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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检察院:“三个规范”深化检务公开

来源:红网 作者:肖赛 编辑:闵美颖 2014-05-05 14: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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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桂东县检察院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认真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突出自选动作——检务公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深化检务公开的新途径、新方法,通过实现“三个规范”,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健全公开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
  
  规范公开内容。县检察院除依法公开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责、受案范围、立案标准、办案程序及重大活动等内容外,围绕在诉讼中如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点,公开了检察机关对立案不捕不诉、民事抗诉、刑事抗诉申诉、减刑假释和监外执行等实施监督工作的流程、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等,扩大群众的知情权。
  
  规范公开形式。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和方便群众知情、办事、监督的原则,对不同的内容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充分利用“送法下乡”等形式,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公布检务公开的内容;开展宣传日、宣传周活动,深入机关单位宣传检务公开内容;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公众关注的重大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查办情况,在逮捕或提起公诉后适时予以报道;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联系,定期邀请省、市、县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和评议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
  
  规范公开重点。将检察工作的重大活动对开公布,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处理结果对外公开,对“三类案件五种情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利用“举报宣传周”、“矛盾纠纷化解“专项活动、送法下乡等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宣传法律知识和检察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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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赛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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