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学开发现有资源。坚持开发利用资源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统一,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挖掘村域内的山、水、林、矿产、风景等自然资源特别是集体园林(园艺场)、荒山、荒水、荒地、荒滩及闲置的学校、场厂等资源潜力,灵活选择独资、合资、合作经营和委托、租赁、拍卖、转让、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创办经济实体,发展农家乐、度假村、休闲观光农业等,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山门镇清水村利用丰富的山泉资源,村集体筹建储水1500立方的自来水厂,村集体年收入可达30万元。
2、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村集体按一定价格标准向分散的农户回租流转土地,将回租的一定规模的土地集中打包转租给工商企业或种养大户用于发展现代农业项目,既增加村集体收入,又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结合村庄整治,开展土地整理和宅基地整治,增加有效土地面积。通过土地整理新增的有效土地,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营。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采取自主经营、租赁、抵押、承包、作价入股等方式流转,以增加集体资产收益。高沙镇月英村村集体通过回租村民土地,集中连片300余亩,转租给养殖大户发展规模特种渔业养殖,村集体每年租金收入8万余元。
3、依托龙头企业和主导产业。鼓励村级组织结合农业综合开发,领办和创办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示范项目,带动农民发展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业”,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农民增收和集体增利。引导村级组织依托辖区内的企业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配套兴办各种小型加工、服务等经营实体,构建企业带动、产业互动格局。桐山乡太平村村集体购置金银花烘干加工机,每年为金银花生产基地加工金银花年获利4万余元。水东乡高坡村集体为双孢菇种植户进行深加工每年可获利2万余元。
4、领办创办合作经济组织。以可支配的资源、资产等要素为依托,领办创办或参股股份制企业,公司或其他新型经济组织。鼓励村级组织牵头领办或创办各种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采取“支部+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形式,开展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生产经营服务,以有偿、微利的服务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全县共创办雪峰蜜桔专业合作社、永丰金银花专业合作社、鑫农薯业专业合作社、有机水稻农民专业合作社等20余家合作社。
5、整合资金异地发展物业。对自然条件差,缺乏发展空间和能力的贫困村,整合扶贫、移民等项目资金、联点帮扶单位资金和集体自筹资金,采取统一购买、统一建设、单独购建等形式,在县城或乡镇集镇建设农产品销售门面或其他物业,收取租金,使村集体获得稳定的收入。石江镇农蔬村、山门镇里仁村等在镇集市筹建农贸市场,建设服务楼,出租门面,村集体年收入各达10万余元。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支持村集体在人口密集的集镇联合统一建设农贸市场或生产生活资料市场,村集体为商贸服务提供统一管理和服务,通过征收物业管理费等形式实现集体经济增收。
来源:红网
作者:欧阳伟昌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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