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精准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构建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四优先、十不准”的标准,坚持扶贫到村到户,扶到点上,扶到根上,扶到家上。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丰富中国特色扶贫道路内涵,努力践行李克强总理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任务,立下“军令状”,向贫困宣战,决不让贫困代代相传,确保到2020年早日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和全面建成小康城步目标,是摆在我们面前重要的紧迫任务。结合平时调查与思考,就精准扶贫谈几点粗浅认识。
充分认识精准扶贫工作的现实意义
通过全面开展贫困识别,瞄准贫困对象,摸清贫困家底,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实现精准扶贫是现阶段扶贫开发的重大战略要求,是创造有利于“造血式”扶贫的大环境,对于加快推进城步精准减贫、精准减负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开展贫困识别是全面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现实基础。按照国家2300元的新扶贫标准。2014年城步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还有6万人,每年减贫9000人。因此尽快建立贫困识别机制,及时准确地掌握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的基本情况,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为支撑,补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短板”,做到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全覆盖,这关系到城步县新十年扶贫开发纲要既定的目标任务的如期实现。同时,对丧失劳动能力的纯低保对象、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的规模、特点、分布等进行调查摸底、科学认定、建档立卡实行分类扶持、动态管理,有利于提高扶贫开发的针对性,切实解决好特困群体的重点精准帮扶工作,实现真扶贫、扶真贫。
(二)推进识别扶贫是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识别扶贫作为落实科学发展,实施共富战略的一项重要扶贫实践模式,做好这项工作,采取直接帮扶、入股帮扶和委托帮扶,提高农村低收入人口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为消除农村贫困,缩小地区差距,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起重要作用。
(三)开展贫困识别推进精准扶贫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农村的重点难点又在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实施贫困人口识别扶贫,正是解决这一重大难题的关键所在。随着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对于没有发展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救助维持其基本生存,对于有发展能力的贫困人口只有通过开发式扶贫促进脱贫致富,形成“低保维持生存,扶贫促进发展”的新格局,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扶贫对象的生存和发展问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的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畏难情绪,坚定信心和决心,以群众路线教育为要求,把扶贫工作“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到位,做成群众满意的真科目、真效果,全力以赴做好贫困识别工作,坚定不移走精准扶贫之路。
把握方法步骤,扎实有序推进贫困识别工作
今年城步把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列为全县绩效考核重要工作来抓,县、乡、村按照实施步骤,积极行动,经得起考核,确保10月前完成任务,真正把行动落实到习总书记“真扶贫、扶真贫”要求的重点所在,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实际问题。
(一)明确目标任务。按照国家2300元的新扶贫标准,通过进村入户识别方式,准确找出全县2014年的6万人扶贫对象,同时摸清125个贫困村和4753人深度贫困人口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扶贫对象信息档案。一是扶贫对象识别。各乡镇按照县级下达的扶贫对象规模,依据统计部门的测算方法公开投票,结合本地实际,将扶贫对象规模科学合理的分配到行政村、村民小组,并采取入户调查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准确识别新标准下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实现动态管理。二是贫困村识别。对扶贫对象所属的村组,要按照调查表格的相关内容认真填报,并以扶贫对象占有比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主要指标,以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区域发展状况等为一般指标,对所辖区域内的贫困村组进行综合评分排序,分期分批实施直接或间接扶贫开发项目。三是突出重点对象。结合扶贫对象的识别工作,锁定4753人深度贫困人口和125个贫困村,建立深度贫困人口信息档案,把125个贫困村作为“十二.五”扶贫开发的首要对象。
(二)规范方法步骤。积极组织召开好县、乡镇(场)村组会议,做好动员和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政策家喻户晓。第一阶段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成立领导工作机构、组建工作队、制定实施方案、调查业务培训、确定对象规模、做好宣传发动等工作。第二阶段开展扶贫对象识别工作。依据测算分解到乡镇(场)到村的扶贫对象规模数,以户为单位,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公道”的原则,严格按照群众自愿申请、村组民主推荐、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村民小组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委会初审(张榜公示)、乡镇(场)复审、县级确认、市级复查识别程序,组织工作队员,进村入户开展识别工作,准确识别出扶贫对象和贫困村。第三阶段抓好采集信息工作。在省、市、县审核的基础上,及时开展登记造册,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由县级将贫困人口识别数据统一录入贫困农户信息系统,实现电子管理。第四阶段认真总结科学分析。全面总结扶贫对象的区域分布、致贫因素、发展需求等基本情况进行深入研究,为完善扶贫开发的政策体系提供科学的依据。
