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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县五措施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

来源:红网 编辑:闵美颖 2015-03-26 17: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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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新晃县把发展地理标志产品作为促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举措,重视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和保护工作。先后于2009年和2013年分别对新晃黄牛肉、新晃龙脑两个地方特色产品实施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013年10月,申请筹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获国家质监总局批准,2015年2月,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的验收,新晃县成为湖南省首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完善制度建设,明确工作目标
  
  根据工作需要,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制度和引导政策,为示范区筹建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一是研究印发了《新晃县筹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实施方案》和《新晃县筹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管理规范》等文件,明确了示范区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并对工作目标进行了分解,确定了阶段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二是制定出台了《新晃县筹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以奖代补考核办法》,安排50万元对规范使用专用标志企业、建立质量追溯体系企业、屠宰加工进入溯源系统新晃黄牛企业实行以奖代补,引导企业规范用标、质量溯源和扩大生产。三是指导生产经营合作组织完善工作章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新晃黄牛肉、新晃龙脑产品生产企业和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指导,通过办好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示范区筹建工作。目前,已建好示范企业4家,新晃黄牛养殖核心示范基地3个,新晃龙脑种植核心示范基地1个。大力推行新晃黄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积极发展会员,建立核心示范合作社20家,合作社会员842人。积极推行“龙脑人”计划,合作种植新晃龙脑达2万亩,新晃黄牛肉和新晃龙脑两个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合作组织成员均占示范区内生产企业总数的50%以上,其中,新晃黄牛肉生产组织化程度为76.9%,新晃龙脑生产组织化程度为100%。
  
  健全监管体系,做好保护监管
  
  一是加强专用标志的使用管理。制定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统一管理专用标志的申请、使用和监督。积极帮助企业申请使用专用标志,新晃黄牛肉专用标志使用企业达到我县新晃黄牛肉生产企业总数的50%。新晃龙脑专用标志使用企业达到我县新晃龙脑生产企业总数的100%。二是明确监管分工,加强岗位保障。对示范区建设从制度建设、标准体系建设、检测体系建设、示范区宣传培训、专题片制作等各环节进行了明确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同时做好推进工作的动态跟踪,确保了各项工作的平稳推进。三是强化示范区建设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一方面,县质监、畜牧、林业等部门联合成立了示范区技术小组,各乡镇以动物防疫站、林管中心为主成立了技术服务小组。各村确定了专门技术服务专干,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技术服务网络。县技术小组定期对示范企业、示范基地、示范合作社、乡村级技术人员进行示范区技术培训。在强有力的培训和服务体系支撑下,疫病防治、品种改良、育苗造林等基础性工作跟进及时,企业规范化生产程度明显提高、专用标志使用得到规范。另一方面,通过外出考察、邀请省局专家指导、办培训班等形式对示范区建设工作人员进行筹建知识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保障了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的有效推进。再一方面,建立了打假工作机制。按季度组织质监、工商等职能部门开展地理标志产品的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乱用、滥用专用标志和生产假冒伪劣地标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2014年组织执法检查190人次,检查地标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门店80家次。四是实施了地理标志保护信息动态管理。通过网络、电视、报刊、杂志、文件、计划总结、统计报表等途径,多方位收集地理标志保护信息,并在政府网站建立地理标志产品信息专栏,提供新晃黄牛肉和新晃龙脑地标产品的法律法规、生产技术、品牌使用、产品鉴别和消费者维权等信息服务,及时上传监管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强化了地标使用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制定标准体系,执行规范管理
  
  结合新晃黄牛肉、新晃龙脑国家公告的质量技术要求,组织地标生产企业制定优于国家公告的质量技术要求的企业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建立了以国家公告的质量技术要求为总领、企业标准为补充、管理标准为规范、工作标准为保证的新晃黄牛肉、新晃龙脑产品标准体系,纳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40余个,特别对新晃黄牛肉、新晃龙脑的主要原辅材料制定了企业标准,落实了质量要求,确保了新晃黄牛肉、新晃龙脑生产的标准化。制定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规范》,并按照管理规范要求进行了认真的落实,保证了示范区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了示范区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
  
  构建检测体系,加强质量监管
  
  与湖南省质监局指定地标产品检测机构——湖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签订委检协议,建立了“3+1”检测网络体系,即湖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负责新晃黄牛肉、新晃龙脑的全项检测,怀化市产商品检测所、药品检验所负责部分项目检测,新晃县产品检验及计量检定所负责日常检验项目的检测,生产企业自检的检测体系,帮助企业建立化验室,提高自身检测能力,实行以企业自检为主,省市县官方监督抽查为辅的地标产品质量检测模式,提高了地标产品检测的时效性和地标产品质量的权威性。同时强化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监管,编制了巡查、抽查和产品定检计划,认真组织并接受国家、省市等各级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省级监督抽查新晃黄牛肉6批次、新晃龙脑2批次,县级监督抽查新晃黄牛肉6批次,新晃龙脑2批次,企业自检新晃黄牛肉386批次、新晃龙脑167批次,有力地保障了地标产品质量。
  
  建立溯源系统,实现产品溯源
  
  一是建立了新晃黄牛肉产品溯源体系。通过企业自建、政府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老蔡食品、嘉信食品、永益牧业三家示范企业联合建设新晃黄牛肉产品溯源系统,通过共用系统服务器并将服务器置于示范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的方式,既节省了各个企业独立建立系统的成本,又为地标产品监管部门增加了监管手段。现三家地标使用企业的待宰车间、屠宰车间、加工车间、包装车间均安装电子摄像头,监管人员在办公室就可以通过服务器上的溯源综合管理平台视频系统,实现地标产品生产的远程监控。二是建好生产档案。在新晃黄牛示范养殖场、合作社普遍建立生产档案,详细记录新晃黄牛品种、产地、饲养时间,以及兽药、饲料等投入品情况。由县畜牧部门首批给核心示范养殖场、合作社每头牛装耳标识别器,对牛进行电子身份识别和饲养、防疫信息录入。三是使用二维码技术溯源。新晃黄牛肉加工前,扫描待宰牛的耳标识别器,自动生成相关饲养信息,连同屠宰加工信息,生成二维码信息,打印并贴在产品包装上,消费者扫描产品二维码,就可了解地标产品的相关信息,实现地标产品质量的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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