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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紧扣“五个”环节监督“三重一大”事项

来源:红网 作者:刘晚初 编辑:闵美颖 2012-10-16 16: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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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湖南省茶陵县纪工委监察分局按照委局的要求,紧扣“五个”环节,对49个县直监督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全程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有效预防腐败问题发生。
  
  一、明确责任。根据《茶陵县纪工委监察分局监督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茶陵县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对县直各单位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切时把握好了角色定位,跟踪监督检查,加强协调,推进工作,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坚持对各单位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情况具体实施不干涉,做到跟踪不包办、督查不替代、协调不越位。
  
  二、界定范围。要求县直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对本单位的中层干部选拔、任免、推荐、调动和奖惩;副科级以上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和使用意见;大宗物资购置、设备采购,固定资产处置,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决策事项均列入监督范围,并就“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制订有关规定,明确范围、标准和执行流程,纪工委监察分局按照各单位确定的“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开展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
  
  三、落实制度。茶陵纪工委监察分局在对县直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过程中,坚持了四项制度,即:落实民主决策制度。要求各单位实施“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召开会议集体研究,严格按照制定的工作流程和决策程序组织实施,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坚持会议预告制度。要求各单位对凡是召开研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应提前1至2天向纪工委监察分局报告,纪工委监察分局派人参加会议。另外,各单位每月28日前应将“三重一大”事项汇总后报送纪工委监察分局备案,建立“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档案,做到“一事一档”。强化社会公开制度。要求各单位应向社会公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依据、实施方案、资金筹集使用、计划进度等内容,接受本单位干部职工或社会群众监督。严格责任追究机制。对不按规定的时间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不接受监督的,不认真履职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纳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
  
  四、强化监督。茶陵纪工委监察分局主要是通过列席会议和专项检查来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关键落实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程序和过程监督,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重点监督重大决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干部任免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重大项目实施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大额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出整改意见。今年以来,茶陵县纪工委监察分局共对180个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监督,提出整改意见65条,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五、严肃查处。对各单位因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给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和严重不良影响,茶陵县纪工委监察分局依照党纪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从严查处。

  (作者单位:湖南茶陵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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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晚初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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