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湖南省湘西雪峰山脉北麓的溆浦县,下辖43个乡镇、653个行政村,总人口达90余万人。由于大多数村与县城、乡镇所在地相距较远,加上交通的不便,因此给广大群众进城入乡办事带来了一定影响。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各种惠农项目的增多,加之群众对办事程序的不甚了解以及所带相关证件的准备不足,造成了群众进城入乡“办事难、难办事”和“多头跑”等现象。为彻底改变这一现状,溆浦县于2011年开始先后在观音阁镇22个村探索推行了“村民事务全程代办制”,在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随后在全县进行了全面的推行效果明显。据统计,自推行村民事务全程代办制以来,全县1847名代办员共为群众代办事项4万余件,办结率98%,直接为群众节省开支330多万元,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
一、主要做法
落实办公经费,组建工作队伍,解决了群众有事找谁办的问题。为打破长期以来村级办事需要群众到县、乡来回跑办的现状,县委决定按照“一乡(镇)一中心、一村一代办室”的标准,给每个乡镇拨付3—5万元资金,专门用于建立乡镇代办中心和村级代办室,并从乡镇“一办六中心”、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选用一些责任心强、工作热情高的人作为村民事务代办员。
明确服务内容,建立工作网络,解决群众办事准备什么的问题。根据农村工作实际,对村民需要代办的事项进行梳理归类,重点分为计划生育证办理、林木采伐证办理、建房用地审批、出生人口上户、户口迁移、信访调纠、低保申请、社会救助、劳动保障、惠农资金等15类服务项目,通过采取坐阵服务代理办事、电话预约上门领事、主动下访入户谈事的“三制”服务模式,全面推进了村民事务代办制在农村基层的落实。
严格工作程序,规范服务行为,解决了群众办事如何办的问题。对于审查通过的事项专门指派相关代办员全程负责代办,特别是对群众特殊的诉求,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要事快办,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办结的事项,及时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二、取得实效
化解了群众实际困难,提高了群众的幸福指数。乡镇代办中心和村级代办室的建立及时回应了群众诉求,现在在溆浦只要群众有合理诉求,村干部都会主动帮助解决,不能代办解决的也会向群众作出合理解释。能够代办的事情,只要当事人把相关的证照(件)与资料准备齐全,交到联系村代办员的手中后,就可以在承诺期限内“坐等”办理结果。
提升了党员干部的素质,树立了良好形象。推进村民事务全程代办制,拉近了干群之间彼此距离,使群众对我们干部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使党员干部的工作活力和激情得到了进一步激发,让党员干部的地位和作用在为群众办实事中得到进一步彰显。同时,通过这种形式和载体也给乡镇党员干部一个展示自身能力与才华的舞台。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不断提高,乡村干部通过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接通了地气、练就了本能、提高了为民办事与服务的水平。
进一步改善了民生,畅通了诉求反映渠道。通过全面推行村民事务全程代办制,实现了党员干部与群众“零距离”接触,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如今只要群众有困难主动向村干部(代办员)求助咨询,村干部(代办员)都会认真耐心地倾听,都会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群众的诉求得到满意答复与解决。可以说这项惠民政策,既畅通了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又稳住了农村基层群众的心,因此群众也亲切地把这支代办员队伍称之为“惠民110”。
三、感受与体会
“村民事务代办制”是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途径。“村民事务代办制”的推行,正是抓住了我们农村社会管理当中的薄弱环节,它是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探索加强社会管理的有益尝试。推行“村民事务代办制”,从搭建服务平台、完善服务内容、创新方式方法等方面入手,努力探索农村工作新机制,积极构建服务群众的新载体,通过“村民事务代办”这一途径,形成了乡村联动的一站式便民服务网络,让干部在参与社会管理中,不断提高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能力和服务水平,也让干部凭借真感情、真本领,获得群众的真正支持与充分肯定。
“村民事务代办制”是改善干群关系与加强沟通的连心桥。在当前形势下干群之间建立起来的理解与信任比黄金要珍贵。有了群众的理解与信任,就有了化解我们当前农村困难与矛盾的前提和基础。“村民事务代办制”的推行,让干部有了更多的机会接触群众,服务于群众。反之亦然,群众利用这个桥梁与纽带更多地对我们广大干部的工作与生活增加了解,促进了互信。况且代办制的推行,采取集中办公,集中替群众义务办事这一服务形式,明显提高了我们社会公共服务部门的办事效率,最终改变的是我们党和政府及干部的形象。
“村民事务代办制”是新时期破解“三农”问题的有力抓手。“村民事务代办制”把为群众服务的“窗口”前移至群众身边,“代办员”义务为群众服务,而且不收取当事人任何费用,让群众不出村就可以把所要办理的事务交办好,有效地解决了农村群众办事多花钱、花冤枉钱,不明白办事程序而多跑冤枉路的现实问题。值得肯定的是这项制度的实施,最关键的一点就是通过村民事务代办这一有力抓手,真正降低了老百姓进城入乡的办事成本,实现了社会公共服务向“三农”覆盖,切实保障了农民的基本权益,让广大农民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实实在在的享受到和谐发展的改革成果。
(作者系中共溆浦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来源:红网
作者:姚亚东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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