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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建立科学考评机制 精准考核评价干部
2016-02-17 11:24:33 字号:
  为消除干部考核方式选举化、考核过程庸俗化、结果运用异化等弊端,洞口县先行开展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点工作,构建起组织评价、群众评价、社会评价“三位一体”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推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明确重点考核评价对象。先行开展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点工作,重点将洞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县委党校、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经济开发区领导班子及班子中的所有处级领导干部纳入考核评价试点范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全县所有领导干部纳入综合考核评价范围,全面推行。
  
  建立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分类考核、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注重实绩的原则,细化考核评价内容,量化考核评价指标,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全方位、多维度的考核评价。一是组织评价。以市委组织部对领导班子的民主测评考核为主,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绩效评估考核评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核评价、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对领导班子进行考核评价。以民主测评的方式,对领导干部个人的德、能、勤、绩、廉、完成重点任务等情况进行评价。二是群众评价。由机关干部群众对本单位(系统)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评价,包括班子内部成员间的同级评价和班子成员以外的干部群众对班子成员的下级评价。三是社会评价。由社会各类群众对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工作作风情况、公众形象、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当地民生改善状况进行满意度评价。四是实绩考核评价。主要对县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逐项调查核实,形成实绩考核评价结果。
  
  精心组织考评工作。召开组织评价工作大会,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代表“四大家”领导班子及个人进行述职述廉,其他县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以书面形式开展述职述廉述德。以发放民主测评表的形式,组织与会人员对领导班子从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反腐倡廉、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完成全局重点任务进行测评,对领导干部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评价。开展社会评价调查,邀请市统计局(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从廉洁自律、工作作风、公从形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等五个方面设计调查问卷进行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组织群众评价,精心设计群众评价测评表,制定群众评价要点,组织单位3/4以上干部群众对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同时,从中抽取1/3干部群众开展个别谈话。开展实绩考核评价,根据《洞口县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各班子成员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并对任务进行百分制量化,在县人民政府被考核人员根据各自目标任务进行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实绩考核评价会议,进行实绩汇报,考核组采取到有关部门座谈、查阅有关资料、查看重点工程进展等方法,对领导班子成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科学运用考评结果。市委组织部根据考核结果和数据,对县处级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综合研判,给相关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出具综合评价意见,提出改进(整改)的相关意见建议。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本单位(系统)机关干部年度奖金评定依据;与单位(系统)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挂钩。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领导班子正职、班子其他成员或其他县处级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评选表彰和年度考核等次评定的依据。领导班子正职、班子其他成员或其他县处级干部在综合考核评价中被评定为四等的,如年度考核被认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予以诫勉;如认定为不称职的,按规定程序就地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四等,且均被认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规定程序就地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来源:红网

作者:欧阳伟昌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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