(三)实现动态管理。对识别出来的扶贫对象,要按照全省统一印制的扶贫对象档案进行登记造册,录入“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电子档案”,并实现全县数据与国家联网对接。今后,将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调查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适时更新数据。扶贫资金和项目要重点投向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对于扶贫对象扶持后脱贫的,经民主评议和公示无意见后,要停止相关扶贫开发政策扶持。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要及时吸收为扶贫对象。逐步建立和完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运行机制和扶贫对象进退机制。
(四)抓好重点环节。扶贫对象识别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各乡镇在推进工作中严格按照工作步骤和程序方法的同时,要突出重点,着力抓好以下环节:一是抓好民主评议工作。召开群众大会,大力宣传相关政策,积极引导群众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议,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确保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要特别注意和杜绝以家族势力控制投票、以亲疏关系相互拉票、以代笔方式个人投票、以为人处事好坏投票等情况发生,更要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平均主义”,贫困户的边缘化。确保真正的贫困户纳入扶贫对象范围;二是调查核实要严格细致。调查核实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公道的原则,调查人员必须深入到农户家中,采取询问当事人、察看家庭情况、向其他群众了解情况等方式,对已经识别的贫困户家庭情况、致贫原因等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切忌“闭门估计”、电话询问或者以第三者介绍等代替入户调查,确保“不漏户、不漏人”、情况准确、数据详实。要坚持县、乡、村三级公示原则,公开操作程序,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工作程序实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村级民主评议前,要将扶贫对象识别政策和建档立卡人数在村内公布,要通知到每一农户家庭。参与民主评议的村民代表,要有广泛的代表性,严禁优亲厚友,体现结果公正,村委会审查和乡镇(场)审核的结果要在当地群众活动的主要场所公示,县扶贫办复核和县人民政府审核结果要在县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不少于10天,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暗箱操作。接到有关质疑和举报时,县扶贫办、乡镇(场)要及时调查,确有问题的要取消扶贫对象资格,从得票靠前的落选农户中依次递补。四是扶持政策要落实到位。对一经认定的低保户和贫困户,要按照应扶尽扶原则,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相应的扶持政策。对农村扶贫对象,根据不同情况,给予贷款贴息、返乡创业、产业扶持、转移培训等方面的扶持。特别是对每个扶贫对象,都要有针对性地制订帮扶计划,明确产业项目、帮扶单位、资金来源、工作责任和年度增收目标,确保扶贫对象及时得到有效扶持;五是抓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要认真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关注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制定信访预案,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为扶贫攻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化解措施及时化解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
(五)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坚持“三个不动摇”。识别贫困人口。一是坚持标准不动摇,对于确实家庭贫困,又由于人缘关系不好,得不到足够票数的,驻村干部和村支两委要敢于担当负责,会前要做好评议小组的工作,做到绝不让穷人落榜;二是严格程序不动摇,要按照县组织培训的统一要求,由上而下,由下而上的程序一道一道过,绝不允许偷工减料,减少环节;三是锁定9月底完成不动摇,对于各种原因在9月底前完不成任务的乡镇村,要说明原因,专题向县报告批复,但最迟不能超过10月中旬。
着力推进识别扶贫基本思路
按照《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的要求和中央、省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大力推进精准扶贫。通过贫困识别,建档立卡,进一步摸清扶贫对象的基本情况,继续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搞好资源整合,探索程序、政策和管理有效衔接的途径。
(一)识别程序对象。要严格按照户主申请、小组提名、收入核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和民主公示的要求,并有会议记录和群众代表签名,认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对于申请享受贫困户的,村民委员会要按照规定分别进行调查核实,集中进行民主评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属于农村低保对象的,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确保没有争论或争论解决后报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县扶贫办和县民政局在进行复核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意见、审核意见和审批结果。对于已经核实的农村低保对象,县级民政部门在进行复核时,要配合扶贫部门将其中有劳动能力和申请意愿的确认为扶贫对象,并要求统一建立县级档案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系统。
(二)扶持政策任务。把扶贫开发作为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鼓励和帮助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通过自身努力摆脱贫困,把社会保障作为解决温饱的基本手段,逐步完善保障体系。要坚持“雪中送炭”的原则,对农村低保对象,力争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对扶贫对象,要优化整村推进、产业开发、雨露计划培训、危房改造、小额信贷、互助资金等扶持措施,逐步增加到户资金的规模,使扶贫对象得到直接有效扶持。继续构建“大扶贫”格局,通过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统筹协调,全力攻坚,努力实现扶贫对象帮扶政策全覆盖,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中的残疾人按照相关政策提供重点精准帮扶。
