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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积极建立“四大机制” 破解医疗纠纷处置难题

来源:红网 作者:桂阳县委政策研究室 编辑:闵美颖 2012-11-16 14: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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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桂阳县紧紧围绕“追赶长浏望,领跑大湘南,建设幸福桂阳”奋斗目标,坚持把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切实做到卫生事业优先考虑、卫生发展优先谋划、卫生投入优先安排、卫生问题优先解决、卫生环境优先保障,大力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确保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桂阳同全国大多数地区一样,也经历过医疗纠纷日益增多、“医闹”问题日益突出、处理难度不断加大的阵痛考验。针对社会转型时期的新情况新问题,县委、县政府坚持把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纳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列为政府应急管理和全县重大社会风险防控的重要领域,切实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强化举措,努力破解医疗纠纷处置难题,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初步实现了医疗纠纷由行政调解向人民调解转变、由医院赔偿向保险理赔转变、由重事后处理向重源头防范转变、由突击应对向长效治理转变。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建立人民调解机制,实现医疗纠纷调处社会化。我们针对以往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尴尬局面,着眼于提高医疗纠纷调处公信力,充分发挥第三方调解优势,在全省较早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调解中心和理赔中心,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调解组织参与医疗纠纷调处。建立了75人组成的医学和法学专家库,并从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及医学专家中聘请3名专职调解员和13名兼职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为防止调解赢利行为,我们将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调解员的补贴经费纳入财政保障,确保调解工作的中立性和公信力。截止目前,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医疗纠纷案件63起,其中成功调解57起,引导医患双方走司法途径2起,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4起,调处成功率达100%。通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呈现了患方从漫天索赔到理性维权、医方从被动赔付到合理担责、政府从疲于应急到科学调度的可喜变化,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建立调保联动机制,促进医疗纠纷理赔规范化。医疗纠纷调处难点在责任认定,焦点在资金赔付。为最大限度提高医疗纠纷救助能力,我们将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有机结合起来,率先在全省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强制要求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形成医疗责任风险“共保体”,切实化解医疗责任风险。全县统一规定,依据法院判决或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理赔,医疗机构承担赔偿总额的3%,保险公司承担97%;按照调解结果理赔,医疗机构承担20%,保险公司承担80%,确保理赔规范化。在具体调处过程中,调解中心与理赔中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监督,制约了调解员可能发生的“送人情”和保险公司不合理减赔行为,实现医疗纠纷赔偿“一把尺子量到底”,防止相互攀比和漫天索赔。据统计,自2011年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共保体”以来,全县100%的公立医疗机构和90%以上的民营(个体)医疗机构参加了医疗责任风险,保险公司共理赔130.8万元,占投保总额的65.9%。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医疗纠纷防范源头化。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关键在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医疗事故发生。我们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为重点,全面落实便民惠民措施,切实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和医疗质量管理,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与此同时,积极建立并大力推行医疗机构责任追究制,制定下发了《桂阳县医疗争议案件行政处理若干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单位负责人、科室领导、具体责任人严格进行行政、法律和经济责任追究。2011年来,全县先后问责医疗责任事故5起,有2人被暂停执业活动,对2名医院院长进行诫免谈话,24人受到经济处罚及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金额达10万余元。通过严厉问责,有力地强化了医务人员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全县医疗纠纷同比下降36%。
  
  四是建立打击保障机制,推进医疗纠纷调处法制化。调处医疗纠纷,既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又要健全机制,从严打击“医闹”行为,从严查处医方推卸责任行为。我们坚持从法制宣传教育入手,努力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对群众合理诉求,做到依法办事与情义无价相统一,最大限度考虑患方实际困难,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对漫天索赔、恶意闹事、围堵医院、打砸设施、停尸要挟等“医闹”行为,坚持旗帜鲜明地进行打击,特别是对一些“医托”参与的“医闹”事件,坚决做到露头就打,切实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2011年以来,我们结合开展打黑除恶行动,先后抓捕和重判参与“医闹”的违法犯罪分子12人,产生了强大的震慑作用,有效遏制了“医闹”事件蔓延现象。同时,对处置医疗纠纷事故不主动配合、不积极担责的医疗机构,坚决进行从严查处,切实构建“医院主导、政府监督、群众参与、患者满意”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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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桂阳县委政策研究室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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