山检察院着力构建了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他们从党支部的基本情况和工作运行情况、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工作动态等方面分别以告知式、书面式、网络式、设置意见箱和公开电话收集等形式进行了全面公开,从而大大提升了该院党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3、坚持“一支笔”审签制度,加大对重大事项和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自2010年以来,龙山检察院根据县财政局核定的年度预算计划进一步严格审批手续后,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定期对财务进行分析,按季度上报上一季度的预算执行情况,从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财物管理。为使干警更好地遵守院里的财务管理制度,龙山县院通过坚持“一支笔”审签制度,即规定一切公用经费的支出必须经行装科审核后提交院领导审批方可进行,从而进一步实现了该院人、财、物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的要求。此外,在提拔任用干部时坚决防止和纠正选拔任用干部中的不规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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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涛 李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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