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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做好民政工作 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来源:红网 作者:黄四平 编辑:闵美颖 2013-06-20 09: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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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安危冷暖,关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基层政权建设和巩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政工作被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好民生工作,是最大的政治、最根本的大局、最现实的课题,也是最大的政绩。
  
  一、认识要在变化中深化。民政工作关乎民生、连接民心,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民政工作既有政府部门的职能,也有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和联系的职能,社会组织管理、社区建设管理等作用要充分地发挥出来。现在,政府管理的事情过多过宽,政府承担了无限的责任,而社会中介组织、社区的作用发挥得不够好,使很多事情虽然政府花的精力很多但效果不好,主要原因就在于政府管了不该管的事。今后,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社会组织和社区的作用将得到有效发挥,特别是随着经济结构、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社会结构、城乡结构、人口结构的深刻变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格局的深刻变动,民生领域的问题将更为突出、更受关注。这些新情况和新特点,对做好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民政工作与经济发展紧密相连、相互促进。民政工作做好了,做到了老有所养、贫有所济、残有所助、灾有所救,就能减少社会的不公平、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民政还承担着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等重要职能,做好这些工作,既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保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切实提高新形势下做好民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推动全县民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作用要在融入中融合。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我们要因地制宜,合理部署,把民政工作要融入社会,融入大局,融入群众。

  一是要发挥民政的保底作用。着力完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要把解决好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三个群体”的实际困难作为今年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要继续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救助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困难残疾人救助、孤儿救助、临时救助等各项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时调整民政对象的保障水平。制定科学规范的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加强防灾减灾和救灾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救灾物资保障能力。发展适度普惠型的社会福利事业,要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加大殡葬改革力度,逐步完善基本殡葬服务惠民政策。

  二是要发挥民政的支持作用。要广泛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公开透明使用好募集的慈善款物。要积极推进基层民主,重点推进村民、居民等基层群众民主自治。要注重发挥社工人才队伍的推动作用,切实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培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等民间组织,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要抓好优抚安置工作,认真落实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安置政策,完善优抚医疗保障制度。

  三是要发挥民政的支撑作用。完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重点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深化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做好儿童收养登记工作。增强公共地名服务功能,规范地名公共服务,拓展地名信息化服务领域。加强民政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民政公共服务基本条件。重点要抓好社会救助福利综合大楼、老年公寓光荣院、烈士墓园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敬老院服务功能,积极抓好浩塘、方元、荷叶中心敬老院新建工程,不断完善民政公共服务基本条件。
  
  三、工作要在努力中给力。民政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社会性和群众性很强的工作。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把民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思想上重视、财力上支持、工作上推动。要将民政“四件实事”(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敬老院建设)、社会救助、灾害应急、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目标管理。要完善民生投入保障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新增财力要优先用于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和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保障基本民生工作,不断提高民政事业投入在公共财政支出中的比重,确保民政事业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加强民政资金监督管理,堵塞漏洞,坚决防止腐败,确保资金安全。

  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协作意识,群策群力共同抓好民政工作,形成工作配合密切、资源供给整合、信息渠道畅通、政策实施互动、运作协调高效的新局面。发改部门要在民政项目立项和审批上给予大力支持。财政部门要继续加大对民政事业的资金支持力度。社保、卫生部门要和民政部门一道,共同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制度、新农合与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工作。建设、教育、劳动等部门要落实好住房、教育、就业优惠扶持等专项救助制度。公安、城管等部门要配合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全县民政工作者要全面提高素质,政治上具备为民之德,情感上饱含为民之情,工作上具备为民之能。要适应为民履职需要,培养职业情感,探索内在规律,讲求工作方法,做深、做细、做实民政工作。
  
  (作者系桂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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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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