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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检察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2014-04-28 14:32:56 字号:
  近日,湖南省桂东县检察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和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辉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柱中,县委第五督导组组长郭锦标到会指导。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杰主持会议并作动员报告。
  
  周杰在报告中指出,全院干警要提高思想认识,从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战略性和全局性意义。从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和桂东工作实际出发,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从更好改进工作作风、建设过硬队伍的必然要求出发,切实增强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结合该院实际情况,将教育实践活动与检务公开活动相结合,做到相得益彰,齐头并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郭锦标要求桂东县检察院要根据“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部署安排,切实提高开展教育活动的思想认识,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督导组也将加强活动的督导工作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李辉美在对桂东县检察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的同时,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充分领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活动主题和总体要求;二是要认真落实规定动作,在自选动作上抓特色。对照桂东县院实际,找准着力点,充分运用长处和特点,扬长避短;三是要一手抓活动,一手抓业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四是要加大活动的宣传信息工作力度,扩大影响力,营造良好氛围。
  
  黄柱中在讲话中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务必高度重视,要扎实开展好活动,务必取得实效。就下一阶段如何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黄柱中指出,一是要领导带头,上行下效,高度统一。从领导班子抓起,从一把手抓起,力戒形式主义;二是要查摆问题,深入骨髓,触及灵魂。聚焦“四风”问题,开门走访,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要服务大局,实现群众满意,组织认可。将教育实践活动与民调工作相结合,认真开展好自选动作,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积极主动作为,提高检察形象和威慑力。
  
  会后,市院工作人员收集了对市院领导班子征求意见表。县委督导组组织参会人员对桂东县检察院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

来源:红网

作者:肖赛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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