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释放了清晰的信号,即加快政社分开、发展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激发社会活力、维护群众利益、增加社会和谐。这无疑将助推我国的社会组织进入快速发展期。
毋庸置疑,当前一些地方和社会组织在努力创新、推进工作时有些迷失。它们的创新与求异似乎就是为了博取领导的赞扬、吸引媒体的关注,最终异化为噱头制造、文牍主义与标题党。结果便是新了一时、火了一阵之后便不见下文。
其实,一个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最重要的是始终警醒自己真正应该扎根和依托的是什么。用最简单和熟悉的话来回答,那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社会组织的发展应该始终坚守的便是它是否真正在关切和回应社会的需求,自治组织回应公共问题、文艺社团回应文娱需求、专业机构回应特殊需求……任何一个社会组织如果未能扎根社会与民众,它便会失去赖以长期健康发展的土壤。目前,很多社会组织已经陷入了这种困境。
只有坚守积极回应社会与群众需求的理念,社会组织才有了创新的坚实基础和真正价值。今天我们的国家正经历着快速的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一些新的问题和新的需求必然产生,而传统的社会管理与服务无力应对,这正是我们社会组织创新的现实条件和发展方向。因此,社会组织的创新应着力创新服务领域和服务方法,真正直面社会问题、真正回应群众困苦。如此,创新才能彰显持久的价值和生命力,才能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持续发展。
当然,社会组织在艰辛的成长历程中,除需要自身对需求理念的努力坚守、自身管理与服务的创新外,还需要社会的更多参与和支持,更需要政府关于社会组织评价与治理理念的转变以及政策资金的支持。唯如此,社会组织才能繁荣发展,人民群众才能增进福祉,社会才能最大限度实现和谐。
(作者单位: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龙 欢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