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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提高到时代新水平
2013-09-16 14:10:19 字号:

  民主是时代的潮流。群众路线如何与我们正在建设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结合起来,这是一个新课题。

  过去,在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中,贯彻群众路线的一个基本方法,就是广泛发动群众,大搞群众运动。随着历史的前进,搞这样的群众运动的客观条件和客观需要,早已不存在了。在“左”的年代,用放手发动群众的方式,搞人为的阶级斗争,用大办的方式搞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证明,不但不成功,而且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群众对此也早就没有兴趣了。其实,那也不是真正的群众路线。那种用运动群众的方式搞群众运动,实际上是把人民群众作为贯彻领导者主观主义意图的工具。

  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民主越来越发展的条件下,就是要把群众路线与民主政治结合起来。这里,需要搞清楚“群众路线”与“民主政治”这两个概念的联系与区别。

  群众路线,这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强调要尊重群众,听取群众意见,依靠群众的力量,体现了民主精神,与民主政治是一致的。但群众路线与民主政治二者角度不同,内涵也有所不同。

  群众路线是从领导角度讲的。实行群众路线是以领导者为主体,基本上是领导活动。我们来解析一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公式。这个公式有三个环节:一是“从群众中来”,就是领导者采取各种方式,听取了解群众的呼声、意见、要求和建议;二是将群众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即作出决策;三是“到群众中去”,就是领导者将决策宣传群众,发动群众,贯彻下去。这个公式的“来、化、去”三个环节,都是以领导者为主体,群众则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这是群众路线与民主政治一个重要的不同之处。如果领导者的思想路线比较正确,而领导水平和决策能力又比较强,就比较能够体察民情,听取群众的意见,再加上领导机关的民主集中制执行得比较好这个条件,就可以作出比较正确的决策,得到群众的理解。这就是说,在上述三个环节都比较正常的条件下,群众路线就能贯彻得好。如果上述三个环节中的某一环节不正常,群众路线的贯彻就会受到损害。特别是第二个环节,即“化”的环节,如果出了问题,就会出现决策失误的严重情况。群众路线的上述三个环节都以领导者为主体,群众或者处于被动地位,或者被排除在外(特别是决策),主要的问题是,没有一种有效的机制使群众参与其中。过去,在群众路线的名义和形式下,不止一次地出现决策失误,运动群众,强迫命令等问题,原因当然比较复杂,但很有必要从群众路线本身作些反思。

  民主政治则是在党领导下由人民当家作主。在民主政治下,人民或者通过自己的代表,或者直接行使管理国家,管理社会,管理基层事务的权力,包括制定法律法规,作出决策,对领导者实行监督。邓小平说:“党的工作的核心,是支持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整个国家是这样,各级党的组织也是这样。”人民是在党的领导和支持下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的。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过程,也是党贯彻群众路线的过程。把贯彻群众路线与实行民主政治相结合,在群众路线的“来”“化”“去”的三个环节实施中,尤其是在“化”的环节,即作出决策的过程中,人民就都可以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其中。上述群众路线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恰恰可以在健全的民主政治生活中得到解决。群众路线与民主政治相结合的这种优点,正在我国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显示出来。

  召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在党的领导下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基本形式,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贯彻群众路线的极为重要的机会和方式。在人民代表大会上,人民代表广泛、全面、深入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这对党的领导来说,是“从群众中来”的极好办法;党的某些重要决策,重要的人事任免建议,都依法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决议,这就可使党的决策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科学;党的决议,党的决策建议,党的决策意图,经过人民代表大会的审议,有的成了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有的就变成了国家意志(如法律法规),这就能得到更有力的贯彻。

  以上就人民代表大会说明群众路线与民主政治的结合,其实, 这种结合的途径和方式是很多的。在今天,我们既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又要坚定地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要把二者很好地结合起来。在发展民主政治的基础上贯彻群众路线,用完善的民主制度来规范和提升群众路线,这是时代的要求,是把群众路线提高到时代新水平的关键问题。

  群众观点的确立,群众路线的掌握,不是仅仅靠书本,而是要在唯物史观指引下,在长期做群众工作的实践中学习体会。老一辈革命者都有在艰苦的斗争中长期与群众同甘共苦、共命运的经历。正是在这样的磨炼中,他们了解了群众,与群众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与群众形成了鱼水般的亲密关系,也学会了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现在一些年轻领导干部,文化层次高,知识面广,有许多优点和长处,但他们中一些人缺乏与群众同甘共苦的经历,对人民群众缺少深入的了解, 不善于做群众工作,不懂得群众路线,在思想认识上和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有些领导干部热衷于表现和突出自己。一位省委书记曾经尖锐地批评该省成就展览会搞“三突出”。所谓“三突出”指“突出领导,突出会议,突出大楼”,其实,主要是突出领导。这位省委书记从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从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的高度,批评了这种现象。省委书记指出的现象,不只是反映在展览会上,也不是哪一个地方的问题,而是相当普遍地存在。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一些人对个人与人民群众关系的认识,与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相去甚远,与社会主义民主也是格格不入的。看来,对我们的干部进行这方面的教育,是很有必要的。

  二是有些领导干部不尊重民主原则。比如说,人民代表大会是党组织领导人倾听群众意见,检验党的决定、决策意图的极好机会。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会议上,中央领导人到各代表团参加会议,总是诚恳地说,请代表们多讲,请委员们多讲。他们认真地听取代表和委员们的发言,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商大计,体现了群众路线与民主政治的结合。可是有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在这种场合总是以“普通代表”的身份在发指示,使人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有些重要事项应依法由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有些领导干部要由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这既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也是使党的决定和意图经受群众的检验。可是,我们有的人却把这一过程简单地看作是一个程序,实际上是看作是履行手续。在他们心目中,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甚至否决,是不可想象的。这是人们把人大说成是“橡皮图章”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些年来,一些地方出现决策失误,用人失当,甚至提拔重用了劣迹已在群众中暴露的腐败分子,造成很大损失和恶劣影响,教训很深刻。如果认真地走群众路线,特别是依法由人大认真审议,有些失误不是不可避免的。

  节选自《群众路线大家谈》(华文出版社2013年5月版)一书。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沈宝祥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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