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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纪委书记:“越反越腐败”论断简单轻率
2013-07-02 14:49:46 字号:

  以“恶”对事 以善对人

  ——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答《廉政周刊》记者问

  

 

  现在,社会上对反腐败斗争形势存在这样那样的看法,特别是信息网络十分发达的当今,披露的少数党员干部的作风和腐败问题,使一些人对腐败的严重程度愈发担忧。究竟如何正确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呢?这不仅仅是一个工作评估的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也是我们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和前提。正确认识和评估当前反腐倡廉的形势,有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反腐倡廉建设大局、明确努力方向、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近日,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就此话题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辩证思维看形势

  廉政周刊:对于反腐倡廉建设形势,社会上有不少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既有人过高估计成绩,存在盲目乐观倾向;也有人过分夸大腐败问题的严重程度,存在悲观失望情绪。我们到底用什么样的方法、用什么样的角度去看呢?

  尹晋华:判断反腐败形势,需要一个科学的观察方法和角度,通过辩证思维进行研判。

  首先,要有评价标准。一是腐败概念不能泛化,二是评价标准不能理想化。反腐败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必须与全局工作相互协调、整体推进。工作标准的定位应该放在“适应”上,看它是否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否通过反腐败保持了社会的稳定,是否为改革开放创造了较好的条件。同时,还要把握一个基本估价,即党风的主流是好的,党员干部的绝大多数是好的,腐败分子毕竟是极少数。

  其次,要历史地看。近年来,一些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率仍然在上升。由此,有些同志感叹世风日下、今不如昔。我们不妨作一个假设,把今天的案发率移到20世纪50年代会怎么样?后果当然不堪设想,但今天社会是稳定的,经济是发展的。这说明我们不能以计划经济时代的案发率作为参照物,也不能离开历史背景简单地与20世纪50年代进行对比。

  还有,要多视角地看。对反腐败形势要多视角、全方位地观察。既要看到腐败现象的严重性,又要看到反腐败工作的良好走势;既要看到危险性,又要看到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为反腐败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既要增强紧迫感,又要看到反腐败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

  最后,要客观地看。腐败案件不同于刑事案件,前者是隐性的,后者是显性的。我们只能统计每年查处了多少腐败案件,却无法统计每年发生了多少腐败问题。因此,在看到查处成果的同时,也要注意另一种倾向:纪检监察机关下力气越大,查处的案件就越多,媒体公布的数量也会增多。由此,有人推断“越反越腐败”,这种论断是简单轻率的。

  廉政周刊:您强调要用辩证的思维,用全面的、历史的、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在具体分析研究反腐败斗争形势时,我们应该如何把握?

  尹晋华:这里,我们要讲三句话:

  第一句,反腐败成绩必须肯定。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方面,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64万多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万多人。就河南而言,2007年11月至2013年5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8068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7818人,其中市厅级干部137人,平均每年25人。经过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一样,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第二句,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知道,我国现阶段的反腐败斗争是在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下,在国内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腐败行为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一把手”腐败问题仍然严重,一些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呈现出蚁贪与虎贪并存、个案与窝案交织、贪财与贪色共生、炫腐与藏腐同在的特征。二是违纪违法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新兴经济领域案件和利用高新技术手段作案有所增加,监督机制和预防腐败手段还不健全,揭露和查处难度加大。三是党员干部作风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脱离群众问题不仅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存在,在基层单位和基层干部中同样尖锐。四是一些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要求不严,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超标准住房、从事营利性活动等问题屡禁不止,利用职权影响,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问题突出等等。五是腐败问题与多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治理难度不断加大。互联网快速发展拓宽了社会参与反腐倡廉的渠道,网络上出现的“表哥、房叔、房妹”事件,更是一度将网络反腐推上了风口浪尖,但如何积极回应和妥善处置又成为一个新课题。

  对取得的成绩和突出的问题,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一看成绩就飘飘然、一看问题就茫茫然,防止走两个极端。

  第三句,必胜信心必须坚定。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步入健康有序发展的轨道。相比以往,我们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拥有更多的有利条件,坚定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信心。在这方面,我们有五个优势,一是我们有坚强领导;二是我们有制度优势;三是我们有优秀队伍;四是我们有群众参与;五是我们有经验积累。

  综合分析找原因

  廉政周刊:关于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有多种分析。您怎样看呢?

