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上午,山西省委常委会议决定,免去沈庆华临汾市委常委、委员和市纪委书记职务。一名参加了临汾市干部大会的官员介绍说,沈庆华被免职是因为“年龄造假”的问题。有网帖爆料,沈庆华“13岁参军,15岁入党,‘档案年龄’比真实年龄小了5岁”。
(据10月15日《临汾日报》)
对于沈庆华因年龄造假被免职,媒体认为属于“国内首次”。之前的石家庄原团委副书记王亚丽被免职,也并非全因为年龄造假,职务侵占和受贿才是让其丢官的最主要原因。所以,单纯因年龄造假而查处一名纪委书记,某种意义上透露出了党组织严格干部管理和严肃党纪的坚决态度。
那么,一个高级别的领导干部,其年龄及任职简历早就在官方网站上公示多年,为何有关方面对其“13岁参加工作,15岁入党”的“自我举报”式履历充耳不闻?一方面,源于造假书记的有恃无恐、胆大妄为;另一方面也透露出来,有关方面对官员任职选拔和管理上的严重失范。这样的长期“忽悠”竟能够得逞,无论怎样监管部门都应该反省。
此事至少给有关部门提了几个醒:一个是选人用人关口上如何加强监督。领导干部的档案管理,组织部门的前期考察考核,应坚决避免走过场。另一个就是继续畅通举报途径。为什么在地方通过其职务连任的关口上“一举报就灵”?之前是不是就没人举报?恐怕也未必。这正是今后需要加强的方面。再有,应防止“干部年轻化”执行中的“变异”。“干部年轻化”不是“干部低龄化”,一些地方长期以来坚持的以年龄“一刀切”式的选拔淘汰干部也是产生年龄造假书记的诱因。这种选拔官员的模式是不是也该反思?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毕晓哲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