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布局,显特色,完善三大体系规划。要深度对接郴州“大十字”城镇群和郴资桂“两型”社会示范带建设规划,进一步优化布局、凸显特色,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一是完善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新一轮控规和各类专项规划编制,重点抓好县城区40平方公里控规,朝阳广场、拱极广场等重要节点详规和聚宝广场设计,以及环卫、绿地、供排水、人防、公共交通、中小学教育设施布局等专项规划,完成2015年前必须启动实施的新修城市道路设计。二是完善镇域体系规划。健全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全面完成乡镇总规编制,全面启动建制镇控规编制。三是完善村庄体系规划。全面完成村庄布局规划,新编制村庄规划200个,实现村庄规划覆盖率50%以上。这里强调一点,县城总规、控规编制的责任主体是县规划局,各类专项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是相关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总规、控规和村庄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是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切实抓好落实。
二、拓新城,增功能,突出三大区域建设。一是加快推进东兴新城综合开发。抓好正和新镇区、汽车总站搬迁、天鹅湖公园、西水风光带等项目。二是加快推进芙蓉新区建设。抓好蔡伦北路、接官亭路、凤凰路、翡翠北路、舂陵大道(原桂江大道)、欧阳海大道—翡翠路—文化路连接段、桂阳文化园、蓉城之光人防工程、全民健身中心、职业学校搬迁、湘南农机大市场、宝蓝城市综合体、金山商业广场、城北小商品市场等项目。三是加快推进旧城区“两场一所”建设。积极盘活饶家井农贸商城、东塔市场,规范城南农贸市场,规划建设金沙、五里桥、长富等农贸市场,大力发展门店式蔬菜水果零售点,彻底整治马路市场。探索通过搬迁置换等方式,拆除改造一部分单位庭院,用于停车场所建设,切实缓解停车难问题。要按照住建部《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加强公共厕所的规划建设,并通过开放公共场所和社会服务单位公厕等措施,着力解决市民和游客如厕难问题。
三、优环境,提品位,实施三大提质工程。一是大力实施城市景观提质工程。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继续开展“绿城攻坚”,重点抓好宝岭公园、东塔公园扩园、郴州大道桂阳段绿化提质和聚宝广场、麒麟山公园、镜湖公园、映泉游园等项目建设,力争新增城区绿化面积13万平方米以上。实施金叶路、五云观路、蒙泉路等街道景观亮化工程,改造体育路门店招牌。二是大力实施城区道路提质工程。继续推进背街小巷改造,油化城区主干道平交道口。提质改造龙潭西路延伸段和培才路,完成环城西渠清淤和桂阳一中段明渠改造。启动金叶南路改造。三是大力实施居民住房提质工程。积极推进原机修厂、副食品厂、酒厂、木材公司和豆腐冲、南塔岭、宝山、黄沙坪等城市和工矿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3361套,改造农村危房1000户以上。
四、统城乡,促融合,打造四大示范亮点。一是突出抓好示范带建设。强力推进郴州大道至太和镇地界村统筹城乡示范带建设。二是突出抓好示范镇建设。以水、电、路、讯及垃圾和污水处理等设施的配套完善,以及镇区街景改造、“马路市场”整治等为重点,强力推进流峰、太和、敖泉、樟市、荷叶、仁义等示范镇建设,规范推进舂陵江新镇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黄沙坪、方元、洋市、莲塘等其他小城镇建设,加快打造美丽宜居小镇。三是突出抓好示范村建设。以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序化等“五化”为抓手,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高标准打造2个以上新农村示范区,抓好1个试点镇连片带动5个以上行政村的新农村建设工作,建设绿化示范村33个,着力打造美丽宜居村庄。四是突出抓好示范点建设。切实规范引导农村居民建房,各乡镇(街道)要集中办好一个统一规划、统一风格、集中连片的建房示范点。积极推广绿色节能建筑,力争到2015年底创建1个以上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住宅小区。同时,要加快中心城区、黄沙坪街道和工业园区排污管网建设,启动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综合治理荆山垃圾填埋场。
五、理机制,顺体制,推动四大管理改革。一是实行执法主体“一体化”改革。着手改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组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相对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规划、绿化、市政、环境保护、工商行政、交通管理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切实解决职能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二是实行业务外包“市场化”改革。着力推动“政事分开,政企分离”,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逐步将环卫作业、园林养护、亮化维护、“牛皮癣”清理等业务推向市场,提高公共服务效能。实行环卫有偿服务费代收制度。三是实行城管平台“智能化”改革。着力推动“数字城管”建设,整合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城管等资源,建设一体化综合监控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城市综合管理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四是实行城市管理“网格化”改革。着力推动城市管理重心下沉,探索以一个社区(村)为一个单元网格、一个街道(镇)为一个责任网格,实行城市部件(设施)“先属主,后属地”、事件“先属地,后属主”的运行规则,逐步实现以属地为主、条块联动的网格化管理格局。切实抓好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六、抓严管,施重典,强化四大监管力度。一是加强市容环境监管。要围绕争创国家卫生县城和全国文明县城,严格落实城市管理“十禁止”、“包路段包责任”、“门前三包”、渣土运输“五不准”和交通秩序管理“六个一律”等规章制度,严管重罚,确保市容整洁、交通有序;继续抓好“三清一化”、全民卫生日和文明劝导,开展城市管理“大讨论、大访谈、大问政、大曝光”活动,持续提高全民文明卫生素养。二是加强建筑安全监管。要警钟长鸣,长抓不懈,多措并举,有效防范和遏制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要强化对监理市场的监管,依法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三是加强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立健全违法企业黑名单和不良记录积分制,坚决整治乱挂靠现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开发行为,严格房屋预售监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四是加强违法建设监管。要采取挂牌子(公示牌)、查案子、倒房子、摘“帽子”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打非治乱”力度。建立查违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巡查网络,将日常巡查工作下沉到社区、村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非法卖地、违法建房行为,摧毁违法建设者的侥幸心理。
(作者黎宾,系湖南桂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来源:红网
作者:黎宾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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