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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科技企业走出去的技术金融战略
2013-11-19 11:26:25 字号:

  让企业走出国门,是中国政府的重大国家战略。华为与中兴代表着一种新现象:我们的“巨鲸”级高科技企业正在走出国门。“走出去”是中国经济力量增长的自然延伸,也是必然的选择。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和中国复旦大学的联合研究发现,中国已经跃居新兴对外直接投资大国。《2011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显示,2011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排名世界第六。后金融危机时代,全球经济力量对比发生变化,给中国带来进一步全球化的机会。全球金融危机尘埃未定,在西方经济和管理学界以及企业界,人们在普遍谈论后危机时代的所谓“新常态”,即消费者的支出会减少,经济增长速度将明显放慢,必须警惕这在某种程度上进一步加剧了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不确定性。

  组成集团式跨国公司是中国高科技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操作路径之一。随着后危机时代“新常态”的深化,新一轮的国际化扩张和大量并购活动将更加迅猛。对于跨国公司来说,通过资本集中能够实现转向高利润产业和更有前途国家的多样性发展、控制多余的竞争性生产能力,这也是高科技企业增加国际份额的一种手段。根据F 莫兰的定义,集团式跨国公司是由一个母公司(一般称为集团的股权公司)和多个在它控制之下的子公司组成的一个整体。因此母公司首先是个金融决策中心,而在它控制之下的公司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过是一些开发公司。而且母公司的主要作用在于,根据投入资本的收益情况不断用它掌握的金融持股进行套利活动。正是由于母公司的这种套利职能,使集团式跨国公司具有了金融资本特征。

  技术金融战略是中国高科技企业全球化发展的重要方向。高科技企业自身特点决定其国际化道路必须有别于传统企业,更多体现为“以公司的无形资产和人力资本为基础的国际化形式”。实施技术金融战略,表明企业走出去的竞争成长能力是建立在某种技术诀窍的限定和研究开发活动上,也标志着企业完成由传统的国外直接生产活动向提供服务的转型,核心价值在于企业能够使其中某一方面比较优势在所有能够运用其技术能力的部门中实现增值。进一步来说,技术金融战略较传统战略有如下突破:一是打破原有部门功能局限,以全新方式实现多元化经营;二是企业新增长点来自操作交叉性业务创新地带;三是企业必须要根据需要与不同国家、不同领域的运作者进行结合,如高科技企业与工程公司、国际银行、跨国投资机构等合作。更具实践价值的是,实现上述技术金融战略必须更加重视其三个战略支点建设与维护。

  一是不断建设和维护国内大本营支点。高科技公司组建集团式跨国公司之前,一律先要在国内把自己构建成大公司。这里的“大”要求跨国公司一定是产生于不同程度长期和复杂的资本集聚和集中过程,且在走出国门之前已经开始多元化发展并具备相当实力。高科技公司即使走出去了,其根还在国内,必须重视国内基础实力和存在的弱点建设与维护,积极强化原籍国给予的帮助。同时,走出去前就基本完成国际股权公司的法律过程。如选择香港、伦敦、纽约等地上市。

  二是完成和强化中间产品收购支点。任何一个跨国经营公司都要在全球范围组织采购,中间产品收购的实际程度对主业生产有着战略意义。对高科技企业来说,一方面是原材料收购,一般是在经济合作组织国家外部,必须拥有第三世界国家和地区的稳固供应基地。另一方面,科学和技术中间产品收购,一般是在经合组织国家内部。鉴于高科技企业自身特殊性,加上科学与技术日益互相渗透,使得中间产品的辨认日益复杂。为此,必须持续强化以下路径:通过“技术合作协议”或采取自上而下的纵向合并将尽可能大空间的中间产品收购下来,成为自身研发的补充和集团长久研发的储备。

  三是巩固和开拓市场支点。美、日、德三极地带形成的大型洲际联合体、各种单一或共同体市场,构成了供应一体化的地缘政治框架。中国在国际产业分工基础上,应从生产工具的专业化程度、工资成本、劳动立法和资本税收体制等找到市场开拓的切入点。更一般意义说,中国高科技企业走出去的实际竞争成长能力,将取决于它在美、日、德三极地带的市场占有率。

  当然,中国能否持续保持竞争力才是中国高科技企业走出去的根本动力源泉。为了让中国的竞争力继续提升,中国必须实现诸如在科技管理体系的完善度、企业经营的精细度和科技创新环境等方面巨大变革。此外,在全球化的国际环境中,我们需要加快形成“与时俱进”的外交理念,加快培育强有力的民营跨国公司,加快集聚高度国际观的高端人力资源。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图书馆)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杜敏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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