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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突出“三个着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5-10-22 15:30:00 字号:
  近年来,桂阳县着力打好简政放权的“组合拳”、下好政府职能转变的“先手棋”,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后出台和发布了《桂阳县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桂阳县关于公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承诺办法时限的通知》《桂阳县政府工作权力清单》《桂阳县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让权力“瘦身”,在“阳光”下运行,有效地提高了行政审批效能、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着力构建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体制。一是建立健全三级管理机构。及时成立了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亲自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其他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与领导工作;设立了县审改办,具体负责行政审批制度的组织、协调、实施与推动工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结合“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要求,整合原分散在各股室的行政审批职能,均设立了行政审批室,专门负责涉及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避免了部门单位内部多股室审批现象。二是建立三级服务体系。按照“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要求,建立了高标准政务服务中心,全县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办事服务事项全部进入中心办理,实现了“一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并在全县26个乡镇(街道)均设置了政务服务便民超市,300多个村(社区)建立了便民代办点,形成了以县级为重点、以乡镇为纽带、以村级为依托的三级管理服务体系,为基层一线群众办事提供了便利,深受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
  
  着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能。一是全面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给政府权力“瘦身”。按照“应减尽减,应放尽放”的原则,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去年以来,全县对47家单位上报的273项行政许可项目,66项非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审查,清理后保留行政许可项目181项,减少行政许可事项51项,减幅达22%。同时,根据应放尽放的原则,以规范农村建房为契机,把涉及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和规划的审批事项下放到乡镇(街道),较好地解决了乡镇一级政府在农村建房管理方面权责不对等的问题,理顺了管理体制,也方便了老百姓办事。二是规范项目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下发了《关于公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的通知》文件,对目前本县实施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服务事项和收费事项进一步压缩办结时限,所有审批服务时限的办结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50%以上,其中与项目建设及承接产业转移相关审批事项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三分之二以上。同时,大力推行公共服务事项“即来即办”,实行一般事项一审一核,复杂事项承办、审核、决定三级审批,重大投资项目“一窗牵头、联合办理、集中审批、限时办结”的办法实行联合审批。目前,即来即办事项达182项,通过合理规范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大大提高了审批效能。三是全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把政府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按照“法不授权不可为,法有规定必须为”的要求,围绕“清权、减权、晒权、制权”四个环节,全力推进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今年6月30日前,对48家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权力事项进行了地毯式梳理,经过严格审核论证,建立了权力清单目录和责任清单目录,面向社会公布了48家单位共计2554项权力事项,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同时,大力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极大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着力搭建监管平台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建好网上发布平台。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政府服务中心等平台,将“两清单”公开上网公布,权力清单一目了然,责任一清二楚,做到可看、可查、可监督。二是建好政府服务平台。在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两集中两到位”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窗口平台建设,打造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效能监察于一体的“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服务平台。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模式,努力实现“一次申请、一张表格、一套材料、一次办结”。三是建好电子监察平台。把行政审批和办事服务事项纳入电子监察平台,对每一个事项每一个办理环节都设定办理时限,责任到岗到人,报警提示提醒,实行绩效考核的自动化。根据电子监察平台的运行结果,对不正确履职,拖沓履职者进行责任追究,实现从权力清理规范到位向监督管理到位的深化,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干部依法行政的现代化。
  
  (作者系桂阳县委改革办 王标田)

来源:红网

作者:王标田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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