(三)管理工作目标。县扶贫办、民政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分别建立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档案,并会同统计、残联等部门对两项制度涉及的对象进行调整。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了解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的生活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度办法。在现有贫困户建档立卡和五保户、农村低保档案管理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数据库,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切实加强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贫困识别工作推进精准扶贫是一项事关扶贫对象切身利益、落实新阶段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提高扶贫开发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工作。各乡镇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扶贫对象和贫困村的科学识别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扶贫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抽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和乡村干部组成工作组,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工作,深入一线、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二)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开展贫困人口识别,是今年全国各级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工作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主动沟通,逐步建立分工明确、定期协商、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扶贫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制订工作方案,明确操作程序,推进各阶段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与低保对象的有效衔接;统计和调查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业务培训、调摸底等项工作;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相关部门也要积极参与农户收入调查和贫困人口识别工作。
(三)加大培训宣传。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和村务公开栏等形式,以农村群众为重点宣传对象,切实将有关政策、操作办法等宣传到群众中去,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县扶贫办要负责做好镇、村有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四)抓实抓细精准扶贫群众路线。一是干好本职工作,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基层村组户听民声,了解村民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提出的意见,对符合条件要求的予以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劝退否定;二是围绕群众转,改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推行“公议扶贫”,确定扶贫对象,推荐、评议核查、措底、建档、立卡等操作规程,接受群众“大考”;三是不能忽视向群众学习,不能忽视群众意见,不能忽视群众利益,不能忽视群众作用。要扎实召开村组群众大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公道,实事求是原则,用票决形式将村组贫困户评议出来,从心底上认可服气,逐级上报审核,坚决杜绝“人情评、关系评”,使贫困群众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五)加强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扶贫对象识别工作督促检查考核力度,制定督查考核责任追究办法和检查指导方案。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到村组开展督促指导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并将检查结果向群众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确保识别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切实解决惠农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和“最后一步路”问题。
城步贫困人口多,如何使贫困群众早日脱贫,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当前,城步扶贫开发正处于攻坚阶段和爬破过坎时期,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度减贫、减负任务,要以全面贯彻中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坚定不移地走精准扶贫之路。一是思路上要精准。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一地一策、一户一计;二是措施上邵阳,要精准。做到一家一户建档立卡,分析原因,制订方案,明确措施,落实责任;三是管理上要精准。建立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全过程监测扶贫对象,实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动态管理,考核上要精准,重点对扶贫工作成效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增加扶贫工作指标权重,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将不再是梦。
(作者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扶贫办)
来源:红网
作者:冯世民
编辑:闵美颖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