  尹晋华:腐败现象的产生是有着复杂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古今中外普遍存在的世界性难题,产生腐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必须从体制机制、思想观念和文化习俗等综合起来分析。我想重点讲讲历史文化、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原因。

  一是腐朽文化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各种腐朽文化带有历史的惯性,不可能随着社会制度的更替而自然退出历史舞台。有的信奉“父尊子显、夫荣妻贵”的宗法观念;有的信奉“千里来做官,为了吃和穿”的处世哲学;有的追求“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特权思想;有的效仿“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福荫观念;有的迷恋西方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生活方式,等等。这种腐朽文化不同程度地反映在我们的现实社会乃至领导干部的头脑中,是产生消极腐败现象的重要的思想根源。

  二是官场恶习效仿。当前,跑送、贪占、奢靡之风在干部中滋生蔓延,互相传染,败坏了党的形象,毒化了社会风气。有的干部热衷厚黑学、官经,对此不仅不抵制,反而见怪不怪,甚至盲目效仿。有的效法跑送之道,有的效法贪占之欲,有的效法奢靡之风,这种恶俗像毒瘤一样侵蚀着党的肌体,败坏了党风、损害了政风、带坏了民风。

  三是时势境遇误判。有的干部之所以犯错误,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因为头脑不清、方向不明而误判时势境遇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有的人一方面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一方面又觉得“不捞吃亏”,甚至存在羡腐心态;有的人误认为“腐败越反越多,法不责众,反腐败是隔墙撂砖头,砸到谁谁倒霉”,这些均是对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曲解、对纪律的抵触和对形势的误判。

  四是补偿心理作祟。当下,不少领导干部存在的补偿心理是导致其走向腐败的重要诱因。有的干部工作上有一定成绩却仕途受挫或晋升无望想“补偿”;有的认为劳苦功高,奉献与报酬不对称想“补偿”;有的干部参照错位,和大款比、和老板比,产生心理落差想“补偿”;有的临近退休,为晚年留条“后路”想“补偿”。补偿心理源于心态的失衡,渐渐产生“政治损失经济补”、“堤外损失堤内补”、“仕途损失金钱补”以及“冒险一阵子、享受一辈子”的想法,大搞权钱交易,由此跌倒的领导干部不在少数,教训十分深刻。

  五是人情关系烦扰。一个人一旦走上领导岗位,手中握有权力,各路亲戚朋友便会蜂拥而来。有些领导干部把人情看得高于原则,把关系看得重于事业,拉拉扯扯、亲亲疏疏,吹嘘揽事、投桃报李,使一些地方裙带风、说情风、吃喝风、送礼风盛行,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风气。这种现象于公于私十分有害,领导干部考虑烦事的时间多了,考虑工作时间就少了;你托别人的事情多了,别人找你的事情也就多了;招揽烦事的次数多了,违背原则的几率也就高了。一旦露出马脚、东窗事发,必然落得“炒豆大家吃,黑锅一人背”的凄惨下场。

  六是侥幸念想萌生。综观落马贪官的堕落轨迹,不难发现,因侥幸心理作怪而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的,几乎成为贪官堕落的“定律”。有的人玩弄技巧、自恃高明,殊不知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有的人自认为行贿受贿是单线联系、私下交易,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有的人自以为下面有人扛、上面有人保,殊不知风起于青萍、祸积于忽微。那些受贿贪占的钱财就是“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引爆的可能,从河南省查处的案件看,十年后出事的大有人在,只要你“伸手”,迟早是要算总账的。

  七是私心私欲膨胀。我们是唯物主义者,不否认个人私利的存在,但这种私心私欲超越了度,跨出了界,必然会堕入利己主义的泥沼。私心私欲往往是一个人走向腐败堕落的起点,一旦恶性膨胀,必然导致罔顾群众利益、规避合法程序、违反组织原则、触犯党纪政纪;必然导致暗箱操作、鱼肉百姓、弄权渎职、卖官鬻爵。

  总之,腐败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解决腐败问题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我们必须用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和创新思维,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乘势而上求突破

  廉政周刊:党的十八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您能和读者交流一下您的心得吗?

