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树公仆心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人民是历史的主人,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公安机关担负着党赋予的特殊职责,“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警理念与“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服务宗旨,说明做好公安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观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做好新时期的公安工作应该始终牢记群众观点,坚持走群众路线,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旨密切警民关系,以坚决整治“四风”赢得群众的拥护与支持,努力使公安工作更好地惠及民生、服务群众。
公安队伍作为党领导下的特殊纪律队伍,为民就是要自觉地把自己的行动统一到党的意志之中,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深入到骨髓里。为民既要求“抓大”,又要求“慎小”。破大案,树警威,可以让犯罪分子闻之色变;破小案,惠民生,可以让群众安全感上升。为民就是在立足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尽可能将群众的其他利益诉求考虑到,把群众的其他困难照顾好。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时期,面对社会矛盾多发、突发、频发的严峻态势,面对人民群众对平安中国的美好向往,公安机关任重而道远。做好新时期的公安工作,要求我们广大公安民警扑下身子,主动深入基层、融入群众,时刻做到问警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安于民,从群众中探求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找到社会治安治理的突破口与切入点,同时要开阔视野,丰富思维,增长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与水平。做好新时期的公安工作,还表现在要“到群众中去”,要将一段时间内公安工作的新决策、新部署、新动向、新情况,及时地向辖区群众传达到位、解释到位、贯彻落实到位,动员广大群众与公安机关积极配合,群策群力、上下联动,共同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确保一方平安和谐。
切实践行“三严三实”,树实干心
“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从党性修养、道德情操、从政之要、为人准则等方面,对领导干部为官、干事、做人等方面提出了严要求,是推进作风建设的新标尺。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必须坚持严字当头、实处落脚,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而自觉践行、蔚然成风。
为政之要在于廉洁,廉洁之本在于自律,自律之道在于防患未然。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对当前的形势有清醒认识,决不能掉以轻心,决不能敷衍应付,决不能随意妄为,必须时刻紧绷“高压线”,守住底线。要以谦虚谨慎的态度、海纳百川的胸怀、凤凰涅槃的精神,持之以恒加强品德修养。要勇于自我否定、自我净化,敢于触及思想、触及灵魂,善于自我提升、自我再造,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地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组织纪律紧一紧,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要担当”的观念,慎待权力、慎用权力,清正廉洁、为民务实,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要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提升公安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和能力,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树立公安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
学不可以已,树好学心
常言道:“刀不磨,要生锈;人不学,要落后。”重视学习、善于学习,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好学才能上进,好学才有本领。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
我们的学习应该是全面的、系统的、富有探索精神的,既要抓住学习重点,也要注意拓展学习领域;既要向书本学习,也要向实践学习;既要向人民群众学习,向专家学者学习,也要向国外有益经验学习。要结合工作需要来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学习掌握做好领导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各种知识,努力使自己真正成为行家里手、内行领导。同时,学习要和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学习是为用服务的,因而在学习的过程中要做到善用力,巧使劲,力量用在刀刃上。就公安工作来讲,2015年是公安“四项建设”开局之年,我们警务工作要在队伍正规化、警务实战化、基础信息化、执法规范化用力,早出成果,学习相应的则重点要在顺应法制思维转化上,警务深化改革上,先进理念学习上用力,适应改革发展,力促平安建设取得新成果。
(作者系常德市武陵区政府副区长 陈有万)
来源:红网
作者:陈有万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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