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体现科学发展观的精髓,这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经验、内在要求和现实需要。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建设确定为党的建设一项基本任务,这是对党的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党的建设理论的重大创新,是对科学反腐地位和作用的重要提升,是我党总结改革开放30年来反腐倡廉建设正反两个方面经验教训的智慧结晶。特别是最近经党中央批准下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体现了科学反腐倡廉建设战略性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的有机统一。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反腐倡廉建设,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落实《工作规划》的思路、举措和方法,做到科学反腐、科学倡廉。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科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国改革开放30年,我党反腐斗争30年。在一个法治并不十分健全的社会,我党各级纪委不仅担负起了党内反腐败斗争的历史重任,还担负着一定的社会反腐败的历史重任,这应该说是“天降大任于纪委”。这30年的反腐败的历程,大至可划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年——1988年。这一阶段,腐败被称为“滋生期”,反腐败被称为“斗争初期”。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之后,改革开放刚刚开始,经济活动逐渐活跃,沿海地区经济的迅速发展对人们的心理产生巨大冲击,一些官员中吃喝享乐风开始盛行。1980年,原商业部长王磊在北京丰泽园大吃大喝,不仅不付费还扬言,“吃饭要付什么钱?”。腐败的滋生从吃喝风开始,“滋生期”的现象之一就是“吃喝”。现象之二就是“官倒”:由于当时企业开始向市场经济转型过渡,逐步推行“价格双轨制”,而政府尚处计划经济体制中,掌握着审批权力,这为部分政府官员利用公共权力从事腐败提供了机会。当时各级政府和军队开始通过所属企业涉足商业领域,倒卖批文,参与走私,利用引进设备等机会受贿等成为严重的腐败现象。当时“官倒”最大的是江西省省长倪献策。
这一时期的反腐败斗争,我党主要靠教育(包括整党)为主。邓小平同志发表《高级干部要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等讲话,《人民日报》先后发表文章,强调高级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坚决反对特权,对原商业部长吃喝不给钱事件进行公开通报批评。接着到1983年全党开展“整党运动”,原江西省省长倪献策成为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受到司法惩处的高官。陈云同志关于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名言流传一时。
第二阶段:1988—1992年。这一阶段,腐败被称为“泛滥期”,反腐败被称为“尴尬期”。
这一时期,全民经商,“官倒”现象越来越严重。由于“官倒”,使得一些掌握权力的人一夜暴富,腐败泛滥成灾。由于各种腐败现象迅速蔓延泛滥,一夜暴富的官员特别是官员子弟、妻女、家属剧增,社会差距迅速扩大,引起社会各界广泛不满。
1989年,我党加大了反腐败力度,该年8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的通告》,1989年查处贪污受贿违法违纪案件达58926件,(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875人,地厅级干部70人,省部级2人),比1988年增加2.64倍。
这一时期的反腐败斗争具有政治运动的特征。反腐斗争处于“尴尬”时期。
第三阶段:1992年—2002年。这一时期腐败被称为“恶性膨胀期”,反腐败被称为“较量期”。
这一时期,腐败的特征为:一是高官急剧增加。1997年至1999年查处省部级高官19人,其中省级干部9人,部级干部10人。二是涉案金额巨大。三是大案与要案相联系。例如因“沈太福案”被揭露的李效时;因“无锡新兴公司非法集资案”被揭露的王宝森、陈希同、周冠五;因“远华案”被揭露的李纪周、石兆彬;因“康赛案”被揭露的徐鹏杭、吴文英等。四是出现窝案,集体腐败现象露头;例如:海南的辛业江、韦泽芳等;广西的成克杰、徐炳杭、李思潮等;北京的陈希同、王宝森、铁英、黄纪诚等;沈阳的慕绥新、马向东案等。
这一时期的反腐败斗争,民间呼声大,查处力度也大。
第四阶段:2002年——2006年。这一阶段,腐败被称为“蔓延期”,反腐败被称为“探索期”。
这一时期,腐败的特征为:一是案件发生率仍在上升。2004年案件162032件;(1982年29560件;1979年2702件),仅2006年受到刑事处分的党员干部就有14121人,比2003年增加112%,近几年来,各级纪检机关每年处分党员达11万人左右。二是案件大多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等领域(近5年比前5年增长613%)。三是串案、窝案增长,集体腐败现象增加。四是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的案件露头。五是涉及高级干部的案件居高不下,从中央委员到政治局委员都有一些。例如: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国土资源部长田凤山,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六是犯案性质越来越恶劣,手段越来越残忍。有的领导干部为了掩盖自己的恶迹,竟然雇凶杀人。如:河南省原副省长吕彬雇凶杀妻,于2005年10月22日被执行死刑;河南省新乡市副市长尚玉和雇凶杀常务副市长等等。
这一阶段反腐败斗争的特征是: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在1997年十五大提出从源头上治理的思路基础上,寻找从源头上治理的办法,出台“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反腐败十六字方针。
第五阶段:2007年——至今(十七大以后)。这一阶段腐败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应该说是“理性期”。
