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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司法局“创一流”工作综述

来源:红网 作者:车四友 编辑:闵美颖 2016-05-06 16: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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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体班子成员向我看齐,跟我学习,做遵章守纪的表率,做业务工作的行家,用一流的班子带出一流的干部队伍,创一流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全局干部大会上,津市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聂平凡的话显得底气十足,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近几年来,津市市司法局狠抓队伍建设,强化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该局连续5年被津市市委评为绩效考核先进单位。2015年,津市市司法局保河堤司法所获评“全国先进司法所”,在全省民调测评中,津市司法行政工作综合评价排常德市第1位。2016年3月份,津市市被上级推荐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市区)”,4月份,“津市市推行领导干部学法积分制管理办法”入围“湖南省最具影响力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民正法律服务所主任周林军同志入围“湖南省最具影响力十大法治人物”评选。
  
  改进工作作风、激发团队活力,建一流的司法行政队伍
  
  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做好各项工作的组织保证。津市司法局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按照“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的队伍建设标准,不断完善机制,强化管理,树立了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新形象。
  
  狠抓班子建设、增强向心力。注重表率作用,领导班子冲在前面,干在前面,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重大问题必须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一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注重团结,班子成员、正副职之间做到了常沟通、多商讨,互相支持,形成了工作合力。
  
  激发队伍活力、增强凝聚力。推行全员竞争上岗,实行能者上、庸者下,优化了干部结构;选派青年干警到司法所工作,充实了一线力量;制定了《司法所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推行计分制管理,考核结果与司法所年度工作经费挂钩,创新了司法所管理方式;不断强化“不尽责就是失职,无作为就是过错”的工作理念,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修订和完善了22项工作制度,实行不定期的纪律、作风督导,每月对干部考勤考绩情况进行公示,促进了作风转变,提高了工作效能。
  
  坚持学习强能、增强战斗力。局党组全体成员带头上课,带动了全员学习提质,提升了干警运用法律政策、做好群众工作、处置突发事件、引导社会舆论、信息化运用等五大能力,着力培养干警“能上课、能办案、能了难”三种素质。开展了“青年干部讲法”活动,培养了一批具有专业素质的法治教员;开展了“人民调解现场观摩”活动,全市矛盾纠纷调解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开展了“基层法治宣传业务大比武”活动,进一步丰富了法治宣传的形式和载体;同时,通过以老带新、以会代训的方式,全面加强干警业务培训,塑造了务实、高效、严谨、敬业的队伍形象。2015年,通过竞争上岗,有4名优秀青年干警走上中层岗位,有3名中层骨干被提拔到副科级领导岗位。
  
  紧扣职能特点、着力改革创新,创一流的司法行政工作业绩
  
  该局坚持以活动为载体,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推进法治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
  
  强化法治宣传,力促区域竞争力。一是构建普法教育新平台。坚持“巩固传统阵地、完善网络媒体、发展移动媒体”的思路,建立了以“法治广场、法治专栏、法治广播、电视、网站以及新浪微博等为主体的高规格、全方位、立体式的普法宣传阵地。二是打造普法新模式。坚持落实“市委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创新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积分管理制”,出台了《津市市领导干部法治学习积分管理办法》,开办了“领导干部法治夜校”,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创新宣传形式,打造了《法治夜话》《周浩佬说法》《法治音像》等一批普法品牌,推进了全民学法。三是大力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目前,有3个行政执法单位被评为“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有9个社区、10个村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强化法律服务,力促公平正义。一是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出台了《关于规范法律服务市场若干问题的意见》,定期组织监督检查,维护了正常的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二是提升办案质量,开展案卷评查、电话回访当事人等活动,坚持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100%的回访,对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办理的重点案件进行回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2015年,全市法律服务工作实现了零投诉。三是打造了高规格的综合性法律服务窗口。作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试点县(市、区),津市市司法局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建立了集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出了公证电话预约服务、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以及法律援助“诉讼+调解”等一系列全新的工作模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舒心的法律服务。四是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团高效履职。2015年,顾问团共列席政府常务会议10次,参与“澧水二桥”“稻花香集团合同案”等重大决策活动4次,参与重大事件处理12次,陪同市领导接处访26次。
  
  强化法律保障,力促社会稳定。探索建立了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司法所干警每周到社区坐班半天,为社区和群众服务,延伸了工作触角,增强了司法行政人员、人民调解员和网格管理员的密切联系。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模式,做到了“三抓”,即:抓纠纷调处、抓经费保障、抓案件质量。
  
  2015年,全市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344件,调解成功3330件,成功率达99.6%,预防群体性上访10起203人;出台了《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发放管理办法》,全市245名人民调解员基本补贴和办案补贴全部发放到位。完善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机构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了市本级、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强化管控措施,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93人,累计解除311人,目前在册82人,未发生一例脱管漏管。
  
  (作者系津市市司法局 车四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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