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邵阳市北塔区始终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牢固树立“环境立区”理念,大力开展“行政效能提升年”和“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有效推动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13年前三季度,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9.22亿元,同比增长11.1%;完成规模工业增加值15.15亿元,同比增长12.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5.35亿元,同比增长35.8%;实际利用内资21.98亿元,同比增长10.3%;按照市对区考核口径,完成财政收入12608万元,同比增长20.36%。
一、加强领导,多举措强化保障机制
环境代表一个地区形象,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是一个地方加快发展的最大品牌。为此,我们从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入手,在组织机构、受理网络、工作机制方面着力做到了“三个建立”。
一是建立了高规格的组织领导机构。我们坚持“政府创造环境、企业创造财富”的理念,推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分别由区委书记和区长任组长的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和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区直有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在区纪委、监察局设立办公室,加强了效能监察和投诉受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集中研究和解决疑难问题,为开展这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建立了广覆盖的投诉受理网络。以成立经济发展环境“110”为平台,区政务中心设立行政效能投诉受理窗口、区优化办开设民意直通车、各单位成立相应机构为支线,形成了自上而下、功能齐全、保障有力、覆盖全区、反应快速的行政效能监察和投诉受理网络。
三是建立了较完善的工作管理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经济发展环境责任追究制度》、《关于规范涉企检查行政执法行为的若干意见》,完善了《北塔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目标管理责任书》、《北塔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考核办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探索建立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管理制度,确立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行政效能监察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制度体系。
二、丰富载体,多层面服务企业发展
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环节。为此,我们不断丰富活动载体,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良服务。
一是深入实地走访企业。五月下旬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大维护”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巡回集中服务活动,确定了湘窖酒业、李文食品、康尔佳药业等16家有规模、有影响力、有代表性的企业做为联系点企业。活动期间,共召开座谈会16次,发放服务联系卡300余张,共收集到企业提出的困难38条,提出的建议36条,准确及时地了解了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实际困难,我们全力以赴加以解决,逐一得到了落实。
二是创建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区司法局成立了北塔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法律援助中心,聘请邵阳市刚正律师事务所律师7名,给予16家企业一对一的法律援助,消除了投资环境障碍,降低了投资者诉讼成本,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出台了《北塔区执法单位涉企检查管理办法》及《北塔区执法单位涉企检查备案通知》,对进入企业的检查,区优化办严格登记备案,核准后方可进行。未按时备案的,一经发现按涉企“四乱”查处,保护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区纪委监察局对公安、工商、城管等12个执法部门的涉企检查情况进行了3次督导性检查。
四是扎实开展测评活动。在全区6个乡办场全面开展了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促进基层站所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对全区41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开展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测评,测评实行“两评一考”模式,重点评议相关单位的服务、效率、廉政,群众评议出的问题集中梳理后分别向各单位反馈,责令整改,评议结果由区优化办予以通报,并列入各单位年终绩效考评,实行奖惩兑现。
五是全面推行服务企业新制度。推行了企业生产经营违规行为初次犯错告知免罚、同城一家检查、检查备案、重大行政处罚事项备案、收费公开公示等五项制度,有效的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减轻了企业负担。
三、畅通渠道,多方式受理群众投诉
畅通投诉渠道,是投诉受理工作的关键。今年以来,我们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为群众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投诉渠道。
一是开设行风“宣传栏”,化解各类共性投诉。在《北塔报》、《北塔手机报》上开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宣传专栏,全面宣传北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成效,并对区内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公示,通过来信回复、政策解说等形式,受理解决群众的共性投诉、咨询并进行公示,让群众广泛参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全年共开设专栏6期,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26起,解决了一些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是打造民意“直通车”,化解群众信访投诉。对群众信访办理坚持做到及时受理,及时赶到现场,及时回复。通过实行快速反应的分层办理机制,有效破解了信访投诉案件办理难题。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案件逐件进行登记梳理分类,一般信访案件由区优化办自行办理;牵涉到一些职能部门的行政乱作为信访案件,由区优化办以交办函的形式责令其主管单位限期办理;重大信访案件由区优化办与相关利害单位协调,采取联合形式进行办理。同时,对三种信访办理方式各自建立台账进行跟踪管理,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切实提高群众满意率。今年来,区优化办共受理各类投诉案件22件,其中自办件6件、交办件8件、联办件8件,查结率100%,满意率100%。
