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国家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对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作用,并不断加大政府研发投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加大研发投入,健全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投入机制”,财政科技经费的安全和效率将更加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如何监管好财政科技经费,促使其发挥最大效益,是科技工作者面临的重要课题。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科技经费监管工作将围绕队伍建设、服务效能和创新改革,当好“排头兵”,放好“前卫哨”,做好“勤务员”。
抓紧抓实“三支队伍”建设,为挺进科技创新高地当好“排头兵”
“积力之所举,无往而不胜”。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目标要求,强调指出:“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面对科技创新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我们将努力练好内力、善用外力,抓紧抓实“三支队伍”建设,成为做好科技监管服务工作的行家里手。
打造一支能力过硬的干部队伍。打铁还需自身硬,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工作锻炼,用坚定的信仰、全局的视野、系统的理论、清醒的认识来指引工作方向,指导监督实践。鼓励干部职工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等方式,积极参加宏观政策、经费监管等专业培训,提高对科技伦理等新领域问题苗头的辨识度和预见性,确保监督不偏轨、不脱轨。
汇聚一支敬业守正的专家队伍。通过单位推荐、专家引荐、个人自荐等多种渠道,汇聚一支为科技经费监管服务发挥咨询与论证作用的专家团队。分领域、行业、专业进行分类管理,在规划指南、工作指引和建议咨询中,有效提供决策思路,献计献策。组织各类专家论坛、主题讲座、专题沙龙等活动,调动各类专家咨询团队的政策解读力、智慧支撑力。
组建一支专业齐备的支撑队伍。探索以“职业声誉”替代“入围进库”,组建一支有资质、有能力、有专业的支撑队伍(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参与开展预警分析、监督检查审计、科技绩效评价和项目咨询论证等工作方面,充分发挥第三方的客观专业判断能力,为科技监管服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在各项工作开展前,组织预前培训,明确工作原则、思路和重点,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备课”任务,提升各类队伍的执行力度和执行效率。
做优做实“三种服务”工作,为科技经费监督管理放好“前卫哨”
近年来,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赋予了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但科研经费不会用、不敢用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因此,将经费监管的重心由后期的绩效评价前置为动态的精准服务,更有利于服务好科技创新工作。
做好科技政策的宣讲服务。对接中央、省委“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财政政策“精准有效”和“时度效”等目标,保障科技财政经费支出提质增效,在制度规范上加强落地设计,结合国家政策和地方实际,修订完善科技监督管理制度与办法,制定与时代发展、科研规律、资源要素等相匹配的绩效评价管理规程。推动开展“科普微视频”“湘科TV”等常态化、生动性的宣讲工作,把科技创新政策送出去、讲明白,让政策更便利地惠及基层,让有志于融入科技创新大潮的各类主体掌握透、得实惠,打通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
做好科技管理的联络服务。坚持“走出去、引进来”,争取建立“中央、省、市联动机制”,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建立畅通交流与互动机制,及时响应政策引导,对接落实一系列国家与省市联合组织的活动与工作。积极承接科技部委托的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同时指导市州科技管理部门明晰科技监督相关职能与专业服务机构,加强业务对接和经验交流,带动市州科技部门开展联合督查与绩效评价工作,形成“三级梯队”式的监督管理体系。
做好科技经费的辅导服务。加快转变科技管理职能,提升科技服务效能,借助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契机,深入了解企业在科技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困惑,为企业送去专家资源和政策支持,真心实意帮助企业释疑解难,营造更好的综合营商环境。围绕科技部门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等主要工作,联合专家、专业机构组建“科技小分队”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送政策、送金融、送资源”等活动,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速经济新旧动能转换。
落稳落实“三个创新”改革,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做好“勤务员”
创新体系是社会进步的摇篮、可持续发展的引擎、综合国力竞争的焦点。加强科研经费“简政放权”,对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担当好财政科技资金“守护人”角色,确保有限的科研经费用在“刀刃”上,是科技工作者重任所在。
前移科技监督管理关口。把科研活动事中、事后重点放在绩效上,多方面反映科技项目的绩效成果与先进性;实行科技监督“关口前移”,构建科技项目“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绩效评价管理机制,确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绩效评价为核心、制度建设为保证的科技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强化事前预警防范,在科研项目前期做好财务风险预警分析、绩效目标科学性的前期论证、内控制度建设的完善落实等“源头管理”工作。
丰富科技监督管理手段。“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尽快掌握和运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展各项绩效评价工作。通过改进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逐步实现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完成传统现场科技监管向非现场远程监管服务的转变,把监管工具从单一化、刚性手段向多元化、弹性手段转变。适时联合资深专家和专业机构队伍,在原有的“湖南省科技经费管理服务平台”基础上,配套建设移动终端APP,实现“掌上科技绩效评价”的功能。同时,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服务”模式,通过“小核心、大网络”的科技监管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工程,实现数据链接、互通、共享。
创新绩效评价服务内容。随着科研单位自主权的明显增强,传统针对科技资金使用合规合理性的监督管理已经不适应需要,亟待创新绩效评价工作的服务内涵,深入探索从地毯式的全覆盖检查向“科技项目管家服务”式的综合绩效评价转变,由单纯的财务合规合理性检查向财政经费的效益和科研产出的绩效转变,由以科技计划项目财务人员工作质量为主的检查向单位法人和项目的综合绩效评价转变,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反映科研投入产出的“含金量”。
落实国家科研助理制度。随着国家层面“科研助理”制度的提出,科技监督工作也应从事无巨细的经费使用管理工作中抽身出来,让专业人做专业事,让科研工作者从事务性的管理工作中解放出来;管理人员以“退后一步,站高一层”的宏观管理视野,把“科研助理”政策部署逐级落实,把“创新服务”作为今后科技绩效评价的重点领域,保持对特殊且必要的监督对象实行“分类管理、精准监督”例外下,在更大范围推动以“服务指导”代替“监督检查”,更好释放科研工作者的活力和创造力。
(作者系湖南省科学技术事务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
来源:红网
作者:李红胜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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