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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茶陵县“三个四”举措打造便民服务平台
2014-01-17 21:20:46 字号:

  去年以来,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积极开展“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坚持把打造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作为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机关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整合各方面资源,推行“一个中心办公、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办结”的便民服务管理模式。目前,茶陵县22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乡镇计生、民政、国土资源、劳动保障、财政、林业、农机、水利、新农合、司法等有审批和对外服务职能的站所集中办公、阳光收费,累计为群众办理各类事项4200余件,群众满意率达99.6%,老百姓评价高,社会反响良好。
  
  实行“四集中”办公。做到窗口集中,把原来分散在各处的办事机构、站所集中到便民中心开展工作,使群众办事一个窗口解决所有问题,办事不再东奔西走;人员集中,各个站所必须安排专门人员在统一的窗口办公,请假需提前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安排接替人员,避免办事群众空跑白来的现象出现;设备集中,将以往各站所配备的设备统一集中到便民服务中心使用提高办事效率;审批集中,一个事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审批的实行流水线审批,做到一个窗口受理办理所有流程审批,群众无需自己奔走,只要等待审批结果即可。
  
  推行“四公开”办事。即公开办理事项,在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公开所有办理事项,每个办事窗口上张贴受理具体业务的类型和范围,使办事群众一目了然;公开办事程序,用展板的形式将办事流程、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做到公开办事、阳光收费,通过“阳光行为”,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的违纪违法行为;公开申报资料,对申报资料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逐条列出申报事项所需资料,做到办事群众只跑一次路,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公开承诺时限,将办理事项所需时间列印在事项名称之后,并明确告知办事群众办结的期限,办事群众只需到期来取即可,避免办事群众重复上门咨询办理情况,多跑冤枉路。
  
  执行“四分类”办理。
优化办事流程,针对不同事项分为四类情况办理。即现场办理,对于程序简便可以当场或当日审批的项目实行现场办理,当场办结;联合办理,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站所联合审批的项目,由主办窗口牵头协调,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上报办理,对于需上级审批的申请事项,由主办窗口部门负责上报,在规定时限内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帮助办理;承诺办理,对不能当场办理的事项,现场告知办事群众,并在承诺时间内办结。对不符合条件不能办理的项目,受理窗口明确告知申请人不能办理的理由。

  (作者单位:湖南省茶陵县纪委)

来源:红网

作者:闻铭 李超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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