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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的热发展与冷思考

来源:红网 作者:杨锡英 编辑:闵美颖 2011-11-12 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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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农村建设是当前农村工作重点,在经济欠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更显重要。如何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新农村建设,规避新农村建设的某些误区,是各级政府面临的现实问题。具体到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来说,作为一个老、少、边、穷的地区,新农村建设既不同于东部沿海农村,也有别于省内长株潭地区农村;在县内不同地方,由于各乡镇地理条件千差万别,发展水平各不一致,新农村建设也应有所不同。本文中,笔者试图对当前新农村建设的热发展进行冷思考,以期对当前工作有所启迪和借鉴。
  
  一、新农村问题的实质是三农问题
  
  根据中国目前的发展趋势,城市人口人均收入的增长速度将明显高于农村人均收入的增长,城乡收入差距仍将继续扩大。因此,三农问题仍是一项很严峻很紧迫的社会课题。
  
  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它的提出,超越了以前就三农问题解决三农问题的框架,进一步明确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思路必须着眼于社会全局,统筹城乡经济社会的发展。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来看,我国的三农问题实际上是我国工业化过程中的一个问题,不是单纯的农业问题,而是工业化问题。只要我们认清经济发展形势,遵循发展规律,规避发展误区,就一定能克服发展道路的困难和障碍,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越。
  
  二、城步县新农村建设的障碍分析
  
  实施新农村建设的几年来,城步县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进行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现在:农村经济有了较快发展,农民收入有了较大提高,基础设施有了长足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逐步建立,文化医疗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些都为新农村建设创造了条件,打下了基础,但是也面临一些障碍和困难。
  
  一是认识障碍。在农村中,有不少基层干部不知道怎样开展新农村建设。有些基层干部甚至乡镇负责人认为,中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标准不明,操作性不强,对新农村建设感到茫然,无从下手。他们受媒体宣传“国家如何加大投入、投入多少资金”的误导,认为新农村建设就是国家投资在农村搞建设,于是“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
  
  二是观念障碍。受几千年封建思想的影响,群众中形成了一些落后观念、生活陋习,根深蒂固,积习难改。如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普遍较差,人畜混居、污水横流,垃圾遍地,臭气熏天的现象随处可见。有些乡镇新房建得多,但杂乱无章,没有整体感,走在农村“只见新房,不见新村,难见新貌”。这种观念与新农村建设格格不入,要更新观念,摒弃陋习,绝非一朝一夕之力。
  
  三是素质障碍。农民是新农村的建设者。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要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只有培养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才能承担起新农村建设的历史使命。农民文化程度偏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还不到十分之一,大部分为初中小学文化程度,文盲及半文盲也有相当比例。
  
  四是基层组织执政能力的障碍。乡村两级组织虽然是一级政府和法定的村民自治组织,但职能和行为上偏重于辖区内部行政管理,在组织和引导农民进入城镇、进入市场方面显得力不从心,办法不多。现在农村中普遍有五缺,“发展生产缺技术,进入市场缺引导,产品加工缺企业,项目经营缺资金,致富增收缺门路”,这些方面都是乡村基层组织的“软肋”。
  
  三、当前新农村建设的突破点
  
  城步县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经济欠发达这个现状,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关键是我们面对现状,要有自己的思路。笔者认为,城步县新农村建设应在以下方面有所突破。
  
  (一)切实提高城镇化水平。城镇化水平越高的地区,经济必定越发达;城镇化水平越低,这个地区也就越贫穷。按照区域经济学观点,城镇是一个地区的经济增长极,城镇规模越大,经济带动能力就越强。长株潭三市融城战略就是立足于打造湖南核心增长极,带动全省经济发展,实现湖南“中部崛起”。在发展城镇化方面,城步周边县市的乡镇城镇化已逐渐超越了我们,同样是90年代起步,他们的集镇几乎扩大了一倍以上,各种配套建设和配套服务也日臻完善。

  经济发展要依靠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同样要依靠城镇化。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在现代社会中,农业产出在比例和趋势上注定是越来越低。发达国家一般只占GDP的5%左右。按照这个规律反观中国,让占60%的农民生产5%的产值,中国农民怎么富得了?只有让农民的人数减少到与所占GDP的比例差不多时,他们的人均收入才能和城市人口一致起来。所以,建设新农村的前提就是发展城镇化,鼓励农民进城,减少农业人口。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程度的推进,农业人口由当初的80%降低到现在的60%。具体到城步县来说,农业人口占到总人口的80%多。外出打工的农民大多是流动人口,农闲时外出农忙时返乡,务工务农两兼顾;专职打工族和在外安家置业的只占很少比例。虽然农民工大多是流动人口,并不表示他们不愿意进城,不愿意享受城市生活。如果城里有就业机会,有地方安居,孩子能够享受义务教育,家庭成员享有医疗服务,他们更愿意由农民变为城市居民。农村人口减少了,三农问题也就没有了,新农村建设也就完成了。笔者认为,发展城镇化就是要大张旗鼓地鼓励农民进城,扫除农民进城的障碍,让一批有经济基础、有一技之长、懂经营会管理的农民能够在城镇投资创业安家。
  
