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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不打人承诺隐喻社会底线的溃退

来源:山西晚报 作者:张天潘 编辑:闵美颖 2010-11-17 15: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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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南郑州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要求所有城管队员签订文明执法承诺,以确保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不再发生打人事件。会议同时强调,决不允许城管部门聘用临时人员进行城管执法。 (11月15日中新网)

  除了再一次出现临时工之外,承诺不再打人,也是很具有“喜剧”意味的,简直有些让人哭笑不得。不过,无奈之后,我们更应该透析这种有些荒诞的现象,其实它在当下并不是个案,而是根植在现代社会里很多人脑海中的一种落后思维。这个如果和从前的一些规定对比一下,就很直观了。

  改革开放前,国营商店和国家机关一样,商店和售货员权力很大,态度很差。那时候大小商店墙上贴有《服务公约》,其中一条是“不许打骂顾客”。无独有偶,知名主持人梁文道也说过一个小故事,二十年前他和一群同学坐火车上广州。在车厢里,他们看见一块“服务指标”布告牌,牌上的第一条赫然写着“列车人员不得随意打骂乘客”,看得他们又惊又笑。

  是的,社会无序、发展落后的时候,才会出现现在看来可笑的各种规定。可如今郑州签订不打人承诺,和上述的可笑执法承诺有何区别呢?不过说归说,这样可笑的承诺,如今看起来却还是如此珍贵。而这又隐喻着什么呢?

  在一个文明、法制的社会体系里,不准、不得等禁止条文,其实是一种社会底线,如决不能触犯法律禁止、或违背社会道德的事情如打人。而“应该”,是一种职责,如国家公务员应该为人民服务,老师应该教书育人,这就是本分。而“提倡”,则是一种更高要求,如提倡学雷锋做好人好事、无私奉献。而前二者,都应该是一种社会常识范畴里的价值与伦理。而如今“不打人”却成为要“倡导”的理念了,这反映的是社会底线的溃退,折射出了现实社会的无序与苍白。

  那现在有这个判断依据之后,我们再来看郑州的 “文明执法承诺”,就尽显其在底线溃退下行政伦理的紊乱思维,然后进行的只是从底线之下走向正常化的底线之上的努力。服务型政府,更多的是追求“应该”层面的职责发挥,然后就是以身作则,努力追求超越,提倡高于社会基本标准的价值观。如果行政管理机关等部门还只是纠缠在 “不再”这种低级层面,还谓之为 “文明”,无疑会令人担忧他们所能够提供的社会服务及其质量,而他们真正达到的“文明执法”会怎样,看来也应该是令人不敢恭维吧。

  不过,最后还要说的是,这种自我反思与约束的努力姿态,至少是值得肯定的,如果有更多的管理者能够行动起来,努力矫正与遏制这种底线持续溃退,让社会底线不再一次次地被凌厉的社会现实大面积地击溃,那么也是一种有限的进步吧,而进步无论如何,总归来说都是好事。张天潘

来源:山西晚报

作者:张天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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