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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旭曦:践行群众路线 打造为民公安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胡旭曦 编辑:闵美颖 2013-09-09 15: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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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是执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公安民警是执法者也是群众工作者。在新的历史时期,公安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就是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理念,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着力打造为民公安。

  建立直接联系群众机制,警力下沉访民情。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我们要强力推动警力下沉、警务前移,派出所警力要达到县级公安局总警力的50%、城区公安分局总警力的60%,大力推行社区民警专职化,拓展社区警务功能,把社区警务室打造成“群众家门口的派出所”。建立健全警民恳谈会、警营开放日、“一包双联”、“驻社联村”等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借助QQ群、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拓展警民联系渠道,坚持“面对面”+“键对键”走访群众。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蹲基层、机关干部结穷亲、机关民警下所队”活动,让更多的民警走进社区、走入农村,回到民间,融入群众。

  健全民意主导警务机制,打防并举保民安。平安是国家繁荣富强的基本前提,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我们要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做到群众痛恨什么犯罪,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群众反映什么治安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在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杀人、爆炸、暴力恐怖等严重刑事犯罪严打高压、快侦快破的同时,突出加大对量多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网络诈骗、制假售假、非法传销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侦破打击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的平安需求。全面加强街面、社区、单位、视频、虚拟社会、区域警务协作等“六张防控网”建设,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在城区推行网格化巡防,在农村加强联防联控,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案件发生。

  健全执法执勤监督机制,规范执法维民权。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要始终牢记执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也是百分之百的伤害的道理,坚持“执法无懈怠、办案无过错”,积极回应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加强民警执法能力培训,对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准执法办案。全面建设应用执法办案场所,同步配齐配好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等设备,所有案件从报警开始就进入执法办案系统,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程、实时监督。大力推进阳光执法和警务公开,开通“湖南公安机关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平台”,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提升公安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创新公安行政管理机制,优化服务惠民生。公安工作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我们要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出台便民利民举措,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进一步简政放权,不断优化道路交通、消防、治安、出入境等服务工作,严格兑现服务承诺和首办责任制,畅通“绿色通道”,提供“直通车”服务。稳妥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的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落户。加快建设“网上公安局”、“网上派出所”、“网上警务室”,大力推行网上办事、网上审批,使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同时对到公安机关报过警、办过事的群众进行电话、短信回访,在窗口单位设立服务评价器,全面收集、及时整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作者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胡旭曦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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