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把建设关。为把保障房建设成精品工程、满意工程,严格按照标准,控制开发成本,运用节能保温环保材料,选择地理位置优越、基础设施齐全、工作生活便利的小区,同时精心设计功能分区、建筑风格、户型布局等,让低收入家庭享受与普通商品房无差别待遇。在项目施工时,执行项目质量监理制度,按照技术操作规范建设,对工程建筑材料现场二次抽检,县住保办聘请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的技术顾问,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把关,施工现场指派专人负责项目质量跟踪管理,项目设计变更要求设计单位、项目点负责人、现场监理共同把关,财政评审通过后方可动工。县住保办成立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督导小组,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现场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项目管理上,坚持推行建设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县住保办负责办理所有的项目报建,建设过程中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群众代表定期视察工地,参与工程监督管理,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优质高效运行。
2.严把审批关。为严格把好审批关,制定了《澧县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保障对象具备县城区非农业户口、常住5年以上且实际居住、属于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照稳步实施、分步推行的原则,首先重点保障没有住房的低保对象,然后逐步扩大覆盖面,延伸至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对申请廉租配售或配租的家庭,我们严格落实“三审两公示”制度,即社区初审、首次公示、乡镇复审、住保办审批、二次公示。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社区书面申请,社区受理后,按照入户调查、邻里询访、信函索证等程序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公示10天;再由乡镇政府民政进行复审,进而由县住保办入户调查相关情况,并提出审核意见,对合格对象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及房产局、社区全面公示。每个环节专人负责、实行阳光操作,县纪检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进行监督,对公示没有异议的,方可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对入住对象进行年审,清理不再符合条件或违反保障性住房管理规定的对象。
3.严把分配关。对低收入家庭,推出实物配租和产权共有配售模式,供其自行选择,并允许群众根据需要,选择不同区域的住房。对两种模式,全部实行公开摇号、现场公证,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一律参加统一公开摇号,县纪检部门现场监督、公证部门当场公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而对于租赁补贴则一律通过银行存折发放。对一些家有“老弱病残”成员的低收入家庭,为确保其住得进、住得便,澧县专设一楼摇号组,优先保证其可以申请一楼房屋。同时,对于极其贫困的低收入家庭,进行全面摸底,建立档案,并在县城内襄阳社区进行试点,让其先行入住,分期偿还。
4.严把管理关。对入住的保障性住宅小区,积极规范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和廉租房租金标准,即廉租房的物业管理费按同类市场价的50%收取,租金按同地段国有直管公房租金标准的一半收取,廉租房维修和管理经费不足的部门由县财政给予补贴。同时,为小区挑选物业公司,实行物业管理、社区管理和治安管理“三管齐下”,为群众创造文明、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作者系澧县人民政府县长)
来源:红网
作者:杨易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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