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服务。先后出台了《桂阳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桂阳县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桂阳县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桂阳县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和等级评定暂行办法》、《桂阳县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桂阳县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等一系列文件、政策,为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养老机构。将养老机构建设纳入民生重点工程,近年来全县累计投入各类资金2400万元用于改扩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截至2014年底,全县建成各类公办养老机构85处,其中乡镇敬老院31所,实现了乡乡有敬老院的目标;县公办老年公寓1家(县福利院老年公寓),农村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4个,农村幸福院49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点14个,全县共有养老床位数2000余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16张。同时,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经费和日常管理财政预算,工作人员工资按每人12000元/年,其他人员10000元/年,敬老院每所按3万元标准列入预算,五保对象日常生活用品购置费1000元/人·年保障,全县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对象1626人,集中供养率达26%。
探索社会养老,完善服务体系。探索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产业发展。近年来积极推进以“度假旅游+休闲疗养”为模式的养生旅游。如开发建设的神农峰养乐园,以“医养结合”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养生服务。正在建设的融康乐瓜蒌庄园项目,是以瓜蒌种植、健康养老养生、农业观光、休闲体验为主题的综合型健康产业园区。
强化业务培训,完善管理机制。不断强化养机构人员培训工作和管理力度,2014年对全县乡镇敬养老院院长全部安排轮训,制定完善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制度。目前,县老年公寓工作人员有高级养老护理员4人,中级养老护理员4人,初级2人。同时,积极开展敬老院星级评定达标工作,完善管理体制,着重在管理、效率和效益方面进行考评,浩塘镇、樟市镇、洋市镇、方元镇等敬老院都成功创建了三星级敬老院。
来源:红网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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