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改革创新,倾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硬环境方面:一是高标准的政务服务中心高效运行。中心共设有窗口173个、审批室69间,目前已进驻的单位58个、工作人员230名、行政审批和办事服务项目492项。中心实行“一门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联合审批、统一收费”的模式,严格推行“六公开”办事制度,真正实现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全年共办理各类业务10万多件。二是新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入使用。交易中心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内部机构及设备设施齐全。建立并完善了专家评审制度和评审办法,实行“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规范收费、全程监管”的运作模式,所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均由县纪委、县财政局等部门全程监督,确保了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和公正。共举办各类公共资源交易169场,交易金额14.5亿元,其中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节约资金近3000万元。
软环境方面:一是规范权力运行。建设科学规范、制约有效、运行公正、监督到位的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对全县50家单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进行审核修订,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逐一公布,实现了制度落实的标准化、程序化。二是精简行政审批。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对全县64个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55项,接收下放175项。三是完善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重要内容,不断夯实载体,创新形式,完善机制,延伸服务,有效提升了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四是强化效能监察。将全县32家单位的50个岗位确定为行政效能监察重要岗位,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行政效率、服务企业和群众等情况进行全面效能监察,切实规范了行政部门的职权行为,提高了政府执行力。
二、坚持强化制约,倾力打造规范有序的行政执法环境
一是规范涉企检查行为。严格执行《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坚持备案报告制度和限时限次制度,既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利益。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全县47家行政执法单位完成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定,并统一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对制度应用实施的督促检查,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规范了部门行政处罚行为。三是切实抓好案件查办工作。主要把握四个原则:坚持服务大局,保障发展;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坚持有案必查,查必从严;坚持改革探索,积极创新。共查办案件14起,给予相关单位通报批评6次,行政处分8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1人,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形成了较强的震慑力。
三、坚持突出重点,倾力打造安宁和谐的生产建设环境
一是突出重大项目。实行周边环境维护工作责任制,对联系重点企业(项目)的县直单位和所在地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村(居)组织层层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要求,力争做到零干扰、零阻工、零延误、零争利,为重点企业(项目)创造一流的周边环境。二是突出服务企业。坚持把企业当家业,把老板当亲人,尽心尽力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开辟项目“直通车”,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允许工程建设与手续办理同步进行,生产经营与规范管理同时开展,实现审批最快、收费最低、效率最高。同时,提供贴心“保姆”服务,只要企业合理需求,部门就全力服务,切实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一个放心、安心、舒心的环境。三是突出问题整治。大力开展项目建设环境专项整治,在维护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坚决制止无理取闹和阻工扰工,严肃查处破环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同时,坚持集中治理、整体联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项目建设、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系澧县人民政府县长)
来源:红网
作者:杨易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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