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变“鬼城”,地产泡沫向中小城市转移;城镇建设沦为“圈地运动”,地方与开发商联手囤地;地方政府负债率逐年增长,借新债还旧债……当前,在热火朝天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少数地方正滑向歧途,其背后的风险悄然滋长。当前,我国部分地方政府与房地产企业“合谋”,一边大范围圈地卖钱,打着“城镇化建设”的旗号,一边大面积囤地升值,威胁着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8月27日《新京报》)
现在,全国各地正以罕见的热情拥抱“新型城镇化”,将城镇化看成一次圈地机会,以新城开发的名义,将大量的农业用地“划”为建设用地,以此来卖钱。在全国首家生态农业示范县黑龙江省庆安县,正在大规模推进“3个10战略”,巩固10平方公里的老城区,新建10平方公里新城区和10平方公里产业园区。
这只是全国城镇化建设的一个缩影。有数据表明,12个省会城市要建新城55个,平均一个城市要建4.6个新城新区;144个地级城市,要建200个新城,平均每个地级市建1.5个新城新区;161个县中67个要建新城。已公布规划面积的96个新城,占地超过6000平方公里。
倘若“圈地卖钱”任其发展的话,一方面,有踩住土地红线的潜在危险。尽管这些土地采取宅基地置换、增减挂钩等方式取得,但由城镇化“从上到下”地按照领导意志要求进行,这导致土地不能按照市场方式和价格来配置,这难免突破18亿亩耕地红线。正如有学者所言:“城市像公司,书记是董事长,市长是总经理,城镇化建设靠书记市长来经营”。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行政主导化的城镇化,“圈地卖钱”还远远不够,还得靠借债过日子。据国家开发银行日前预计,未来3年我国城镇化投融资资金需求量将达25万亿元,城镇化建设资金缺口约为11.7万亿元。而2013年至2015年,财政资金仅能支持当年城镇化新增投资的五分之一左右。鄂尔多斯债务危机的先车之鉴,不得不防。
此外,一味地进行圈地,从农民嘴中夺口粮,容易引起社会矛盾。在江苏某地,政府征地竟给农民打白条,言称征地补偿“过两年再给”;山东某地也出现征地打白条,来应付信访事件。地方政府这样做,很容易激化矛盾,让城镇化被上“恶名”。
让公众忧虑和不安的是,直到现在中央,只把目光和精力聚焦在新城镇化建设上,尤其是就各级地方政府正在导演的“圈地卖钱”闹剧,极有可能引发圈地狂潮和一些后遗症,没出台任何公共政策,进行预警和未雨绸缪。
因此,笔者觉得,首先,国家层面有必要对这项变形的公共政策,进行重新评估,尤其对有意扭曲和肢解国家既有制度的地方,立即叫停;其次,对地方盛行的土地置换制度,要加强监管。现在的问题是,增减挂钩指标置换违规操作非常多,比如地还没复垦、农民的新聚居区还没建好,城市建设土地指标就可以交易,或者进行抵押贷款,不仅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也让国家的宏观调控失效。此外,加大问责力度。除认真执行《土地违法违纪行为行政处分规定》外,还要对土地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坚决予以刑法问责,以改变土地执法中“以罚代刑”、“以纪代刑”的旧弊。惟有多管齐下,城镇化才能有效避免演变成土地财政的“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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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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