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办法》分为总体要求、责任要求、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四大块,共15条。既有原则要求,又有具体规定,还提出一些可量化的指标,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形态阵地范围、党委宣传部门的职责等。
会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切实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准确把握基本要求,真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决不能在意识形态领域犯错误。要按照文件要求,结合通道实际,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要不断改进宣传工作,大力缩减领导活动的报道,把更多的版面、更多的镜头留给基层一线和普通群众,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引导社会热点、凝聚社会共识的重要作用。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进一步提高网络舆论引导水平,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要切实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各级党委(党组)要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广泛接受监督和评议,自觉做遵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模范。
来源:红网
作者:杨万里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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