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南武陵源:严把四个流程提升党员干部整体素质

来源:红网 作者:丁燕 编辑:闵美颖 2012-12-21 15:48:42
时刻新闻
—分享—
  近年来,湖南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严抓党员队伍管理,大力实施党员分层量化考核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评、处、帮、转”四个流程,着力加大处置不合格党员力度,及时疏通出口,纯洁党员队伍,全面提升了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形成了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三年来,全区共评出不合格党员38名,其中出党7名,限期整改党员16名,延长预备期党员6名,转化后进党员10名。
  
  (一)坚持合理评定不合格党员。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慎重处置,强化管理”的工作方针,以《党章》及有关党内政策为依据,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了不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和程序。在标准上力求科学合理,出台了《武陵源区农村党员分层量化考核管理办法》,根据农村党员的年龄、职务和自身特点,将党员划分为村党支部书记和是党员的村委会主任、村“两委会”其他成员中的党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在家无职党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在家无职党员和长期外出的流动党员四个层次进行管理,分层次制定百分制考核细则,主要从基本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发挥先锋作用等方面进行考核管理,明确了12项直接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条件。各村党支部统一建立《农村党员分层量化考核管理记分手册》,对考核情况实行每月一次通报、每季度一次公示,每半年一次考核,年终一次总评,考核6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党员等次。同时,对全区各行业共产党员从理想信念、遵纪守法、表率作用、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七项不合格党员的共性标准。在程序上力求便于操作,以民主评议制为抓手,推行群众测评、支部评议、党委点评的“三评”方式确定不合格党员。各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组织一次群众测评。年终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每位党员结合年初公开承诺,对照考核细则就一年来的情况作自我总结,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讲评,上级党委进行点评,结合群众测评进行民主评议,最终确定相应的评定等次。对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达到一半以上、考核分在65分以下、有违法违纪情况受到“一票否决”的党员定为不合格党员。
  
  (二)坚持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始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置恰当”。坚持“三把握”确保定性准确。把握原则,严格遵循从严治党、实事求是、思想教育为主组织处理为辅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把握方法,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方式主要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党内除名(退党除名、退党除名、劝而不退除名)三种方式。把握政策,处理好四对关系:处理好有意和无意的关系,将因丧失信仰和党性立场,反对或抵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因认识模糊,对党的方针政策决议贯彻执行不力区别开来;处理好个人和组织的关系,将由于党组织不健全,造成党员不能履行义务与党员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义务区别开来;处理好客观和主观的关系,将因年老体弱或长期生病,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与革命意志衰退,不起党员作用区别开来;处理好偶发和经常的关系,将愿意接受组织批评教育,有改正意愿的与拒绝接受帮助,我行我素的区别开来。坚持“三步骤”确保处置规范。按照“支部决议、党委审批、党内通报”三个步骤处置不合格党员。召开支部大会,由支委会报告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帮教情况,提出处置意见,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支部决议。党支部将评议、考核情况及处置意见报上级党委,上级党委进行调查核实、广泛征求意见,并与被处置对象见面,经过党委会研究审定后,形成党委的批复意见。下发批复结果后,召开支部大会宣布处置决定,党支部书记与被处置党员谈话,及时做好其思想教育工作。
  
  (三)坚持跟踪帮教不合格党员。始终将党员的教育帮扶贯穿于处置工作的全过程。结对帮教作引领。成立不合格党员帮扶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定期联系,对限期改正的党员确定2名党性强、威信高的党员,作为帮扶人结成对子,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目标和措施,每个月与帮扶对象进行一次交心谈心。采取“做给看、领着干”的方式,言传身教,引导他们多实践、善对比、勤总结,帮助解决思想作风、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公开承诺明目标。不合格党员受到处置后,在支部大会上进行公开承诺,明确自己的整改措施、具体时限和努力方向。限期改正的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和承诺兑现情况;劝其退党和除名的党员,明确一名支部委员定期联系,继续关心和团结他们。定期考核促提升。各党支部采取再学党章、多听党课、收看党性教育电教片、参加公益活动等形式,对不合格党员组织集中学习教育。党支部每个季度对限期改正的党员进行一次考核,将考核意见记入考核台帐,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相应的帮扶措施。
  
  (四)坚持有效转化不合格党员。把实现不合格党员的成功转化,作为提高党员教育管理效益的有效途径。开展自我评价。限期改正期满后,不合格党员对其整改情况、践诺情况和思想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我评价,对是否转化为合格党员确定自评结果。组织互相评议。党支部召开会议,党员根据现实表现、帮扶情况,对限期改正的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议,决定能否按期转化为合格党员,对改正表现突出、党员群众认可的对象及时转化为合格党员,对评议结果未达到一半以上赞成票的劝其退党。
  
  (作者单位: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委组织部)

来源:红网

作者:丁燕

编辑:闵美颖

本文为湘潮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xc.rednet.cn/content/2012/12/21/4557104.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湘潮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