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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人口计生工作:强化“四三”举措 推动强基提质

来源:红网 作者:庹登军 编辑:闵美颖 2013-11-07 19: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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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位置,强化“四三”举措,大力下移工作重心,着力推动强基提质,全力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升级,连续7年被评为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先进单位。其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三个保障”,突出党政统筹。始终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做到强化统筹,强力保障,强势推进。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多次专题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党政联席会、县政府常务会、县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就人、财、物等重大问题专题研究。特别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强势推进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强化经费保障。近年来,在县财政紧张情况下,严格落实“人口计生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要求,确保每年人口计生财政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10%,足额、优先保障人口计生工作经费。三是强化制度保障。重新设置考评机制,从2013年起对乡镇(街道)、县直及垂直管理单位综合考核评价中人口计生(计生协)工作考评分值为5分,占考评总分值的5%。严格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兑现2012年度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奖金29.12万元、罚金3.62万元。
  
  二、着力“三个创新”,突出基层基础。创新服务载体,创优计生环境,夯实基础工作,筑牢计生网底,不断提升计生工作水平。一是创新立体宣传教育机制。多方位、多角度、多人群开展计生宣传,县委学习中心组、县委党校主体班专题学习人口计生知识,参训人员达800余人次。二是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对流动人口实施全方位跟踪服务管理,着力做到人口底数百分百掌握,服务管理百分百到位。进一步深化湘粤两地区域协作,县财政拨付3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在粤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现以广东省东莞市为中心,流动人口计生协会辐射延伸到桂阳籍流出人口较集中的惠州、深圳等地,切实履行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均等化服务和流动人口维权等职能。县、乡两级安排专人全天候监管流动人口管理平台,及时处理信息的督办、协查、提交和反馈。另一方面创新流入人口服务管理。对流入人口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积极推行“县内跨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充分整合乡镇(街道)和计生综治部门资源,经常开展流入人口清理清查服务活动,免费提供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三是创新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以“计生”促进“民生”,以“基层民主”促进“群众自治”,全面推进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创新工作。安排“创先争优、服务大局”活动专项经费21.3万元,全力创建省级先进计生协会。各级党政一把手和计生分管领导在联系乡镇、村(居、社区)办点示范,形成了以点带面、城乡联创、次第推进的局面。
  
  三、把握“三个重点”,突出优质服务。完善利导机制,增强服务功能,拓展服务内容,延伸服务内涵,计划生育真正实现由管理到服务的转变。一是以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为重点。全面加强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为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造良好条件。二是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重点。为把计生优质服务落到实处,在全市率先开展“计生优质服务进家庭、计生干部与群众心连心”活动。三是以保障利益导向措施为重点。加强部门联动,积极整合资源,出台23条完整、系统、可操作性强的计生利导政策,使计生家庭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在各级配套资金的总额上提高50%比例发放,由每人每年960元提高至1440元;对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父母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475元,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35元提高到500元;对尚未达到特扶对象年龄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县财政根据伤残等级每年给予1200元、2400元或3600元资助,对尚未达到特扶对象年龄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县财政每年给予5000元资助。全方位关爱、帮扶计生家庭,深入开展“生育关怀·一帮一”、“幸福工程•关爱贫困母亲”、“关爱失独家庭”、“爱心助学”、“计生系列保险”、“抗旱救灾”等一系列生育关怀行动,共发放资金114.12万元,受助人数达5030人。
  
  四、依托“三个抓手”,突出依法管理。坚持依法管理,深入推动计生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一是狠抓阳光计生。稳步推进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从扩大公开范围、完善公开机制、提高公开效果三个方面,不断加强全县计划生育党务、政务、事务、村务“四项公开”规范化建设,切实增强政府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人口计生办证窗口,实行“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模式,全面应用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全方位推行计生政务在线公开、咨询投诉在线受理、审批事项在线办理等便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全过程服务群众,着力打造“阳光计生”。二是狠抓依法行政。建立健全社会抚养费征缴系统信息采集、业务办理、监督管理等制度,规范社会抚养费征缴程序和管理使用,完善社会抚养费终身追缴机制。依法依程序加大对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的查处,做到发现一例查处一例。三是狠抓综合施治。为把桂发〔2013〕5号文件规定的23条计生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各计生综治部门将人口计生综治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切实履行人口计生综合治理职责,形成“党政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群众响应”的良好格局。民政、教育、移民等14个部门制定并落实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真正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扶助。县委统战部、工商联深入推进“万企联村、共同发展”活动,优先安排独生子女户和农村两女户就业。人社部门免费为计生家庭提供就业培训。人口计生部门免费开展计生节育手术和生殖健康普查。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妇联、县科协等群团组织在安排帮扶项目时优先考虑计划生育家庭。
  
  (作者系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政府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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