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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闻天在实行党的集体领导方面的探索
2013-11-04 10:28:12 字号:

  1935年2月7日,根据遵义会议决定,政治局常委分工,由“洛甫同志(张闻天)代替博古同志负总的责任”,主持党中央工作。党的六届六中全会后,张闻天逐步将总书记工作移交给毛泽东,实际主持中央领导工作近四年。在此期间,他与毛泽东彼此尊重,密切合作(史称“洛、毛合作时期”),领导党和革命事业从失败走向胜利,在党的集体领导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创建并形成了民主集中制领导制度,对党实现科学领导做出了贡献。

  坚持实行党的集体领导的主要做法与经验

  主要领导者以身作则,自觉将自己置身于领导集体之中。突出表现为,为了顾全大局,在遵义会议后、张国焘搞分裂时和六届六中全会上,张闻天三次主动提出让出总书记职位。张后来在《反省笔记》中说:“六中全会期间我虽未把总书记一职让掉,但我的方针还是把工作逐渐转移,而不是把持不放。自王明同志留延安工作后,我即把政治局会议地点移到杨家岭毛泽东同志的住处开,我只在形式上当主席,一切重大问题均由毛主席决定。”这充分展现了他以党的事业为重,淡泊名利、不恋权位的高尚品德,以及高度的民主意识和集体领导意识。对此,毛泽东曾多次称赞说:洛甫这人很民主,不争权。张闻天虽身居领袖地位,但从不以领袖自居,始终自觉将自己置身于领导集体之中,坚决执行集体的决定,模范遵守制度规则和纪律,凸显和维护领导集体的权威。

  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解决领导集体的重大意见分歧。主要表现有三次。第一次发生于1935年3月,一军团林彪、聂荣臻于 10日凌晨致电军委,建议攻打打鼓新场。当日,张闻天在鸭溪主持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讨论此事。双方激烈争论。最后,只有毛泽东坚持认为不能打。会议便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做出了攻打打鼓新场的决定,并撤销了毛刚担任7天的前敌司令部政委职务。

  散会后,毛泽东放心不下,连夜提着马灯去找周恩来(遵义会议后常委分工,周仍是军事指挥上下最后决心的负责者),详陈敌我现状,阐述攻打打鼓新场的危险,要他晚一点下发攻击令。周接受了毛的意见。翌日一早,张于芶坝再次主持召开会议讨论此事。毛和周用事实说服了大家。于是,中革军委即又发出《关于我军不进攻新场的指令》。在短短两天之内,中央领导集体按照多数决策原则,做出了两个截然相反的决定,充分体现了当时党内的民主氛围。

  第二次严重分歧发生于1935年6月,红一、四方面军会师后,对红军发展战略方针产生了严重分歧。张闻天多次主持召开党中央领导集体会议,对张国焘顽固坚持南下方针和分裂党的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坚持会议讨论和多数决定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因此,与张国焘错误斗争的胜利,也是党中央集体领导的胜利。

  第三次严重分歧发生于1936年10月后,由于日寇侵占华北,诱发国际国内形势发生剧烈变化,促使党内各种矛盾的产生和加剧。如,西安事变爆发时,在13日召开的政治局常委扩大会上,与会者意见明显不尽一致;1937年5—6月,中共中央在延安召开白区工作会议,刘少奇的报告引起与会者的激烈争论;特别是1937年11月,王明从苏联回国后,以共产国际“钦差大臣”的身份,批评此前中央确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面对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张闻天与毛泽东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坚持召开政治局会议或扩大会议进行讨论,按照多数决策原则,正确妥善地作出处理,战胜了王明的右倾投降主义的错误,使全党空前团结统一,迅速发展壮大。

  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并不断完善党的集体领导制度。主要表现是改变会议和领导方式。如,长征中的两河口政治局会议,由负责军事的周恩来代表军委作报告和结论;西安事变,由负责统战工作的毛泽东作报告和结论;召开白区工作会议,由刘少奇作报告。会上,他同大家一样讨论发言,必要时做简短的总结发言。对外发电报,力避单独署名,尽量同其他领导人联名。时时处处突出维护领导集体的权威,避免和反对凸显个人作用。党的历史资料显示,这期间,中央集体决策之多和联名电报之多,在中共党史上空前绝后。

  改进完善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攻打打鼓新场的战斗风波后,张闻天更加体会到毛泽东军事指挥的高明,认识到军事指挥需要高度集权。于是主持召开芶坝中央政治局会议,将毛泽东提议成立新的军事指挥机构的建议交付讨论,会议决定成立周恩来为团长,毛泽东、王稼祥为成员的新“三人团”,全权负责指挥军事;1935年11月,主持召开下寺湾政治局会议,提请会议讨论通过,成立由毛泽东任主席,周恩来、彭德怀任副主席的新中央军委(名义称西北军委);1937年 8月,主持召开洛川政治局会议,改组成立了毛泽东任主席,朱德、周恩来任副主席的中央军委,毛至此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军最高统帅。对于发挥个人才能与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张闻天在下寺湾政治局会议时强调:“大的战略问题,军委向中央提出讨论,至于战斗指挥问题,可由他们全权决定。”这样,就从领导制度上克服了民主讨论和多数决策原则不适宜战场指挥的问题,既为杰出人才提供了发挥其才能的空间和舞台,又完善加强了党的集体领导,形成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

  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形成的显著标志

  1938年9—11月,党中央于延安召开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10月15日,张闻天在《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党的组织问题》报告中提出:“党的纪律内容即是: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团体;全党服从中央。”11月6日,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等文件。对各级党委权力的形成与行使,以及领导成员与领导集体、领导成员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置,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首次在党的规则中提出:“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党的一切工作由党中央集中领导,是党在组织上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各级党的委员会的委员必须无条件的执行,成为一切党员与干部的模范。”显然,这是党中央对张闻天总结的四个服从的充分肯定,也成为党的民主集中制领导制度形成的显著标志。

  历史经验的教益与启示

  党的领导是党委集体的领导。周恩来曾明确说:“党的领导不是党员个人领导。党是一个集体,是有组织的。党的领导是组织领导,不是个人领导。”这就是说,任何个人都是党组织实现党的任务的工具,而绝不可将党组织和领导集体作为个人为所欲为的工具。

  少数服从多数是实行党委集体领导的最根本途径和标志。从制度上说,它是党的组织纪律的核心内容,是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基础和前提。从实践上看,它是解决党内矛盾分歧,凝聚智慧力量,战胜艰难险阻,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原则和方法。

  坚持实行党的集体领导,主要领导者的民主意识至关重要。主要领导者民主意识强,没有制度可以创建制度,并模范地贯彻执行制度。反之,即使有制度也会废弃它、践踏它。张闻天始终认为:民主是方法,更是制度和目标。

  正确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政治局实行集中集体领导,常委各自分工负责。前者凝聚的是整体利益和智慧;后者彰显的是个人能力和责任。分工负责,即个人对集体和集体决策的负责,绝非个人对集体决定的否决。两者权责清晰明确,相互弥补,相得益彰。制度缺陷通过完善制度予以弥补,绝不因其缺陷而背弃和践踏制度。

  主要领导者胸襟开阔,是实行党的集体领导制度的重要保证。对持有不同意见的同志,采取平等讨论、说服协商的方式,以理服人;对于犯错误的同志,实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对自己是虚怀若谷,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认真检讨。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韩光宇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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