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工作机制,优化金融生态行政环境
一是健全领导机制。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为组长,政府办主任、人民银行行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金融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政府金融办,负责统筹协调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制定出台一系列文件,与各职能部门、金融部门签订金融生态建设责任状,严格责任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健全激励机制。通过信贷投入奖励等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信贷投入。三是健全协作机制。定期举办政银企座谈会,及时向金融机构通报产业发展规划和结构调整重点,推荐优质信贷项目,了解金融政策及变化,促进金融信贷资金与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企业的有效对接。两年来,通过政银企座谈会这个平台,成功对接银企合作项目13个,落实贷款逾4亿元。
二、推进诚信创建,优化金融生态信用环境
一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诚信新晃创建活动,针对不同群体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讲解金融知识,宣传金融方针政策,弘扬诚信文化,增强诚信意识。深入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社区、信用商户(农户)评选活动,推行“信用百分制”,按照履约情况、贷款用途、经济实力、信用社股金、业务往来等记分,根据信用评级情况给予贷款授信,对信用企业和信用农户在发展生产上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信用社区在就业创业等方面予以政策扶持和倾斜。二是严厉打击逃废债务行为。企业破产、改制,注重保护银行债权,有效防止企业借破产、改制名义逃废银行债务。建立金融机构黑名单同业共享信息库和逃废债同业联合制裁制度,对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和自然人进行联合依法制裁。政法、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采取“集中约谈、内部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停岗、停薪”等措施强力清收清欠,严厉打击公职人员骗贷、恶意逃废债务等违法行为。2012年,全县累计清收回各项不良贷款3612万元,其中收回国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341.5万元,信用卡违约透支12万元。三是强化金融行业监管。实行公职人员信用报告制度,下发《关于对国家公职人员实行信用报告制度的通知》(晃办[2012]7号文件),开展“干部诚信承诺”和诚信企业评比活动,将诚信新晃建设引向了深入。建立了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方案》,明确各乡镇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属地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定期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打击非法集资的高压态势,促进金融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改革创新,优化金融生态服务环境
一是积极培育新型金融机构。积极推进农村信用联社改革,采取切实措施帮助其化解历史包袱、完成增资扩股、强化不良贷款清收等工作,加快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增强其经营实力和支农服务能力。同时强化政策引导,比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通过土地使用、奖励、税费优惠大力吸引各类金融机构来县内入驻和设点布局,丰富和完善县内金融服务体系和组织架构。正在筹建金泰源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增强金融市场活力。二是健全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网络。全力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示范县创建,2010年被人行长沙中心支行授予“湖南省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示范县”称号,为全省六个示范县之一;率先在全市启动支付结算村村通试点,全面完成296个自然村寨356台POS机的安装,装机率120.3%,受益16万余人,实现行政村金融服务全覆盖;投入50余万元,恢复茶坪、晏家农信社,彻底消除零金融机构乡镇;入列全省支付结算村村通试点县。三是推进信贷模式与产品创新。创新推出“银行+公司+农户”模式、“银行+种养大户”、“银行+信用村(组)+农户”、“银行+特色项目+农户”等信贷营销模式,根据企业和农户的利益差比和承受能力,以龙头企业担保、农户联保等方式审核发放涉农贷款,既保证了贷款的有效投入,又降低了贷款潜在风险。同时,大力推进质权抵押贷款方式创新,不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缓解企业贷款抵押难问题。
来源:红网
作者:中共新晃县委政研室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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