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北京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大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力度。保障性住房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亮点,也是调控房价的重要的手段。保障性住房分为四种类型,一是限价房,二是经济适用住房,三是廉租房,四是公共租赁房(简称公租房)。现在保障性住房的重点放在公租房上。面向城市的中低收入者,解决他们买房贵、住房难的问题,这是最大的安居工程。甚得民心,群众们很欢迎。
公租房建设是一个新生事物,它的分配对象是城市低收入家庭,由于他们经济能力有限,所以公租房每个月租金也就是二百元左右,是现在市场的房租价格的1/4~1/5,所以真正解决了进城务工人员、刚就业大学生的住房问题。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也会带来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我们提前研究、谋划和解决。下面重点讨论四个问题:
一、保障性住房怎么建?资金和土地怎么来保障?
“十二五”期间全国要建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公租房的产权归政府和国家所有,相应的投入也就是政府和国家的。2011年全国计划建造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面积是7亿平方米,需要的资金达到1.3万亿元人民币。黑龙江按照80万平方米的规模计算,也需要资金高达70亿元~80亿元人民币。其中三分之一是公租房,这就需要20亿元~30亿元的资金投入。这些钱从哪里来?应放宽视野,拓宽渠道,多角度去融资。一是政府财政拿出一部分来;二是银行提供部分优惠低息的贷款;三是引入社会资本进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四是专项基金,可以给政策,让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基金和各种商业保险基金等进入到保障性住房建设上来。通过多渠道募集资金,加强建设力度,尽快把群众最大的安居工程落实到位。此外,建设用地怎么保障?地方政府要实实在在地拿出廉价的土地来建设保障性住房。在土地供给上加以保障,在资金上加以保障,把保障性住房尽快落实到位。
二、保障性住房怎么公平分配?
蛋糕做大了,蛋糕的分配就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分配要公开透明化,让真正的低收入者享受到公租房的实惠。由于行业不正之风的影响,过去建的经济适用住房有过很深的教训。2004年~2006年建的经济适用住房也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难的问题。但是建成之后在分配上出了问题。分配过程不公开、不透明,很多人开了假证明,办着假手续去分经济适用房,富人占了穷人的便宜。很多人开着宝马车住进经济适用房,老百姓看了很是气愤。所以,好多地方都叫停了经济适用房建设。
保障性住房要好事办好关键在分配。吸取经济适用住房2004年~2006年的教训,这次首先要提前谋划制定公平合理的分配方案。首先拿出一个分配标准来,什么样的人可以进入廉租房和公租房。标准的制定要符合黑龙江的省情,符合我省的消费层次,符合中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第二是针对够标准的人进行摸底和排查。从社区开始,到各级政府,也包括中介机构,都要进行认真排查。第三个环节是自己申报,拿出个人的证据和网上信息来,然后进行正常的排队摇号。第四是对初步中选的人进行回访核查,挨家挨户去看是不是符合个人申报的情况,进一步核实是不是低收入家庭。第五个环节就是公示。每一个小区有多少公租房,这次分配给谁了,张榜公布。不符合条件的大家可以监督和举报,对被举报者进行查实,建立惩罚和退出机制。依法分配公平透明,让群众信得过,好事办好,达到预期的效果。
2011年全国要计划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而我们黑龙江省将建成80万套保障性住房,居全国的领先位置,以此彰显了省委、省政府向民生工程加大投入的信心和决心。深受群众欢迎,这也是值得宣传和庆贺的事情。现在中国的家庭户均人口是3.5人,80万套住房将解决280万人口的住房问题,将近全省人口的8%,是一个宏大的民生工程。
三、保障性住房怎么管护好?
这是一个新问题需要提前筹划。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公租房,产权是政府的,运营和管理也要政府负责。公租房的房租很低,只用房租收入来维修和管护公租房,肯定入不抵出。那么政府就要委托物业公司等中介机构来管护维修公租房,资金不足要政府拿财政补贴,成为公共财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拿钱买公共服务的过程。现在政府就要未雨绸缪,提前从财政支出上安排公租房的运营和管护问题,才能把保障性住房建设这一最大民生安居工程建好、分好、管到位。
四、注意发挥保障性住房对房价的调控作用。
物价是商品的供求关系决定的,这是价值规律的内涵。房价也是这个规律,房子的供给多了,房价自然降下来了;供给少了,刚性需求大,房价就要上涨。这次政府下决心加大投入,兴建大批的保障性住房投向市场,增加住房供给量,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讲到,保障性住房的覆盖率要达到20%。这么大量地增加供给,肯定会对商品房的高房价起到一个遏制作用。市场上排队买商品房的人少了,开发商想卖高价也卖不动了。另外一个举措就是各个城市的限购令。就哈尔滨来讲,本地人限购两套,外埠的人不能超过一套。这样就很有效遏制买房炒房和保值的行为,挤压了房地产泡沫。专家估计今年下半年,房地产价格在双重压力下要首次出现下降的趋势。从这样一个角度来讲,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也是遏制房地产价格暴涨和泡沫经济的重要举措。它的关联效益很大,是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者系省科顾委主任)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陈永昌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