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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三个强化” 打造“平安桂阳”

来源:红网 作者:桂阳县政府经济研究室 编辑:闵美颖 2013-08-06 16: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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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阳县是郴州市第一人口大县、地域大县和矿产资源大县,边界、资源利益矛盾突出,全县及周边地区均为社会治安复杂区域。近年来,紧紧围绕“加快追领发展,建设幸福桂阳”宏伟目标,积极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心打造“平安桂阳”名片,实现了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政法综治工作迈入全省先进行列,被评为全省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县。
  
  一、围绕民安为本,强化管理创新,夯实综治基础
  
  始终坚持发展与稳定互促、富民与安民共进,着眼于解决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问题,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全县大局稳定。一是创新“打盗抢”侦破机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市成立打击城区“两抢两盗”犯罪专业侦查队,集中优势兵力,重拳打击“两抢两盗”犯罪。有效地遏制了“两抢两盗”案件高发势头,实现了“小案侦办有新作为”的工作目标。二是创新重点人员管控。实行从日常监管到医疗救治等方面全面管控,搭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工作平台,矫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三是创新医疗纠纷调处。成立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医患纠纷调处领导小组,组建桂阳县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建立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联席会议机制,配备专门调解人员,按照“防、打、引、交、保”五字方针对医患纠纷进行综合治理。四是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坚持“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工作思路。推行居住证制度,实现人口管理从常住人口到实有人口的转变。五是创新信访接访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县级领导每周一坐访制度,实现群众来访“一条龙”服务,矛盾纠纷事项“一体化”调处,解决问题“一竿子插到底”。健全执法监督及涉法涉诉信访机制。通过认真开展专项执法调查和重点案件协调,妥善处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六是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强化网络建设,按2000人以下(上)村设3(5)人的标准,配齐配人民调解队伍,确保有人干事。
  
  二、围绕民和为纲,强化重点整治,维护社会稳定
  
  始终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哪里治安不好就整治哪里”的工作思路,不间断地组织开展各种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和防范控制工作。一是大力加强重点地区整治。重点加大对“两地”(樟木、城郊)、“两案”(城区“两抢两盗”案件和黄赌毒案件)、“两边”(桂永边界、桂北边界)的重点整治。同时,强化对复杂乡镇,重点及涉边乡镇矛盾纠纷、隐患的全面排查和清理化解,切实扭转了边区、城区、农村重点地区等复杂区域的治安面貌。二是大力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从严重拳打击涉黑涉恶势力。从政法部门抽调12名业务骨干集中办公,县公安局抽调15人成立专门的有组织犯罪侦查队。三是大力推进社会治安乱源整治。加大对公共娱乐休闲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和“黄、赌、毒”的清查力度,多次采取清查行动,净化社会空气。四大力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成立以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学校周边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校地共建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学校保安队伍和技防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学校治安工作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净化学校周边环境。五是大力维护烤烟收购秩序。烤烟是桂阳和支柱产业,维护烤烟收购秩序难度大。为此,我们有针对性地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从烟草、政法、财政、税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建专门烟草稽查队伍,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有力维护烤烟收购秩序。六是大力突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组建一支300人的城区专业治安巡逻队,将巡逻队员下派到城区五个治安岗亭和城区派出所,由民警带队开展主要街面巡防,使犯罪分子无机可乘。
  
  三、围绕民生为先,强化源头治理,化解矛盾纠纷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调节为先的原则,进一步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政法综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一是建立预防机制。坚持信息预防,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掌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采取“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中心工作超前介入,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二是建立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要求辖区将排查到纠纷的种类、特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到稳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反馈到县综治办。县综治办根据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建档立案。三是建立包案机制。对社会稳定影响较大或解决难度较大的矛盾纠纷,由属地分管领导包案落实,实行督查制度,限期解决。同时将调处责任落到驻村干部和乡镇(街道)、村班子身上,同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四是建立联动机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县、乡、部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相结合的双向工作机制,成立了县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县直各单位、各部门配有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班子,各乡镇都成立了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五是完善考核机制。建立了司法、行政执法工作质量考核评议制度,把部门考评、归口考评、群众考评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有机结合起来,强化执法监督,有效地促进了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和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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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桂阳县政府经济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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