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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县全力推进省级工业集中区建设

来源:红网 作者:姚青海 编辑:闵美颖 2014-07-02 14: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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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晃省级工业集中区位于湖南最西部,与贵州大龙省级开发区毗邻,于2012年11月被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工业集中区。目前,工业集中区落户企业37家,其中已投产26家,在建11家,2013年工业集中区产值达到24.08亿元,工业增加值7.0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9.92%、27%,完成工业税收1个亿,同比增长68.9%。2013年11月,省、市主要领导调研省际接边地区经济发展时,指示新晃要学习邻省经验,先行先试,探索一条适合湖南山区工业发展的新路子。对此,新晃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学习调研,并作出了如下尝试,极大地推动了省级工业集中区的发展。
  
  管理体制“先行先试”打造高效管理服务
  
  成立工业园管委会,下设党政办公室、产业发展部、国土规划部等7个部室,实行独立的财政核算,管委会负责人实行高配,由一名分管工业的常委副县长任管委会书记牵头负责。成立工业集中区建设和发展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挂帅,下面分设交通项目、涉水工程、标准厂房建设、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维稳和法制保障、规划调整、机制创新工作等8个工作小组。建立了议事制度,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业经济发展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从工商、公安、财政等十多个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在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对重点工程项目实行会审会签会办制度,推行首问责任制、一站式服务和全程代办制。同时,还对工业集中区的人员编制、人员选聘、人事工资、绩效考核等体制机制进行了创新,并出台了《新晃县工业集中区工资和绩效管理办法》、《新晃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对园区工作人员进行高效管理。目前,由园区管委会实施的标准厂房项目、园区及集镇美化亮化项目、服务中心项目、拆迁安置项目、土地储备项目,由县直部门和企业牵头实施的园区道路建设项目、污水处理项目、工业废渣项目、电力保障项目、供水项目以及七个企业进场项目都在全面建设当中;在征地方面,完成勘丈620亩,支付征地款1000万元;在投融资方面,通过信贷、“助保贷”、租凭融资以及上级政策性支持,共筹措资金4000余万元。在新的管理体制下,全体园区工作人员各司其职,人尽其才,全力以赴,掀起了工业集中区大建设、大发展的热潮。
  
  区域协作“先行先试”推进接边地区协调发展
  
  新晃工业集中区与贵州大龙省级开发区仅一路之隔,两地都重点发展园区经济,在基础建设、产业布局、资源条件等方面都有相似之处,为了抱团发展,避免两地恶性竞争,共同打造区域经济新的增长极,两地决定开展区域协作,推进湘黔接边经济健康发展。2012年6月,新晃与大龙经开区签订区域协作框架协议,共同建立大(龙)新(晃)经济协作示范园,引起了湘黔两省高层关注,列入武陵山片区区域扶贫攻坚规划。2013年,新晃和大龙正式签订协议开展区域协作,并在园区规划、能源保障、产业布局、污水处理、道路建设、工人培训等方面进行了实质性的合作。2014年2月,新晃和大龙加强合作,联合向商务部申请将大(龙)新(晃)经济协作示范园升格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南湘西地区基本上都与贵州东部地区毗邻,从地理上来看都属于中西部地区和后发展山区,在国家大力支持贵州发展的形势下,接边地区政策差异所导致的发展差异会日益明显。因此,开展区域协作,在一定程序上可以相互交流、相互借鉴、相互支持,促进接边地区平衡发展。
  
  城园融合“先行先试”建设生态宜居新城
  
  新晃省级工业集中区依山傍水,区位独特,交通便利,园区内有320国道、沪昆高速公路、湘黔铁路、沪昆高速铁路穿境而过,周边是森林覆盖率76%以上的山地,生态较好,加上风景秀丽的氵舞水河从园区流过,使园具备打造生态工业新城的良好条件。大龙经济开发区地理条件、交通区位条件、生态环境和新晃工业集中区类似,而且都以侗族人口为主,两地人口规模为30万,在园区规划过程中,两地都按照以园带城,以城促园的理念,将园区发展规划和城镇化规划进行整合。在新晃工业集中区,将所有园区内居民统一安置在鱼市镇集镇内,设立园区公交专线,供到园区上班人员乘坐。同时,扩大集镇市场、医疗、教育等公共事业服务规模,完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配套设施,使园生产区、物流区、生活区、旅游区有机结合起来,打造新型城市和生态宜居园区。同时,严格遵守环保底线,禁止“三高”企业入园,对高载能企业,注重发展循环经济,对废能、废渣、废料进行综合利用,确保园区山青、水秀、天蓝和空气洁净。
  
  瓶颈破解“先行先试”加快园区发展步伐
  
  新晃县是山区县,又属内陆地区,位于中西部过渡地带,在发展上,存在融资困难、用地不足、政策差异较大、环境制约等人才匮乏等瓶颈制约。在政策方面,新晃县按照省市“先行先试”的要求,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请求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将21条管理权限下放至县里,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与此同时,积极向省直相关部门争取,在用地指标、项目审批、规划调整、财政支持、环境评估等方面适度向工业集中区倾斜,争取项目审批过程快速办结,落地企业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和投产。在财税体制方面,在园区实行相对独立的财政管理体制,县财政每年安排安排1100万元工业发展资金,用于工业集中区建设;园区内新产生的税收全部返还给园区用于基础设施投资;省市支持的三年3个亿建设资金也全部用于园区标准厂房、道路、水系、污水处理等相关设施建设;对新办创税企业和支持企业的金融部门,给予中小企业持续发展专项资金贴息补助和奖励。在投融资体制方面,成立工业建设投资公司,以土地、建筑物等价值资金为抵押,向银行融资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成立助保金管理中心,向有资金困难的企业提供抵押物贷款,有效缓解中小微型企业融资困难。在招商引资方面,建立中小型孵化基地,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出台《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鼓励投资兴业的若干规定》,将招商任务分解到每个县级领导和单位,建立招商引资奖惩机制,为来晃企业进行保姆式服务,打造投资创业的优良环境。今年1—5月,先后有10余批客商来晃考察,签约引进了2万吨不锈钢制品项目、年产4万吨锰精深加工系列产品及锰工业机电产品项目、总投资15亿元的星驰轮胎项目。在谈的项目还有投资6000万元的高炉生产废渣处理项目、占地1000亩的返乡创业园项目、汽驾城等项目。
  
  (作者单位:湖南省新晃县委政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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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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