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群众是开展组织工作的第一要求。“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组织工作要把尊重群众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以群众的利益为标准,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决策上考虑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切实把群众当英雄来敬畏、当老师来尊重、当主人来服务。尊重群众就是尊重群众的思想,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尊重群众的意愿,尊重群众的劳动,尊重群众的利益。要坚持把群众作为组织工作的主体,尤其是在干部工作中,要不断扩大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选择权,充分尊重和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使那些一心为民、埋头苦干、深受群众信赖与拥护的干部进入组织选拔视野。进一步健全干部考察评价机制,完善延伸考察、民意调查等办法,客观公正地看待干部,科学准确地识别干部。适当扩大差额票决的范围,优先选拔那些群众观念强、对群众有感情的干部,选拔那些有基层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
联系群众是开展组织工作的必由之路。组工干部能否始终密切联系群众,不仅是政治立场、党性修养问题,也是态度问题、感情问题,更是必由之路。联系群众就是要做到问需于民。在群众面前,找准坐标,摆正位置,既不做样子,也不摆架子。要把基层的关注点变成组织工作的着力点,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重点、难点,确定调研课题进行调研,了解群众所需所盼所急,重点帮助联系点党支部提升发展思路、建立工作体制机制、完善活动阵地达标建设等,着力把联系点建成基层党建工作的示范点。要把群众的烦心事当作组工干部的份内事,主动到群众反映问题多的地方,上门息访化民怨,结对帮扶解民困,为其选择1个发展项目或培训掌握1门实用技术,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把下基层培养成组工干部的职业习惯,深入开展“组工干部下基层”活动,经常性督促检查,定期召开调度会,听取下基层了解情况的汇报,相互交流学习,共同协调落实解决基层困难和问题的办法。
依靠群众是开展组织工作的不竭动力。群众是我们党力量与智慧的源泉。没有广大群众参与,组织工作创新就无从谈起,没有广大群众支持,组织工作让人民满意就无法实现。依靠群众就是要问计于民。组织工作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如“四议两公开”、“文建明工作法”等,都是来自基层干部群众的创造。实践证明,我们定计划、做决策、办事情,是闭门造车、靠领导拍脑袋,还是靠深入群众、发动群众、集思广益,结果往往截然不同。群众赞同的事情,推行起来就有深厚的力量源泉,反之,如果是少数领导干部主观决定的事情,在执行的过程中就会容易出现阻力、出现问题、出现偏差。因此,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真心实意地听取群众的意见呼声,顺应民意、集中民智,使每一项决策都能体现群众的意愿,得到群众的广泛支持、拥护和配合。要深入到群众中,主动向群众“汇报”工作,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尤其要听取群众对选干部配班子方面的意见建议,通过照群众这面“镜子”,照出我们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为改进完善工作提供方向和目标。
服务群众是开展组织工作的核心任务。党的十八大把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政党作为党的建设重大战略任务。组织部门作为党委的重要部门,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是核心任务所在。服务群众就是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以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服务好群众才能得到群众更多的支持和拥护,才能切实担当起党所赋予的职责任务。具体到组织工作中,服务群众就是通过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为增进群众福祉多做力所能及的事。在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过程中,要大力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把党的基层组织延伸到社会各个层面,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全面深化以便民服务中心为重点的村级阵地建设,搭建服务平台,真心关爱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要建立组织部门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沟通沟道,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实际行动维护干部群众的利益,不断提高组织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作者系中共通道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来源:红网
作者:向胜科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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