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茶陵县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共涉及到全县23个乡镇场,366个村,共195个项目,奖补资金975万元。为了切实做好财政奖补工作,茶陵县成立了由县政府、财政局、经管局、减负办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措施,严把“五关”,进一步强化管理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一、严把财政奖补范围与标准关
明确规定财政奖补范围是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目前以村内道路和小型水利设施为主;对村民筹资筹劳开展村内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茶陵县按项目建设情况给予财政奖补资金5至10万元;财政奖补及时结合支农项目政策,防止了重复补助和奖励。
二、严把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关
茶陵县对财政奖补项目的申报层层把关,先由村委就一事一议项目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并报送项目申报审批表、项目规划、工程预算等相关资料;乡镇对各村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可行性及工程预算;县财政组织现场核实,确定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项目,并予以公示,最后报县政府主管领导审批。
三、严把财政奖补项目实施关
茶陵县要求项目建设村成立由村民代表(3人以上)组成的项目建设监督小组,与乡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对项目建设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合同施工,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核算,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公示,杜绝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暗箱操作、豆腐渣工程等现象的发生。
四、严把财政奖补项目验收关
茶陵县对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完工后,组织县财政局、经管局、减负办及乡镇等部门对申请财政奖补的项目进行验收,采用项目实地验收与查阅相关资料相结合,重点对项目工程的质量与规模进行了验收,落实项目管护责任。项目验收合格后,县财政局一次性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一事一议项目核算专户。
五、严把财政奖补项目监管关
茶陵县纪委监察局不定期组织县财政局、经管局、减负办对各乡镇、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对项目建设需要村民筹资筹劳的,农民筹资筹劳不能超过省定标准;对出现虚报、套取、截留挪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和财政奖补资金的行为,应退还农民所筹资金、追回财政奖补资金,核减或不再安排下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作者系茶陵县纪委刘晚初)
来源:红网
作者:刘晚初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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