  (二)改革现有土地管理方式。长期以来,受“以农为本、以粮为纲”思想的支配,加之上世纪90年代国际上一些粮食专家频频发出中国将发生粮食危机的警告,随之又发出土地危机的警告。一时间,中国似乎陷入粮食危机、土地危机、石油危机、淡水危机的恐慌之中。20多年过去了,中国并没有发生什么危机。反思这些危机言论,本身就存在问题,这些专家只是从自己研究的领域出发提出上述问题,他们未必真正懂得经济学。经济学家认为,在一个市场机制日益完善的中国,上述危机都不可能发生,通过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这些危机都会被化解。日本人口稠密度,土地及淡水稀缺度都比中国大,但日本不仅没有发生上述危机,反而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在现实工作中,受这种思想影响造成的结果是:由于过度强调对耕地的保护,从而耽搁了一个地方城镇化的发展。
  
  目前城步县城三纵九横的交通框架已基本形成。处于这些交通框架内的新田、大连、勤俭、土溪等村的土地,迟早要被城镇各项建设所占用。如果还是沿用习惯思维,继续让这些土地发挥农业功能,那么一则不能使这些土地实现价值最大化,二则不能使集体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享受到因土地增值而得到的补偿,更会使城镇建设面临无处用地的窘境,还会因此产生土地黑幕操作,滋生经济腐败。
  
  一块土地派什么用场严格来说是一个经济学问题,要通过市场优化配置去实现其最大用途。很难想象未来工业化、城市化高速发展后,既要确保数倍于现在的农民进城,又要确保现有基本良田数量和布局稳定,在这个两难境地中,改革现有土地管理方式就成为必然选择。
  
  (三)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发展经济是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目标,特别是对于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更是如此。经济发展后,农民收入提高了,自然会建新房,修马路,改善环境。如果在新农村建设中,不结合客观实际,一味用通路通水通电修学校等一刀切标准要求到各村,就会偏离新农村建设的方向。许多人认为搞新农村建设首先是改善村容村貌,搞得漂亮一点。如果这样去建设,过不了几年,就会发现又搞了一场花钱打水漂的游戏。村容村貌需要改善,但那是农民收入提高、文明素质长进、公共意识加强的结果,不是依靠外力拔高的结果。在经济发达地区,即使不提出新农村建设,那里在很多方面也已经具备新农村的雏形。
  
  城步县地僻一隅,经济较为落后,新农村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在今后的工作中,笔者认为应在以下方面有所加强。
  
  一是进行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在目前农村生产力水平下,农业生产及当地城镇已不能容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剩余劳动力的外出转移就成为能迅速提高农民收入的必由之路。农民外出务工,不仅增加了收入,学到了技能,转变了观念,提高了素质,也带动了当地的新农村建设。作为政府来讲,农民有了钱之后,会增加各种消费,刺激市场生产,增加政府税收,减少政府对三农的补贴。在经历多年打工潮之后,东部沿海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逐渐向质量型、技能型转变。只有不断提高劳动力素质,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经济发展形势。各级政府应围绕劳动力外出转移,做好各种服务工作。比如推荐发布就业信息,加强对劳动力的培训,保障农民工的法律权益等。对劳动力培训,虽然政府前期会支付费用,但提高了劳动力质量,增加了劳动者收入,政府也增加了税收,这样就形成了一种良性循环。
  
  二是进一步活跃农村金融。近几年来,人们越来越认识到金融对经济发展的重要程度。反过来,我们也发现农村落后于城市、中西部落后于东部沿海的最直接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落后地区金融业的衰败。大家知道,人才、技术、项目、市场都是跟着资本走的。一个地区缺少资本,发展就失去了机会。过去20多年来,大部分储蓄资金流向了城市,流向了东部沿海,使得这些地区经济高速发展。要建设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必须先搞活农村金融。在金融服务三农的方式上,笔者认为可以大力推广小额贷款。小额贷款的额度一般不超过5000元,只要具备以下条件:家里有剩余劳动力;有起码的资源,如土地或其他自然资源;有相应的技术,如养殖或家庭副业等;附近有市场,可以出售产品,就可以对其发放小额贷款。农村金融部门如果将小额贷款作为一种金融服务创新项目来做的话,肯定会收到很好的双赢效果。
  
  此外,各级政府在对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使用上,切忌撒胡椒面,搞平均主义。发展经济需要采取非均衡战略,资金投入也要实行非均衡化。城步县经济落后,财政窘迫,新农村建设中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对于那些地理条件较差、地广人稀的山村,修路架电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投入的资金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不会很大。因此,这些地方的新农村建设就可以合理地推迟。在交通便利、经济基础较好的村庄搞新农村建设,一定不能摆花架子、搞形象工程,否则就会浪费极其有限的财政资金,百姓也得不到实惠。“有所为,有所不为”,各级党委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一定要把握好这个分寸。
  
  (作者系中共城步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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