我党由“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反腐败十六字方针,发展到构建“教育、制度、监督、整治”“四位一体”的惩防体系,特别是制定并下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提出了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任务,要融入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各个方面,要与经济建设与改革一同布置,一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已进入科学推进阶段。
二、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方法
2008年2月29日至3月1日,全国纪检监察调研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各省市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汇聚福州,总结交流十六大以来纪检监察调研工作的成果和经验,研究探讨新时期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调研工作的新思路,新任务。应该说,这是一次智慧的大碰撞,是一次思想的大交融。认识的高度决定着行动的力度,科学的反腐倡廉理论,给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决策依据和智力支持,必将指引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探究科学的反腐倡廉理论,要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要让科学的反腐倡廉理论转化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觉行动,使之内化于心、因化于制、外化于形。带着这种理念,我们来认真总结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我党反腐败斗争的成功经验。
1反腐败指导思想上的突破——源头防腐
十七大前后,我党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从指导思想上提出了“源头治腐”的战略思想,总结出了一套比较完整、比较成熟的反腐败理论框架,那就是:“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惩治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调源头治腐,多层次、全方位、整体性出击,政治的、法律的、经济的、思想的、社会的、文化的、舆论的等等。特别是“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全局之中,寓于各项政策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同改革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
2反腐败反应速度的突破——措施的前瞻性
中纪委在十七大前后所颁布的系列反腐败文件,内容实在而又集中,力图围绕着腐败呈现的特点实施对症下药,有的放矢,而且在措施上具有前瞻性,抢得反腐败的先机,不是腐了再反,而是腐前先防。打出一套套“反腐组合拳”(被人们称之为反腐风暴。诸如:“审计风暴”、“环保风暴”、“清理红顶煤商风暴”、“反商业贿赂风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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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反腐败方法上的突破——结合民生,双管齐下
我国社会转型期贫富差距日益扩大,基尼系数超过国际警戒线,原因之一是腐败兴风作浪。即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内有权人与有钱人结成利益联盟,侵占广大工人、农民和城市居民利益。例如“农村圈地”,农民成为“失地农民”;“国企改制”使工人成为“下岗工人”;“城市拆迁”使居民成为“无房户”……老百姓利益受到极大损害,民生问题危及稳定问题,危及政权问题。所以,党中央的反腐败抓了两手,即抓了象湛江、厦门、沈阳等地的“大腐败”,又抓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腐败”,以达到“以人为本”,“以扩大老百姓的利益为本”,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市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企业改制破产中损害职工利益等民生问题,将社会的关注力,投向广大老百姓更加关系密切的、最为实际的“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买不起房”问题,既反了腐败,又关注了民生,双管齐下,一石二鸟。
4反腐败手段上的突破——加强国际合作
加强国际反腐败合作,签订《联合国反腐败合约》和有关双边或多边司法协助条约(协定)、双边或多边引渡条约、双边或多边移管被判刑人条约以及其他双边或多边国际合约。据权威部门统计,加强国际反腐合作后,2005年就有703名企图携款潜逃的贪官被辑拿归案,追回人民币超过74亿元。腐败分子过去是“捞了就跑,跑了就了”,被抓获引渡回国的概率很小。所以腐败分子基本上只要跑出国门,就可以放心。但这种情况如今有了相当的改观,跑出去了,还是安不下心,叫“跑出了国门,逃不出法网”。
三、科学推进,努力构建反腐倡廉建设的惩防体系
1立足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教育是基础。我们要坚持以教育来倡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尽力解决干部严格自律“不屑为”的问题。这就必须改进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要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深入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教育,给各级领导干部打牢廉洁自律的思想政治基础。把理想信念教育与党纪规章教育结合起来,正面典型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结合起来,党内宣传教育与廉政文化教育结合起来,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全方位的大宣教格局。要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教育、系统性教育,逐步巩固和深化教育成果。要提高教育的实效性。既要做到自觉做到为民用权、谨慎用权,既要干事,又不出事,既要勤政,又要廉政,以勤政造福一方,以廉政取信于民。