三是建立环境“监测点”,化解企业集中投诉。在全区企业中,选取了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信誉较好、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设立16个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在社会各界聘请10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采取联系座谈、企业走访、测评问卷等多种形式,对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对企业检查、收费、罚款及其他工作中,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测,并经常有针对性的深入企业和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调研,了解掌握经济发展环境中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4月初,在全区启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活动,对16家企业和10名监督员进行了公开授牌发证,向社会各界发放优化环境测评问卷500份,对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发放整改通知书26份。
四、突出重点,多角度实施效能监察
今年以来,我们着力抓好“四个围绕”,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一是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开展效能监察。紧紧围绕《行政许可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逐一反馈,责其整改,对有严重违纪行为的进行立案调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大力加强政务公开示范点和示范化窗口建设。加强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管理,加强对全区25个有网上政务服务单位的督查,行政审批办件100%上网运行和电子监察,今年共受理网上政务2050件、办理2027件,办件数在三区中领先。全面清理全区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梳理出18个部门的行政许可项目77项。
二是围绕专项工作部署开展效能监察。把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放在突出位置,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重要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深入开展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厉行节约、治理“小金库”、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房屋拆迁超期安置遗留问题等专项督查,促进了区委、区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切实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和扩内需、促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规范了各类资金、物资的使用;突出问责问廉问效,向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派出督查组,全程跟踪监督,严格行政问责,确保了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查处行政违纪案件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分别向有关责任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2份,通报批评2份,提出整改意见7条。
三是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效能监察。紧紧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效能监察,重视信访举报和舆情分析,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督促有关方面妥善处理土地征用、拆迁安置、企业改制、劳资纠纷、涉法涉诉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失职渎职、刁难拖延、推诿拖拉、态度粗暴等干扰阻碍经济发展的行为,有效地改善了我区的经济发展环境。
四是围绕机关作风建设开展效能监察。出台《关于作风建设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因公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的通知》等一批规章制度,突出明查暗访、强调制度执行、抓好关键人、关键事和关键岗位,进一步完善开门办公制、指纹考勤制,实行干部一线服务、信访一线接待、项目一线推进、措施一线落实、成果一线检验的“一线工作法”,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的行为。同时,从纪委、监察局、组织、宣传、督查等单位抽调人员专门成立作风督查组,按照“督细、督实、督严、督透”的要求,对作风建设进行全方位、经常化的明查暗访,做好检查、曝光、整改三个步骤的工作,坚持检查不留空白、曝光不留情面、整改不留余地。今年共开展作风督查23次,编发督查通报12期,对8名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干部职工作出了免职或待岗处理,有力的促进了机关工作作风转变,提高了政府服务效率。
五、严查重处,多部门治理发展环境
严查重处,保持高压态势,是促进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的根本所在。今年以来,我区多部门联动,着力治理发展环境,成效非常明显。
一方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今年5月,我们出台了《北塔区优化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开展了“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环境专项整治”大行动,由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组织精干力量,每个单位负责两个乡办场,对所有重点项目建设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打击阻工闹事、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偷抢建设物资等违法行为,惩治各类违法行为34起,刑事拘留18人,行政拘留23人、行政警告8人。
另一方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决定措施不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在查办案件上做到“三必查”,即上级交办案件必查、群众反映大的案件必查、影响重点项目环境案件必查。今年共受理和查处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坏经济发展环境案件26起,处理人员41人,结案率达100%。比如,查处了田江乡邓家村支部书记尹龙云、村长谢文志敲诈勒紧案,查处了谢跃平等人在上城公馆项目工地阻工闹事案,查处了孙靠生等人在中恺钢化玻璃项目阻工闹事案,查处了喻和鸣在九盛食品有限公司工地阻工闹事案,严惩了违法违纪行为,达到了查处一案、惩处一人、教育一方的目的。
(作者系中共北塔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来源:红网
作者:王俊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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