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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科级干部选任中的难题
2013-12-23 12:13:14 字号:

  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机制,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科级干部是我国现行干部序列中最基层的力量,是产生“好干部”的重要源头。加强这支队伍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对于我们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一支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的新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四川省乐山市委组织部近年来致力于在科级干部选任中探索一套“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办法,针对大家普遍反映的科级干部选任“责权分化、管理虚化、监督弱化、活力退化”等“四化”问题,制定了《市级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试行)》《市级部门乡科级非领导职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乐山市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月报告制度》“2+1”选任制度,实行科级干部选任“层级管理+过程监督”新模式,着力为好干部成长成才提供优质土壤。

  科级干部选任中的“四化”问题

  科级干部作为基层干部队伍的中坚力量,是党政机关各项决策决议的主要执行者和落实者,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扮演着承上启下的重要角色。能否选好用好管好科级干部,直接关系到机关的工作效率,也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整体形象。然而,在科级干部选任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四化”。

  一是权责分化。市级部门科级干部任免权集中在市委组织部,任免审批流程“被拉长”,不利于部门按岗位需要及时配置干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事权和人权分离。二是管理虚化。市委组织部决定市级部门科级干部任免,无形中承担了对这些干部的管理职责,组织部由于精力有限管不了,部门因为权责不明不愿管,容易出现“两头放空”现象。三是监督弱化。集中审批市级部门科级干部任免的初衷是强化选人用人监督。然而审批主要依据是干部任免审批表,实则是对任免结果的认定,对上游选任环节质量难以把控,实质是放松了监督。同时,县(市、区)科级干部选任工作由于没有备案管理环节,实际上是监督缺失。四是活力退化。事权、人权相对分离使得市级部门加强干部选拔和管理监督的主动性不足,干部进步机会不多、成长渠道不宽、循环流动不畅,容易造成他们工作热情减退和素能上的缺陷。

  规范科级干部选任、管理和监督

  我们针对科级干部选任“四化”问题,着眼充分调动用人主体科学用人、规范管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目标,认真把握干部选任规律突出“四性”,着力在合理放权、规范用权、科学管理上创新举措求实效。

  突出管理权责一致性。干部工作只有真正落实权利与责任的统一,才能提高部门科学管人用人的自觉性。我们把市级部门科级干部任免,从过去由市委组织部审批回归到由各部门党组(党委)按管理权限审批,真正把任免权限下放到了部门。市级部门担负起对本部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日常管理和纪律监督等方面的权利和责任,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统一、权利和责任相一致,才是真正实现干部层级管理。

  突出竞争选拔规范性。竞争性选拔是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需要科学设计、系统实施,确保人岗相适、好中选优。我们切实规范了科级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办法。单位无合适人选或人选较少,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可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按照制定方案、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党委)讨论、公示、任用等程序选任干部。

  突出干部岗位流动性。干部岗位不应固定化,只有实现内部无障碍轮岗交流,才能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我们要求部门党组(党委)加大干部“纵向”和“横向”交流力度,通过轮岗交流和多岗锻炼,增强机关干部阅历和能力。“横向”推进单位内部综合口、业务口、执法口等科室干部的有序流动,“纵向”畅通市、县、乡三级机关干部交流。我们同时加大了重要岗位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规定竞争上岗应与管钱、管物、管人和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等重要岗位的干部轮岗交流相结合,在同一职位连续任满5年以上的,原则上进行轮岗交流。

  突出选任监督过程性。只有严格干部选任过程监督,才能有效堵塞干部选任制度执行中的漏洞,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我们严把选任事前报告,市级部门如有一次性变动科级领导干部人数超过规定比例的,或是属于有关事项应报告范围的,必须事前书面报批。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将科级干部任免信息、科级职数及配备等情况通过制度性的月报告反馈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定期开展干部选任工作情况分析,适时组织抽查并通报结果。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提醒,重大问题严格追究用人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和干部(人事)科(股)长的责任。

  强化制度执行提升选任质量

  我们把“2+1”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市委对县(市、区)委和市级部门的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通过经常性的调研检查和总结推动,保证制度执行力度,取得一定效果。

  从“用管分离”到“权责统一”,干部选任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实行干部层级管理,进一步明确了部门的干部管理权责,增强了部门规范用人、科学管人的自觉性。各部门努力结合自身实际,在识人、选人、用人、管人等环节不断畅通渠道、健全机制、形成常态。一些部门在民主推荐中实行自荐报名加上两推一述方式差额产生考察人选;在讨论环节通过个别酝酿和党组(党委)酝酿集体研究,党组(党委)书记末位表态方式确定考察对象;在干部考察中突出一线考察、日常考察和联合考察,试行新使用干部“试用期”制度等,以制度选人、以制度谋事,形成鲜明的用人导向,促进干部成长和事业发展的“双赢”。

  从“坐等机会”到“主动争取”,干部主动作为意识更加强烈。科级干部任免权限下放,各部门能够根据工作需要有节奏地“安排”干部选任工作,节省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规范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加大对重要岗位干部的轮岗交流,干部感到“进步”的机会多了,参与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更高了。

  从“事后纠错”到“事前、事中监督”,干部选任监督更加科学有效。实施科级干部选任事项事前报告和月报告制度,通过定期掌握研判情况,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强化了干部选任工作的宏观控制和日常监管,使干部选任工作监督重心从事后转变为事前、事中,从对选人用人的结果监督转变为有针对性的过程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月报告制度看似一次小小的技术创新,却有效遏制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了干部选任工作的公信度。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张富国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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