2健全制度,提高反腐倡廉的法制化水平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制度是保证。我们要坚持以制度来保廉,科学地解决干部党员严格管理“不能为”的问题。要通过制度的约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缩小个人权力,最大限度地防止以权谋私和权钱交易,使制度成为广大党员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防火墙”。要不断完善各种科学的规章制度,使之成为成套体系,成为一种管理模式,努力解决“无制度可用”、“制度不管用”和“有制度不用”的问题。要在制度设计、制度制定上,着眼于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规范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形成有效的预警系统,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努力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让我们的干部在制度范围内用权、做事,争取不犯错误、少犯错误。要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3强化监督,找准反腐倡廉的监控重点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监督是关键。我们要坚持以监督来倡廉,认真解决干部党员严密防范“不想为”的问题。监督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必须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重点抓好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从政行为的监督。要做到领导干部的活动延伸到哪里,组织的监督就执行到哪里,把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上级监督与民主监督、纪检监督与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
4严肃纪律,坚决惩处腐败分子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惩处是手段。我们要坚持以惩治来捍廉,切实解决干部党员严肃查处“不敢为”的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教育、制度、监督的效力来自惩治的力度,没有惩处,任何教育、任何制度和监督都是软弱无力的。惩处不仅可以使教育、制度和监督更具权威性,而且也是最有力的教育和监督形式。要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鲜明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一是要端正思想认识。对腐败问题,态度必须鲜明,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有案必查、有乱必治。对腐败现象,决不视而不见;对反映的情况,决不充耳不闻;对发生的案件,决不等闲视之;对违纪违法的人和事,决不姑息迁就,决不心慈手软。纪检监察部门要有“亮剑”精神,敢于“亮剑”。二是要加大查办力度。要重点查办权钱交易、权力寻租、贪赃枉法、索拿卡要等恶性案件。三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显示党委反腐决心、树立纪检监察机关反腐权威、增强干部职工反腐信心的重要手段,也是查漏补缺、整章建制、深入治本、从源头上进一步铲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土壤的重要举措。
5苦练内功,强化自身建设
反腐倡廉建设,纪检监察部门站在了第一线。“打铁还要自身硬”的道理,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必先苦练内功,强化自身建设,要有“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的职业心理准备。一是要加强学习。在学习中要探究反腐倡廉建设、寻觅构建反腐倡廉建设惩防体系的新路子,打破旧有的思维定势,冲破各种禁锢和思想障碍,打开一条新的理性的思维通道。二是要苦砺心志。“物必自腐,而后虫生”,防治腐败,首在自律。要把纪委建设成“公平正义之家”、“干群信赖之家”。三是要创新方法。各级纪检组织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组织协调职责,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要正确处理主办、协办和督办的关系,对纪检监察部门直接抓的重点工作,要毫不放松,牢牢抓在手上;对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抓的工作,要发挥主抓作用,同时注重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对其他部门按照自身职责抓的工作,要加强指导、协调、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要严格区分一般错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严格区分探索失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让广大干部解除后顾之忧,敞开思想谋事,甩开膀子干事,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干部的创造力。第四,要把加大办案力度与澄清是非结合起来。纪检监察部门既要惩治腐败,也要匡扶正义。
狠抓反腐倡廉建设惩防体系的构建和落实,最终要实现的目标和达到的效果就是:我们的干部党员在腐败面前,通过教育,严格自律“不屑为”;通过制度,严格管理“不能为”;通过监督,严密防范“不想为”;通过惩治,严肃纪律“不敢为”,为经济建设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作者:刘建祥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