  尹晋华:党的十八大关于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和新举措,可以概括为:“坚持一条道路”、“把握一条主线”、“实现一个目标”、“加强三大建设”。

  坚持一条道路,就是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始终在探索和发展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证。

  把握一条主线,就是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十八大第一次把纯洁性建设纳入到党的建设主线中来,使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有了更坚实的保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意义十分重大。

  实现一个目标,就是努力实现建立廉洁政治的战略目标。党的十八大从党和国家建设的全局出发,鲜明地提出了建设廉洁政治这个奋斗目标,同时还明确地阐述了建设廉洁政治的基本内涵,即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其中干部清正是基础,政府清廉是关键,政治清明是根本。人民满意是检验廉洁政治的根本标准。

  加强三个建设:一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二是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核心的作风建设;三是深入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在党的建设的全局中发挥职能作用。

  廉政周刊:我们很多读者都知道,您曾经长期在高检院工作,您能谈一谈到河南工作后的感受吗?

  尹晋华:从到河南工作以来的实践看,我在反腐倡廉工作布局上有这样几点感受。

  首先,腐败是社会的毒瘤,必须抓住“惩处”这个关键。反腐倡廉的实践证明,惩处是反腐倡廉的关键环节,查办案件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近年来,河南省纪委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查处的案件多、力度大,但这并不意味着河南的腐败问题比别的地方严重,而是我们坚信严惩是根除腐败毒瘤的最直接、最有效手段,威慑力更强,警示教育意义更大。

  其次,腐败是权力的蜕变,必须抓住“监督”这个重点。实践证明,从根本上解决公权滥用私用问题,必须建立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要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逐步完善立法、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第三,腐败是执政党的软肋,必须抓住“制度”这个保障。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靠制度建设作保障。既要注重制度的顶层设计,也要尊重群众和基层的首创精神;既要注重制度的有效管用,也要注重制度的监督落实;既要注重制度的实用效力,还要注重把成熟的制度上升到法律层面,走依法治腐的道路。

  第四,腐败是人民的公敌,必须抓住“预防”这个根本。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要把预防腐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廉政周刊:我们曾听到您有一个反腐倡廉工作要扬善举“恶”的说法,您能和我们的读者详细说说吗?

  尹晋华:好的。“恶”指的是惩治腐败的一面,“善”指的是教育挽救的一面。我们要做到以“恶”对事,以善对人。

  所谓以“恶”对事,就是狠下心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对于违反原则、践踏法律、顶风违纪的行为,要毫不手软、绝不姑息,通过严肃查处,打出声威和震慑力,使心存侥幸者不敢越雷池半步。与其相信人的良知,不如坚信原则的力量,用纪律、法律和制度约束人恶的一面。

  所谓以善对人,就是要体现以人为本,突出人文关怀,突出教育和挽救。要有一张“婆婆嘴”,理直气壮地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形成铺天盖地、无所不在之势,防止“不教而诛”,防止“沸水煮蛙”,防止少数干部在错误的道路上渐行渐远;防止阴森森、冷冰冰,要体现纪检监察干部的“热心肠”、纪检监察工作的“暖色调”、纪检监察机关的“家感觉”。

  我曾在省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会上,讲了“为官十不”,即:不背弃信仰、不脱离群众、不贪爱外财、不慕图虚名、不结交糜俗、不伙投恶党、不听信妄言、不记怨私仇、不招揽烦事、不以公谢私,这既是对领导干部面临风险的思考,也是自己从政的座右铭,希望与大家共勉。

  (本报记者赵信/整理)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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