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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深化措施积极推进营养午餐改善计划工作

来源:红网 作者:中共新晃县委政研室 编辑:闵美颖 2012-10-09 16: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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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0月,国家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湖南新晃县被列入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2012年2月9日开始,全县35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17178名学生全部享受到了国家补助的营养午餐。
  
  为切实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效实施,结合2011年在全县39所村小实施的“免费午餐计划”积累的成功经验,从供餐模式、食品安全、资金使用三个方面着手,强力推行国家营养改善计划,真正落实好这项以“改善学生膳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的惠民工程。
  
  一、创新供餐模式,全力经营“爱心”午餐
  
  为了将营养改善计划真正实施到位,能让每个农村学生及时吃到热腾腾的营养午餐,新晃结合县情实际,大胆创新,摸索出一套合符新晃教学现状的供餐模式,让学生在享受营养午餐的同时体会到爱心的力量。
  
  一是供应完整午餐。今年2月6日,要求全县范围内的所有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学校均采取“完整午餐”的供餐形式。并要求各学校根据当地蔬菜品种的上市情况及采购条件,统一营养食谱,保证每餐以米饭为主,有蛋有肉有蔬菜供应。同时,根据国家规定的营养改善计划标准,结合学生不同年龄段的饮食需求,小学教育阶段采取每生每餐3元包餐制,初中学生实行“3+1”模式,即结合初中生正值青春成长时期,营养摄入量大的实际情况,每生每餐费用由国家补助3元,学生家庭承担1元的形式保证学生吃饱吃好。
  
  二是就餐形式灵活多样。根据学生人数多少及食堂供餐条件不同,我们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形式保证学生按时就餐:针对于开餐学生较多的学校采取班级分餐制;针对就餐学生人数较少的学校采取个人分餐制;对于人数适中或较大学校采取席位分餐制。
  
  二、狠抓食品安全,努力做好“放心”午餐
  
  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仅仅在提供丰盛、美味的午餐,更重要的是食品的安全。保证营养午餐的安全可靠是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最基本要求,是责任的体现。
  
  一是建章立制落实责任。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全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教育、卫生副县长为副组长,财政、教育、发改、监察、卫生、审计、工商、农业、质监、药监等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校园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并制定《中小学食堂日常管理制度》,规范学习食堂管理,增强学校责任意识。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各学校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和食品食堂管理的规章制度,落实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将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工作作为考核学校和校长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了学校抓好食品安全意识。所有学校食堂不对外发包,采取“零利润”经营,全力服务好学生。
  
  二是规范食品采购和加工。食品采购方面: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全县所有学校严把食品采购关,建立食品材料采购专账,三人以上共同参予采购食品,互相监督,实现“阳光采购”。同时,向商家索取合格证和正式票证,杜绝过期、变质食品入校,便于责任追究。在采购原料方面严格规定不准采购野山菌、扁豆、发芽土豆、小河鱼虾等易发生食物中毒的食材。食品存储方面:健全食材出库入库验收制度,安排专人如实登记物品来源、粮油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保质期、联系电话等信息。食品加工方面:规定学校食堂加工食品必须熟透,不允许提供凉粉、凉海带等凉拌食品。所有加工后的食品48小时留样,以便查验。加工食品时做到“四分开”,即生熟食分开,副食品与调味品分开,原材料与成品分开,烹饪间与烧火间分开。用于食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三是完善配套设施保障卫生条件。为提高学校食堂卫生条件,保障食品安全,结合合格学校建设,今年投入1500余万元启动了学校食堂改造计划,为碧朗学校、中寨中学、禾滩小学9所学校新建食堂,配套相应的设施设备。目前,碧朗学校、中寨中学、中寨小学、工业园小学食堂已投入使用,林冲学校、鱼市小学、兴隆小学等8所学校的节能灶、电蒸柜等设施已配套到位。投入资金140万元,对新寨小学、波州小学、兴隆中学等学校的食堂进行了翻修,配备了消毒柜、保洁柜、冰柜等设备。投入资金41万元,为全县村级小学打灶建食堂,保证村小学生也能享受国家惠民政策。通过努力,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和食品卫生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同时,投入资金12万元,采购工作服、工作帽245套,组织245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三、规范资金运作,倾力打造“阳光”午餐
  
  为了规范资金使用,我们在加强食堂管理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的基础上,完善资金监管措施,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配套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
  
  一是设立资金专户。统一设计制作了《新晃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明细帐》、《新晃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物库存帐》,要求各学校设立食堂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专户,并安排专人登记和管理。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定期对学校的营养改善计划专账和食堂专账进行审计,并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监督,保障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安全和食堂供餐质量。如今年5月4日至7日,由教育牵头、食药、卫生、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学校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及食堂账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要求定期整改,对好的经验向全县推广,促进了全县中小学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工作规范运行。
  
  二是规范资金拨付。开学初认真核定学生就餐人数,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每月初由县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学生人数编制当月营改资金使用计划报县财政局审核,审核后将当月资金直接拨付到各学校,学校食堂管理人员按学生人数经学校批准后领取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存入食堂资金专户,专门用于食堂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采购。
  
  三是完善公示制度。各学校通过设立公示牌,定期公布专项资金收支情况以及食品采购价格等相关信息,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如午餐前,在食堂醒目处公示营养餐食谱。各学校成立了由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共同参加的监督小组,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同时,要求学校每天将食堂饭菜情况拍照发到县教育局纪委邮箱,接受纪委监督。2012年秋季开学,各学校在新浪网注册开通了微博,向社会公示各校“营养午餐”实施情况,接受各界监督,确保每一分钱都“到位、到碗、到肚”,切实改善学生营养,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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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共新晃县委政研室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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