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道县建设项目多,经济发展快。随着经济转型、体制转轨、结构转换,社会利益关系的不断调整,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引发了许多信访矛盾和纠纷。如何抓好基层纪检信访举报工作,解决农村纪检信访举报工作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是当前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和任务。
当前基层纪检信访工作的基本特点
基层纪检信访诉求日趋多发性。现在,群众信访举报受理量呈“倒金字塔”格局,举报反映的问题有80%来自基层,而80%绕开基层;被反映对象属于乡科级以下干部占80%,其中涉及“村官”问题的又占80%。目前纪检信访渠道的畅通,特别是网上举报,群众“鼠标一点到中央”,出现了大量的一信多投、重投的情况,加大了各级信访受理量。道县今年纪检监察信访管理系统阅处判重成功的就达45件(次),其他重信重访多达156件(次)。还接到许多不是纪检业务受理范围内的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等利益诉求问题,群众出于对纪委的信任,仍采取挂名“检举、控告”的方式反复上访,给基层造成了较大的工作压力。
基层纪检信访内容日渐功利性。当前基层信访问题存在多样性和复杂性,但90%以上与个人的权力和利益挂钩。农村基层的信访举报主要涉及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集体账务不公开或者公开不详细、不真实,村组干部非法侵占集体财务、铺张浪费,挥霍公款的问题;乡镇村级干部侵占惠民资金,在办理低保、危房改造、户口登记过程中等“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村组干部处事不妥,办事不公;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缺乏民主等。由于一些基层干部为人做事当官的“参照物”偏差,造成了群众为了争取相应权益而变相送礼谋取利益。在某些群众达不到私利目的后,从而通过纪检部门上访举报。
基层纪检信访矛盾日增对抗性。有些上访群众利用现有的信访规则,信“访”不信“劝”、信“缠”不信“解”、信“闹”不信“和”,为一事一人信访目的明确“认死理”,要求过高,无法满足,问题经多次处理、复查,当事人仍无理纠缠、闹腾。今年截至10月份,道县纪委信访室受理的基层反映新任职村干部的纪检信访举报件95件(次)中,有76件(次)是已经落选或早已离退的老村干部反映的,其中49件(次)是已经受理处置了结,
基层纪检信访途径日益无序性。有些初信初访问题理应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在乡镇纪委得到处理的,因为一些基层组织和干部衙门作风严重,有“做好人”不敢“得罪”的、有工作不负责任处理不当的;有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或不闻不问,把矛盾上交;还有些上访问题是因为基层干部综合素质不高,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有效地化解基层的信访矛盾,把群众“硬”挤给有关领导和上级组织。有的利用国家重大活动加强信访工作的力度、有的利用网络以及媒体聚焦农村问题的时机、有的采取到敏感地域的特殊性,进而不按逐级程序、采取“非访”形式等……造成了逐级上访的无序性。
基层纪检信访举报存在问题主要原因
干部党性不强、自身素质不高、服务群众意识不浓。表现在基层一线工作的党员干部不能深入群众,自身服务群众意识不强,缺乏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作风;有的干部言行失范、行为失检,遇事谋私利、想个人好处;个别执法部门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淡薄等……引发群众对身边的干部个人或者某些职能部门不满,导致信访举报。少数农村干部,个人素质相对较低、拉班结派、搞家庭势力、搞团团伙伙;有的法制观念、民主意识不强,不按规定执行政策,群众观念淡漠,个别人甚至以权谋私,把人民的权力用在自身上捞好处……从而引发群众不断信访。一些干部工作方式方法还不完善,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做得不到位甚至没有公开;一些涉及经费、集体利益等工作完成之后,没有及时向干部群众公开说明和告知相关情况,或说明不够详细具体。
管理机制不完善、相关监督不到位、约束机制失灵。国家出台了相关规定、制度,但在实际制约违规行为中操作性不强,很多干部不学习、不警醒,;因个别党员干部所处的单位、岗位的权力大小不同,相应的管理制度跟不上,监督缺位,导致某些党员干部在行使权力时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引发不良影响或者矛盾;在行政村的相关工作中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但监督、落实不到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不规范,公开内容不详细、透明度不高,给干部留下以权谋私的空间,造成群众众多的疑问。
