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一大重点,组织保障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权益,在全县范围内大规模开展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的“双清欠”活动。成立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副县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政府组成部门及相关一级事业单位“一把手”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规格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社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牵头负责全县范围内农民工工资及建筑领域工程款“两个清欠”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联络及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各部门按照属地及归口管理原则具体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及主管领域内的“两个清欠”工作,凡因组织领导不到位、责任实不到位而引发落社会不稳的,要严肃追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在年度绩效考核和平安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抓住两个关键,重拳处置到位。为从源头上解决农民工资拖欠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强力措施,果断处理到位。一是抓源头,对症施治。对各级各部门在大规模清欠行动中筛选出来的拖欠工程款的开发商启动联合制裁处理程序,由县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房管、规划、国土、住建、金融、工商、新闻等部门召开联合执法工作小组会议。对开发商进行联合制裁,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已发预售许可证的,收回预售许可证,并在媒体上公示;规划部门停止办理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建设许可证;国土部门暂停项目土地手续办理,取消其他土地项目竞买报名资格;住建部门暂停办理施工许可、竣工备案验收手续;金融部门依法减少授信额度或者不提供授信;工商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取消该企业的“守合同,重信用”称号评选资格,已取得的“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按程序取消;新闻部门对拖欠的房地产企业进行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直至拖欠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凭清欠办解除制裁的通知方可解除制裁。同时,严格制定和落实工作预案,确保不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二是抓打击,高压震慑。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建商“零容忍”,由县人社部门联动刑事司法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坚决打击,形成严查、严管、严治、严控的高压态势。2014年共移送公安9件,刑拘11人,判刑1人。对打着拖欠农民工工资名义,无理取闹、恶意缠访的包工头,一律视为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交由公安部门予以坚决处置。
实行三项制度,严密防范到位。紧绷弓弦,关口前移,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一是全面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约谈制度。把保障农民工工资纳入各类单位劳动保障年检年审范畴,责令用人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守住“三条底线”,即与职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按时发放劳动者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同时,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风险提示,确保用人单位在思想认识上有一个清醒的头脑。二是创新建立劳动保障权益告知制度。在建筑工地、餐饮行业、园区企业及雇工较多的个体工商户的用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劳动保障权益告知牌,公开告知劳动者朋友依法享有的劳动保障权益及维权电话,提醒农民工朋友在劳动报酬等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用电话方式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确保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掌握情况,快速介入、快速执法,努力打造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110”。三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2014年,共有32个建筑施工项目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财政专户缴纳保障金1230万元,全县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凡是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施工企业,基本上没有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来源:红网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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