初信初访处置不力、呆帐难访欠帐多、引发越级、重复访。基层纪检部门把群众的初信初访的处理重视不够,乡镇纪检人员对信访反映的问题初查不到位,调查不彻底,反馈不及时,处理不得法,造成小问题拖成大问题,新问题变成老大难,久拖未决成了疑难信访,使信访举报人对乡镇解决问题失去信任,对纪检机关人员失去公信力;乡镇部分纪检人员对政策法规、党纪条规的学习不够、理解不透,掌握政策有偏差,凭老经验、老方法办事,做出的解释或结果不能令群众信服;部分乡镇纪委对群众答复的处理意见,执行不到位,承诺不兑现;一部分党员干部缺乏做思想工作的能力,导致矛盾扩大化。道县纪委信访室梳理出2010年以来遗留的3大类5个疑难信访矛盾问题,均是因初信初访处理不得当造成的。有的是案结事未了,有的是老问题刚解决、新问题又出现,导致了重复、越级信访问题的出现。
加强基层纪检信访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强化“两个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强调“主体责任”,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一级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好,监督责任也得不到保障。基层纪检信访举报工作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基层各级党委必须负起主责来。二是实施“监督发力”,敢于较真碰硬。基层纪委要理直气壮地监督落实好主体责任,按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要求,实施好责任追究。三是协调整合力量,做到抓早抓小。要积极转变纪律审查方式,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大量的反映轻微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件,要采取谈话、函询等“短平快”方式进行核实和处理;对反映问题比较严重且初核属实的,要快查快结,不要“恋战”,该移送司法的尽快移送,减少信访存量。针对乡镇纪检力量薄弱,要采取联合处访方式,多方联动,共同“办信处访”。
强化检查监督、加大查办力度。加强对农村政务、事务公开,以公开透明减少信访问题。特别是国土、规划、计生、社保、民生、农业、合作医疗等事关民生方面的事项,要将办事职责、依据、条件、程序、办结时限以及办事结果、服务纪律等内容全面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在已建立的村级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和细化村级规章制度,使村务公开更加规范有章可循;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和村纪检员的作用,加强村级政务、财务、重大事项决议及村干部个人行为等方面的监督,防止村干部在村务公开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机关和基层工作作风、执法行政、教育、医疗卫生、人事、土地等关系民生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坏、直接影响政府在群众心里的形象、影响党群关系、给社会稳定造成隐患的违法乱纪行为立查立办并进行通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纪律审查部门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严重经济问题、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等,发现一起,要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要加大自办信访案件力度,认真筛选案件线索,及时把问题查清,处理到位,不留隐患,通过监督执纪问责或者移送司法,对违法乱纪的行为形成震慑。
增强工作力量,解决工作难题。一是千方百计争取领导支持,配齐配强基层信访工作人员。要利用县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的有利契机,使信访室人员配备齐整。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要充分利用基层人力资源,把乡镇纪委委员的办信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加大初信初访问题的办理力度,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针对初信初访问题,各级纪检部门要尽力做到受理快、查处快、反馈快,把即将发生的越级、重访等疑难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三是针对已经发生的重访、缠访、闹访等复杂信访问题,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实施县级委局领导班子包案的方法,信访室作出相应方案,督促包案领导和相关部门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依据事实对反映的信访问题,通过召开信访通报会、听证会等公开的形式,回复解决好相应矛盾,用客观事实化解群众疑虑;对某些查实确实违法乱纪的举报案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反馈给群众,实现案结事了。
(作者系道县纪委信访室 周林)
来源:红网
作者:周林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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